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重复上传
发布时间: 2023-07-06 23:52:32
1. 红字发票信息表重复上传,没显示审核成功。
1、提交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由于购买方没有抵扣,所以选择开票方申请。
2、按照原发票信息一样录入
3、申请单开好后,提交上传。
4、审核通过
5、导入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右下角显示了通知单编码。
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是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它第一条(一)是这样说的,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 第一张红字信息表开完上传后,第二张怎么上传
具体方法如下:
1.打开开票软件,进入“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选择发票卷后确认发票代码号码。
2.点击“红字”,录入原来的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两次。再点击“下一步”。
3.接着会弹出原蓝字发票的相关信息,核对后点击下方的“确定”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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