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营业执照年报密码是什么
❶ 营业执照证书密码是什么
初始密码是123456。
营业执照网上年报具体步骤为:
1、进入工商官网,点击企业年度报告的开始办理。
2、点击开始办理后,界面弹出登陆对话框,点击“用户注册”。
3、点击注册后,选择企业的类型。
4、选择好企业类型后,录入企业的信息,点击“查询”。
5、点击查询后,页面上方会弹出企业的信息,在账号注册下方录入登录密码、确认密码。
6、进行“注册”。
7、注册后,就获得初始密码了。初始密码就是第5步中录入的登陆密码。
营业执照办理条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❷ 营业执照年检密码忘了怎么办
需要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具体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工商机关申请“密码重置”操作,重置后的密码仍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企业登录系统后,可以再次修改登录密码。
个体工商户忘记登录密码的,可参照以上内容,到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基层工商分局申请“密码重置”操作。
工商注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个体户。 2.个人独资企业。 3.私营企业、合伙企业(非公司企业)。 4.有限责任公司。
你问的应该个体营业执照和公司营业执照区别:
一、个体营业执照与公司营业执照的区别:
1、注册资金不同,个体的注册资金很少就可以、而公司根据经营项目注册资金少则10万,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2、个体执照的经营项目较少,而公司可涉及很多。
3、个体经营人员少,可不建帐簿、公司则必须建立帐簿。
4、个体经营多为定税(超出定税额部分的,含另开发票的部分另缴税),公司则每月按帐簿、发票、报表等实际经营来计税。
5、个体经营只允许开商业零售或商业其他发票,而公司根据业务需用,不但可开商业普票,工业批发票,还可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办公司营业执照又该办什么类型的公司,具体怎样办理?
(一)公司的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2个(或以上)股的东。
新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并且一次缴足,登记费用是注册资金的千分之八,比如注册资金10万元登记费是800元 ,最低是50元。
注册资金可以分期缴足,详细条款参考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二)注册的步骤:
1、核准名称:
到工商局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入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一共5个),工商局会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无重名,即可使用并核发“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费用是30元(可以检索5个名称)。
2、租房:
租写字楼的办公室,民用房屋不可以注册的(北京)。
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屋的产权人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再到税务局买印花税。税率是年租金的千分之一,将印花税票贴在合同的首页。
3、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找人代写,也可以从工商局的网站下载“公司章程”样本,修改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法人名章:
到刻章社,刻法人名章(方型)费用15-20元。
5、到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携带“公司章程”“工商局的核名通知”“法人名章”“身份证”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是验资帐户,将各股东的资金存入帐户),银行出据“询征函”“股东缴款单”。
6、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股东缴款单”“询征函”“公司章程”“核名通知书”“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费用500元。
7、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填好,然后将“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一般3个工作日后可以领取执照(各地时间略有差别)。
8、刻制公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刻公章,财务专用章,费用120-180元。
9、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30元。
10、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同时注销验资帐户)。
11、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的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费用分别是10元, 40元 。
12、领购发票:
服务性质的公司使用地税发票,销售商品的公司使用国税发票。
各地的费用会略有不同。
全部办理完成需要20-30天。
❸ 营业执照年检的初始密码是多少
法律分析:网上营业执照年检的初始密码是123456。
法律依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