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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算法

发布时间: 2023-05-22 10:59:14

A. 发改委评标专家考试涉及政府采购法内容吗为什么

肯定涉及到的,
【问做指烂:我为政府采购代理从业人员,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中四、关于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中“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关于这句话我的理解是这个工程的含义是《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不管是新建、改建、扩建及其装修、拆除、修缮还是单独的与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装修、拆除、修缮;不管采用招标方式执行《招标投标法》体系还是非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法体系。只要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工程,(例如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豫财购〔2020〕4号省级及郑州市本级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为100万元,市级(不含郑州市)市级(不含郑州市)和县级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只要使用预算资金超过100万元或者60万元的工程,均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上进行发布,没有说执行发改委16号令的400万元的工程、200万元的货物、100万元的服务就可以不发布意向公开的说法,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国库司回复:《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都应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问:《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实施方案(2020年版)》中,限额内工程项目120万元以上的需要委托国采中心进行采购,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中,使用范围为京内单位。那么,非京内单位,如果要开展13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委托国采中心执行还是单位自己按照中央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规定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来执行?】

国库司回复:留言所述情形,非京内单位的工程项目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采购人可以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问:一个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但是约定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用,这种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但是约定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用的招标代理服务是否属于政府采购,需要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纯漏序采购?】

国库司回复: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可以这样把握: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类项目,如学校化学实验室教学设备采购,同类实验逗毕室包含了一百多种货物(如棉签、酒精灯、PH试纸等),在采购过程中,是否要求上述所有的货物生产制造商全部为中小企业?若出现其中的某些货物制造商不能满足为中小企业要求,是否应该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国库司回复: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

【问:有一个项目,要求供应商投2个不同的算法(符合条件的算法有6家),算法不作为核心产品。

1.采购人要求在开标前,6个算法的厂商要在采购人单位事先搭建平台,开标当天进行算法测试排名(按名次给与不同分值)。这种现场测试可否?

2.如果算法厂家和集成商都参与本项目投标,会造成算法厂家投标算法品牌与供应商一致,这种情况可否?】

国库司回复:

1.留言所述情形,如果采购人事先在采购文件约定将在开标当天进行算法测试,并明确相应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则不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留言所述情形,算法不是核心产品,算法厂家投标算法品牌可以与集成商一致,不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相同品牌。

【问:甲乙丙三个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甲供应商欠税1万元,乙供应商欠税100万元,丙供应商曾经欠税200万元,请问甲乙丙三个供应商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当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规定?】

国库司回复: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问:请问事业单位直接控股、管理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优惠政策吗?举例:某项目是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允许分包,中标人是事业单位,可以将合同份额分包给其直接控股的中小企业吗?】

国库司回复:事业单位不得参加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问:同一业主前后发布两个项目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货物为同一类目)评标方式评分标准基本完全相同。先发布的已经完成招标,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发布的是否合规?由于后发布的评标方式,评分标准基本相同,那中标供应商可能就是同一家。】

国库司回复:留言所属情形不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果采购文件未明确规定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这两个采购项目,那么中标供应商可以为同一家供应商。

【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请问供应商通过了响应审查,能否不参加谈判直接退出谈判?若退出谈判后保证金是否退还?】

国库司回复:留言所属情形,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直接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保证金。

【问:您好,想请问一下关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可以要求供应商报出后续供应的价格,以及后续采 购的可替代性、相关产品和估价,作为评审时考虑的因素。”及“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采购人认为有必要考虑全生命周期成本的,可以明确使用年限,要求供应商报出安装调试费用、使用期间能源管理、废弃处置等全生命周期成本,作为评审时考虑的因素。”作为评审因素时,是否可以参考价格分的评审方式,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后续供货价最低或全生命周期成本最低的分值最高,其他投标人得分参考价格分计算方式计算?】

国库司回复: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设置相关评审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准确反映采购人的需求重点,与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质量相关。留言所述评审方式,将全生命周期成本折算为价格分,不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问:如何理解《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十四条规定的“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在评审过程中,采购人代表(非省级专家库专家)在《评标专家声明书》和《评标专家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磋商小组共三人,另两位机抽专家也在以上两表签字),仅凭此行为能否认为其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谢谢。】

国库司回复: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留言所述情形,无法判断采购人代表是否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单位采购项目评审,采购人代表作为磋商小组成员参加本单位采购项目评审,不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问: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开招标项目中,对于产品有实质性要求的(如必须获得CCC强制认证),是应当放在招标公告的资格条件中,还是可以在项目需求中明确不允许偏离即可?】

国库司回复:对于产品的实质性要求,不应作为资格条件。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问:1、请问财库2021【21】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中第二十条 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在有限范围内竞争或者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外,一般采用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请问该条例所指的“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在有限范围内竞争的情形”是指哪情形?2、该条例提到一般采用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般”是否解释为必须?】

国库司回复:

1、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可以不采用公开方式的情形,如《政府采购采购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的情形。

2、“一般”指的是原则上。

【问:特许经营权项目是不是属于财政部管?是否需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其中特许经营分为财政全额出资,财政和社会力量共同出资,社会力量全额出资,这三种情况下,如何分情形来判定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是否由财政部门监管?】

国库司回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采购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应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由财政部门监管。

【问:《财政部国库司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财库便函〔2020〕385号)指出,工程招标限额标准以上,与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无关的单独的装修、拆除、修缮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工程限额标准以上、工程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政府采购此类项目时,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请问,属于以上情况的工程项目,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还需履行采购方式变更手续吗?】

国库司回复:对于属于依法不进行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无需履行采购方式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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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新车购置税怎么算2020新算法的汽车

目前车购税的计算方式是:汽车销售发票价格÷1.17×10%=应缴纳车辆购置税。算下来,购买一辆发票价格10万元的小排量汽车,按10%的税率算下来,车购税是8547元,在2016年底之前购买可享受车购税减半政策,也就是只需要缴纳4273.5元的税,而如果从2017年元月1日起买,就要按照7.5%的税率缴纳6410元的税,需要多缴2000多元。

对于普通消费者个人购车购置税的计算方法为: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计税价格根据不同伏岁情况,按照下列情况确定滑谨。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也就是说按您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的价费合计金额除以(1+17%)作为计税依据,乘以10%即为应缴缺让睁纳的车购税。

例:假设购买一款车价为117000元的车型,消费者需要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的税额为: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11.7万元÷(1+17%)×10%=1万元

(2)纳税人购买进口自用车辆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加上大家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每家每户对汽车都有了新的要求,当下在发达城市当中家家户户拥有有一辆车已经是标配了,就连结婚现在都要房要车,可见汽车在当下中国是有多么普遍,针对汽车国家发改委又有了新的政策,买车交钱!也就是所谓的购置税,很多人并不知道新政策是如何计算的,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将上浮至7.5%。而且到了2018年1月1日起将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2017年车辆购置税新规定买车的车主要多花2500多元购置税!

新车在1.6L及以下排量,能够享受购置税减半的优惠。不过,从2016年12月31日开始,这个优惠政策不再有了。

C. 国资委调整成品油价如何测算每升油价的

上调或下调的价格/1000/0.85=每升上调/下调的单价

D. 基尼系数是什么怎么算出来的

基尼系数,是1943年美国经济学家阿尔伯特·赫希曼,根据劳伦茨曲线所定义的判断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是比例数值,在0和1之间,是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长久以来,人们错误的把这个指标归到基尼名下,但1964年,赫希曼在AER发表了一页纸的澄清文字,标题是“the paternity of an index”(一项指标的父权认证)。据此,我们得知,基尼系数并非基尼发明的,也不是赫芬道尔重新发明的,而是赫希曼发明的。

通行算法

赫希曼根据洛伦茨曲线提出的判断分配平等程度的指标。设实际收入分配曲线和收入分配绝对平等曲线之间的面积为A,实际收入分配曲线右下方的面积为B。并以A除以(A+B)的商表示不平等程度。这个数值被称为基尼系数或称洛伦茨系数。如果A为零,基尼系数为零,表示收入分配完全平等;如果B为零则系数为1,收入分配绝对不平等。收入分配越是趋向平等,洛伦茨曲线的弧度越小,基尼系数也越小,反之,收入分配越是趋向不平等,洛伦茨曲线的弧度越大,那么基尼系数也越大。另外,可以参看帕累托指数(是指对收入分布不均衡的程度的度量)。

国内不少学者对基尼系数的具体计算方法作了探索,提出了十多个不同的计算公式。山西农业大学经贸学院张建华先生提出了一个简便易用的公式:假定一定数量的人口按收入由低到高顺序排队,分为人数相等的n组,从第1组到第i组人口累计收入占全部人口总收入的比重为wi,则说明:该公式是利用定积分的定义将对洛伦茨曲线的积分(面积B)分成n个等高梯形的面积之和得到的。

经济含义

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是20世纪初意大利学者科拉多·基尼,根据劳伦茨曲线所定义的判断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是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

其具体含义是指,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所占的比例。基尼系数最大为“1”,最小等于“0”。前者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不平均,即100%的收入被一个单位的人全部占有了;而后者则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平均,即人与人之间收入完全平等,没有任何差异。但这两种情况只是在理论上的绝对化形式,在实际生活中一般不会出现。因此,基尼系数的实际数值只能介于0~1之间,基尼系数越小收入分配越平均,基尼系数越大收入分配越不平均。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贫富差距的警戒线,大于这一数值容易出现社会动荡。

E. 14年2.4排量车购置税与15年有什么区别

楼上的哥们不要误导别人啊,购置税伏蔽是按车价税前价格的10%征收,车价中是含有17%的增值税的\r\n购置税的计算方式是:车价除以1.17乘以0.1,简单的算法是车价乘以0.08547\r\n\r\n这次国家发改委购置税改革方案只是将1.6(包含1.6)排量纤燃以下车型购置税由过去的10%减至5%,所以缺竖州2.4排量车型购置税征收费率不变,依然按照我上面所说的方式计算和缴纳

F. 请问谁知道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冶金行业电费价格标准,详细的更好

工业用电应用范围:采掘业用电(包括矿业、木材及竹材采运业、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矿业指固体矿纯蠢梁、液体矿和气体矿藏的开采和洗选,包括煤炭采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来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建筑材料及其它非金属矿采选业、采盐业、其它矿采选业及木材、竹材采运业、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用电(主要是食品、饮料和烟草制造业等)档培。


一般来说,工业用电0.5元/kWh,基本电价20元/kVA,商业用电0.6元/kWh,从目录电价上看,工业用电比商业用电电价低;如果工业客户用电变压器容量400kVA,月电量仅用了1000kWh,那电度电费500元,基本电费8000元,合计电做运费8500元,平均电价0.85元/kWh,明显高于商业用电电价。

【工业用电电费算法】

1、变压器容量低于315KVA的,实行“单一电价”,即用一度电、交一度电的电费。

2、变压器容量高于315KVA的,实行“二部制电价”,除用一度电、交一度电的电费外,还要根据变压器的容量交“基本电费”

3、对100KW及以上的用户,还会实行力率调整电费,对力率没有达到国家标准的,有奖惩。

冶金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请参考冶金行业国家标准

G. 那些经济学家的天真梦想终于被算法实现了吗

前天,诺贝尔经济学奖揭晓,获奖者理乍得·泰勒,研究的是人类种种理性和非理性的行为决策。

虽然经济学时常强调“理性人假设”——假定经济活动的主体理智而自私,但经济学家这个群体本身,却总是心怀一些天真的梦想。

例如,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一方面发现了残酷的帕累托法则(二八定律)——80%的效益来自于20%的项目,80%的社会财富掌握在20%的人手里。


北京市科委“首都蓝天行动”环保储备项目

企业在改进自身、满足用户的同时造福社会公益,恐怕最天真的经济学家的梦想也不过如此。

多年以前,帕累托对理想社会的期待——改进,再改进,直到改无可改,正通过一次次具体的企业创新逐渐靠近。

而我们也不难发现,这每一个帕累托改进得以实现,都有一个出发点:就是利他。“要想实现梦想,必须从利他入手,利他是我们所有事业的起点,只有成就他人,才能成就自己,才能成就具有持久生命力的伟大企业”。

H. 发电企业能耗等价值需要计算吗

需要的、根据发改委6号令规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报告。”为什么要加握陆上“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表述,意思就是500万千瓦时按当量折标只有615吨标准煤,离3000吨差很远,但仍要编写节能报告,就是因为电力是优质能源,要单列条件。

目前,有些地方明确提出电力按等价值折算,如其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三千吨标准煤以上(电力折算系数按等价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我个人觉得这样做比较好,历来主张在节能管理过程中,电力折标系数应按等价值。

二、自来水是一种耗能工质,并不是能源的一种,因此一般能源统计中都不含自来水这一项,既然不是能源,也就不存在当量值问题。一般对水的统计,统计局有专门设计《工业企业水消费》报表,实行单独统计,不跟能源统计混在一起。

三、既然发键皮空改委6号令规定电按当量值折标,则所有能源都按当量值折标,其中就包括外购蒸汽。那为什么文件中不直接提所有能源都按当量值折标呢?因为以前的统计习稿瞎惯中,只有电力有分等价和当量折标,其他能源因为转换效率高,一般都按当量折标,就比如蒸汽,锅炉的热转换效率一般也能达到80%左右,即蒸汽的等价和当量系数差异不大,但要分开折算则工作量很大,因此一般不分。其他能源的转换效率更高。因此我们认为蒸汽一般不用计算其等价值。

I. 中国石油算法什么时候能改

中国石油算法改变较为困难,闻
国家发改委是于2009年5月8日下发《石油价格宽胡兆管理办法慎租(试行)》的,自此,新的成品油定价做丛机制开始实施。发改委称该机制将完善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行为。

J. 关于GDP的算法问题

第一个问题,GDP是有三种计算方法的。
GDP=消费+投资+政府购买+净出口是支出法,就是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的总和,脊毁碰也叫最终产品法。而GDP=一产(农业产值)+二产(工业产值)+三产(服务业产值)是生产法,樱谈用的是各部门产值的数据,反映了GDP的来源,也叫部门法。
理论上2种方法的结果应该是一致的,但实际中肯定会有偏差,这一余丛点偏差在以万亿为单位计算的GDP中就造成很大的金额差了。一般实践中是以支出法为基础方法的。
而第二个问题用的就是生产法,要把中间物品的价值扣除不能造成重复计算,只算最终产品的价值。很明显,如果铁精粉是用作为了再加工用于生产钢材的,那不能计算入GDP,只能用最后生产的钢材的价值计算入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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