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拨率算法
Ⅰ 调拨价格是什么
指企业内各部门之间由于相互提供产品、半成品或劳务而引起的相互结算、相互转账所需要的一种计价标准。
调拨价格与公司经营战略和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相关。一般由进货价格、流通费用和利润构成。其特点是只反映企业集团或公司内部各利润中心之间的经济联系,一般不直接与消费者发生联系。
价格原则:
1、公平性原则。内部转移价格的制定应公平合理,防止某些单位因价格上的缺陷而获得一些额外的利益或损失。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是按等价原则进行的,高质高价、低质低价。如果制定的内部转移价格不合理,就会影响到单位的生产经营积极性。
2、自主性原则。高层管理者不应干预各个单位经理(厂长)自主决策。在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各单位有一定的自主权,如生产权、技术权、人事权和理财权等,制定的内部转移价格必须为各方所接受。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调拨价格
Ⅱ 调拨机制是什么意思
摘要 调拨也是每一家做零售的企业常见的商品运营动作,就是将货品从一家门店调往另外一家门店,性质上仅仅是商品的空间位置转移。从调拨的发起方来讲主要有2种,第1种是门店觉得自己有需求,主动找到其他有此商品的门店,需求调拨其门店的商品;第2种是商品部门根据销售数据发现,发现A门店有某个商品的缺少或者有缺少的风险,而B门店有此闲置的商品,则发起从B门店向A门店调拨。对于商品运营管理机制不完善的企业来说,第1种往往会造成大量的门店之间的沟通成本,最终投诉到商品或者其他什么部门,造成企业大量内耗。第二种则是建立在商品运营各项规则完整的基础之上,相对公平合理有助于提升销售业绩。
Ⅲ 什么叫调拨价格
调拨价格又称转移价格,是指跨国公司为了最大限度的减轻赋税,逃避东道国的外汇管制等目的,在公司内部规定的购买商品的价格。也指中国国营商业系统内部批发企业之间组织商品流通时的结算价格。反映商业采购批发企业之间的交换关系。
调拨价格是“封闭市场价格”的一种形式,而“封闭市场价格”是指买卖双方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形成的价格。
如某跨国公司欲向一国内的的子公司输入原材料或半成品,假设总值为200万元,当征收20%的关税时(假定),该公司需缴纳40万元的关税。经分公司深加工后,该批产品价值为300万元,若该国增值税率为10%(假设),则该公司缴纳税费10万元。共缴纳50万元。跨国公司为节省成本,通过公司内部调节将买入价降低到100万元,则关税为20万元,增值税为20万元,总共40万元,节省了10万元;当关税税率为10%,增值税率为20%时,该公司可将买入价调高为250万元,则关税为25万元,增值税为10万元,共计35万元,节省15万元。即当关税率高于增值税率时,跨国公司调低买入价;当关税率低于增值税率时,跨国公司调高买入价,以此来逃避税费,降低生产成本。
Ⅳ 烟的消费税中,调拔价格与计税价格是什么关系,核定价格又是什么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卷烟价格信息采集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以下简称计税价格)核定范围为卷烟生产企业在生产环节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第三条 卷烟价格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卷烟牌号规格、卷烟类别、卷烟条包装商品条码、销售数量、销售价格和销售额及其他相关信息。第四条 卷烟批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卷烟价格信息采集和审核工作。第五条 《卷烟批发企业月份销售明细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为卷烟批发企业申报缴纳消费税(以下简称申报纳税)的附报资料,由卷烟批发企业按月填写,于每月申报纳税时一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第六条 《卷烟生产企业年度销售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见附件), 由卷烟生产企业于次年的1月份填写,于填报当月申报纳税时一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第七条 《清单》和《明细表》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于申报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国家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应于次月15日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第八条 新牌号、新规格卷烟信息,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于批准生产企业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执行销售价格的当月,将卷烟牌号规格、类别、卷烟条包装商品条码、调拨价格、批发价格及建议计税价格等信息送国家税务总局。卷烟生产企业应于新牌号、新规格卷烟实际销售的当月将上述信息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第九条 本办法第三条所称卷烟条包装商品条码按以下标准采集:(一)标准条(200支/条)包装的卷烟,为条包装卷烟的商品标识代码;(二)非标准条包装的卷烟,为卷烟实际外包装商品标识代码。第十条 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扣除卷烟批发环节批发毛利核定并发布。计税价格的核定公式为:某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批发环节销售价格×(1-适用批发毛利率)第十一条 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按照税务机关采集的所有卷烟批发企业在价格采集期内销售的该牌号、规格卷烟的数量、销售额进行加权平均计算。计算公式为:第十二条 卷烟批发毛利率具体标准为:(一)调拨价格满146.15元的一类烟34%;(二)其他一类烟29%;(三)二类烟25%;(四)三类烟25%;(五)四类烟20%;(六)五类烟15%。调整后的卷烟批发毛利率,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发布。第十三条 已经核定计税价格的卷烟,发生下列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将重新核定计税价格:(一)卷烟价格调整的;(二)卷烟批发毛利率调整的;(三)通过《清单》采集的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扣除卷烟批发毛利后,卷烟平均销售价格连续6个月高于国家税务总局已核定计税价格10%,且无正当理由的。第十四条 计税价格核定时限分别为:(一)新牌号、新规格的卷烟,国家税务总局于收到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信息满8个月或信息采集期满6个月后的次月核定并发布。(二)已经核定计税价格的卷烟:1.全行业卷烟价格或毛利率调整的,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向国家税务总局提请重新调整计税价格。国家税务总局于收到申请调整计税价格文件后1个月内核定并发布;2.个别牌号、规格卷烟价格调整的,由卷烟生产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计税价格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于收到申请调整计税价格文件后1个月内核定并发布;3.连续6个月高于计税价格的,经相关省国家税务局核实后,且无正当理由的,国家税务总局于收到省国家税务局核实文件后1个月内核定并发布。第十五条 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生产企业应按卷烟调拨价格申报纳税。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卷烟,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计税价格的,按计税价格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申报纳税。第十六条 对于在6个月内未按规定向国家税务总局报送信息资料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国家税务总局将按照《清单》采集的实际销售价格适用最低档批发毛利率核定计税价格。第十七条 卷烟批发企业编制虚假批发环节实际销售价格信息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八条 卷烟生产企业套用其他牌号、规格卷烟已核定计税价格,造成企业少缴消费税税款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投放市场之日起调整卷烟生产企业应纳税收入,追缴少缴消费税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九条 国家税务总局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备案信息及《清单》,建立全国统一的卷烟信息库,记录各牌号规格卷烟核价的相关信息。第二十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卷烟牌号规格”,是指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生产的卷烟商标牌号规格。“卷烟类别”,是指国家烟草专卖局划分的卷烟类别,即一类卷烟、二类卷烟、三类卷烟、四类卷烟和五类卷烟。一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满100元的卷烟。二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调拨价格满70元不满100元的卷烟。三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调拨价格满30元不满70元的卷烟。四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调拨价格满16.5元不满30元的卷烟。五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调拨价格不满16.5元的卷烟。“卷烟条包装商品条码”,是指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并下发的,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13位条包装卷烟的商品标识代码和非标准包装(如听、扁盒等)卷烟的外包装商品标识代码。“新牌号卷烟”,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新注册商标牌号,且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卷烟。“新规格卷烟”,是指2009年5月1日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后,卷烟名称、产品类型、条与盒包装形式、包装支数等主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必须作为新产品重新申请新的卷烟商品条码的卷烟。“卷烟调拨价格”,是指卷烟生产企业向商业企业销售卷烟的价格,不含增值税。本办法所称的销售价格、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号)同时废止。[1]附件:表1.卷烟批发企业月份销售明细清单及填表说明(略)表2.卷烟批发企业月份销售明细汇总表及填表说明(略)表3.卷烟生产企业年度销售明细表及填表说明(略)表4.卷烟生产企业年度销售明细汇总表及填表说明(略)
Ⅳ 调拨价格的具体实施过程
某跨国公司欲向一国内的的子公司输入原材料或半成品,假设总值为200万元,当征收20%的关税时(假定),该公司需缴纳40万元的关税。经分公司深加工后,该批产品价值为300万元,若该国增值税率为10%(假设),则该公司缴纳税费10万元。共缴纳50万元。跨国公司为节省成本,通过公司内部调节将买入价降低到100万元,则关税为20万元,增值税为20万元,总共40万元,节省了10万元;当关税税率为10%,增值税率为20%时,该公司可将买入价调高为250万元,则关税为25万元,增值税为10万元,共计35万元,节省15万元。即当关税率高于增值税率时,跨国公司调低买入价;当关税率低于增值税率时,跨国公司调高买入价,以此来逃避税费,降低生产成本。
Ⅵ 卷烟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一)甲类卷烟
甲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其从价税率为5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二)乙类卷烟
乙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其从价税率为3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应纳消费税=销售额×适用税率+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注会
Ⅶ 调拨价格的作价方法
调拨价格的作价方法主要有两种:①顺加作价,是在进货价格的基础上,以加减的方法计算其他构成要素而形成的调拨价格;②倒扣作价,一般是在批发牌价的基础上,按照不同商品的调拨折扣率,扣除调拨差价而形成的调拨价格。
Ⅷ 循环调拨的成本核算应该怎么算
不同的行业,成本核算的方法不一样。
如:
工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方法有: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三种计算方法。
商业企业成本核算的方法有:进价法、售价核算法、毛利率法等。
Ⅸ 请问服装行业的流转率是什么意思
流转率其实就是周转率。
所谓商品周转率即是指商品从入库到售出所经过的时间和效率。衡量商品周转水平的最主要指标是:周转次数和周转天数。
周转次数指一年中,库存(配送中心和店铺)能够周转几次,计算公式为:
周转次数=销售额/平均库存额
平均库存=(期初库存+期末库存)/2
周转天数表示库存周转一次所需的天数,计算公式为:周转天数=365/周转次数。
Ⅹ 如何计算卷烟的每条调拨价格
卷烟 使用 复合计征办法缴纳消费税卷烟应纳消费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卷烟每箱50000支= 250条烟(每条200支)应交卷烟消费税 = 85×250×5×56% + 150×5 = 59500 + 750 = 60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