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平台上传视频规范
A. 制作短视频的要遵守的网络规则是什么
《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是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的行业规范,于2019年1月9日发布。[1]所有在平台播出的短视频都需要经过内容审核。[1]开展短视频服务的网络平台必须遵守本规范。一、总体规范1.开展短视频服务的网络平台必须持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如《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2.平台应鼓励主流新闻媒体和党政军机关团体等机构开设账户,增加正面优质短视频内容的供应。3.平台应建立总编辑负责的内容管理制度。4.平台应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所有播出的短视频都应经过审核,包括标题、简介、弹幕和评论。5.平台应根据业务规模建立审核员队伍,数量应与上传和播出的短视频数量相匹配。审核员应接受省级以上广电管理部门的培训。6.对不遵守规范的平台,应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二、上传(合作)账户管理规范1.平台应对注册账户上传节目的主体实行实名认证管理制度。机构账户和个人账户需签署体现本规范要求的合作协议才能开通上传功能。2.对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账户,平台应监督其上传内容是否在许可范围内。未持有许可证的机构账户上传内容只能作为节目素材,需经平台审查通过后才能使用。3.平台应建立“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对上传违法违规内容的账户实行禁播。4.各平台应对“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实行信息共享机制,禁播期限根据违法严重性分为一年、三年、永久三个档次。三、内容管理规范1.平台在内容设置上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正向议题设置和正能量内容建设。2.平台应保护版权,不得未经授权剪切、改编广播电视视听作品,或转发相关作品片段。3.平台应遵守国家新闻节目管理规定,不得转发时政类、社会类新闻短视频节目,除非内容来源具有视听新闻节目首发资质。4.平台不得转发国家禁止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节目片段。5.平台对节目内容的审核应遵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制定的标准。四、技术管理规范1.平台应合理设计智能推送程序,优先推荐正能量内容。2.平台应采用新技术手段,如用户画像、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确保实名制管理制度的落实。3.平台应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限制未成年人在线时间,设立家长监护系统,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短视频。[2]规范要求,平台应建立“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一周内三次以上上传违法违规内容节目的用户原创内容(UGC)账户,及上传重大违法内容节目的UGC账户,应将其身份信息、头像、账户名称等信息纳入“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各平台应对“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实行信息共享机制,对被列入禁播名单的人员在规定时期内不得为其开通上传账户。禁播期限根据违法严重性分为一年、三年、永久三个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