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保护需要配置双重化
⑴ 变压器保护
500KV的变压器保护都要双重化配置!
电气量保护主要有:(1)主变压器纵联差动保护(主保护);(2)主变复合电压(方向)过流保护(后备保护);(3)主变零序电流保护(后备保护);(4)主变低压侧侧单相接地(只发信号);(5)主变过激磁保护。
非电气量保护主要有:(1)主变压器重瓦斯保护(主保护);(2)主变压器轻瓦斯保护;(3)主变压器油箱压力释放保护;(4)主变压器油温温度保护;(5)主变压器线圈温度保护;(6) 主变油位保护;(7)主变压器冷却器故障保护。
⑵ 四线圈CT保护分别用于什么保护
如果是220kV及以上,需要保护双重化配置,那么两套主保护的电流分别可以接在10P10绕组;
如果是单套保护,其中一个10P10可以接主保护,另一个可以接录波、安稳系统。
⑶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保护及原理,根据双重化配置原则。 什么是双重化配置原则
a.设置两套完整、独立的全线速动主保护;
b.两套全线速动保护的交流电流、电压回路,直流电源互相独立;
c.每一套全线速动保护对全线路内发生的各种类型故障,均能快速动作切除故障;
d.对要求实现单相重合闸的线路,两套全线速动保护应有选相功能,线路正常运行中发生接地电阻
为4.7.3 条c 中规定数值的单相接地故障时,保护应有尽可能强的选相能力,并能正确动作跳闸;
e.每套全线速动保护应分别动作于断路器的一组跳闸线圈;
f.每套全线速动保护应分别使用互相独立的远方信号传输设备;
简单地讲,就是每回线路配两套主保护
摘录自《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⑷ 按照国网公司要求220kV变压器保护配置一般要双重化,就是配置两套不同原理不同型号的保护装置吗。
按国家电网公司出台的反事故措施,一般要求配两套不同的保护装置,目的是为了防止保护装置的系统性风险:两套保护装置同一厂家生产,可能存在相同的没有发现的系统性缺陷。至于这个变电所为什么配相同的,无法解释。
⑸ 500kV变电站保护配置的原则是什么(论述题)
大概几个主要的设备保护配置是这样的
1 500kV线路保护及辅助保护
1.1 基本原则
1.1.1 遵循“强化主保护、简化后备保护”的原则。
1.1.2 采用主保护和后备保护一体化、具备双通道的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
1.1.3 使用光纤通道的线路保护和过电压及远跳保护宜采用内置光纤接口,尽量减少保护通道的中间环节。
1.1.4 每套线路保护的两个通道应遵循完全独立的原则配置。
1.2 线路保护配置
1.2.1 每回线路应按双重化要求至少配置两套完整的、相互独立的、主后一体化的微机型线路保护,原则上配置两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
1.2.2 长距离、重负荷的西电东送主干线路应配置两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因通道配置等原因降低保护可靠性时,可视具体情况增配第三套保护装置。
1.2.3 装有串联补偿电容的线路及其相邻线路,宜配置三套线路保护,其中至少配置两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
1.2.4 换流站的交流出线及其相邻线路应配置两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
1.2.5 长度不大于20km的短线路应至少配置一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通道具备条件时应配置两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
1.2.6 同杆并架部分长度超过5km或超过线路全长30%的线路应配置两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
1.2.7 线路保护宜集成过电压及远方跳闸功能,当线路纵联保护采用光口方式时,过电压及远方跳闸保护与纵联保护共用光口。
1.2.8 线路保护应配置零序反时限过流保护。
1.2.9 线路保护不含重合闸功能。
1.2.10凡穿越重冰区使用架空光纤的线路保护还应满足如下配置要求:
1.2.10.1 应至少有一套保护能适应应急通道。
1.2.10.2 应急通道采用公网光纤通道的线路,配置的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应具备光口方式的纵联距离保护功能。
1.2.10.3 正常运行具有两路光纤通道,配置两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的线路,应急通道采用载波通道时,配置的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应具备接点方式的纵联距离保护功能。
1.3 过电压及远方跳闸保护
1.3.1 独立配置的过电压及远方跳闸就地判别装置应按双重化要求配置两套,其通道独立于线路主保护通道。
1.3.2 过电压保护与远方跳闸就地判别装置集成在一套装置中。
1.4 短引线保护
1.4.1 间隔设有出线或进线隔离开关时,应按双重化配置两套短引线保护。
1.4.2 设置比率差动保护和两段和电流过流保护。
1.5 T区保护
1.5.1 间隔保护使用串外电流互感器时,应按双重化配置两套T区保护。
1.5.2 设置三端差动保护、短引线保护和线路末端保护。
1.6 断路器保护配置
1.6.1 每台断路器配置一套断路器保护。
1.6.2 断路器保护含断路器失灵保护、死区保护、三相不一致保护、过流保护和重合闸功能。
2 500kV主变压器保护
2.1 基本原则
2.1.1 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主后一体化的变压器电量保护,根据变压器技术条件配置一套本体非电量保护。
2.1.2 当220kV母线失灵保护不能按间隔识别失灵断路器时,配置一套具备失灵电流判别及三相不一致功能的220kV断路器辅助保护。
2.2 主保护配置
2.2.1 配置纵联差动保护。两套纵联差动宜采用不同原理的励磁涌流判据,其中一套应包含二次谐波制动原理。
2.2.2 配置差动电流速断保护。
2.2.3 配置接入高压侧、中压侧和公共绕组CT的分侧差动保护或零序差动保护,优先采用分侧差动保护。
2.3 后备保护至少包含以下配置
2.3.1 过流保护。
2.3.2 零序过流保护。
2.3.3 相间与接地阻抗保护。
2.3.4 过激磁保护。
2.3.5 反时限零序过流保护。
3 500kV母线保护
3.1 基本原则
3.1.1 每段母线按双重化原则配置两套母线保护。
3.1.2 母线保护的配置应能满足最终一次接线。
3.2 母线保护应具有电流差动保护和断路器失灵联跳功能。
3.3 双重化配置的每套母线保护应对应动作于断路器的一组跳闸线圈。
4 500kV并联电抗器保护
4.1 基本原则
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主、后一体化的电量保护,根据并联电抗器技术条件配置一套完整的本体非电量保护。
4.2 主保护配置
4.2.1 主电抗器差动保护。
4.2.2 主电抗器差动速断保护。
4.2.3 主电抗器零序差动保护。
4.2.4 主电抗器匝间保护。
4.3 后备保护配置
4.3.1 主电抗器过电流保护。
4.3.2 主电抗器零序过流保护。
4.3.3 主电抗器过负荷保护。
4.3.4 中性点电抗器过电流和过负荷保护。
5 220kV线路保护
5.1 基本原则
5.1.1 遵循“强化主保护、简化后备保护”的原则。
5.1.2 采用主保护和后备保护一体化、具备双通道接口方式的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
5.1.3 线路保护应具有断路器三相不一致保护和过流保护功能。
5.2 线路保护配置
5.2.1 每回线路应按双重化要求至少配置两套完整的、相互独立的微机型线路保护。通道条件具备时,每套保护宜采用双通道。
5.2.2 换流站的交流出线及其相邻线路应配置两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
5.2.3 具备一路光纤通道的线路应至少配置一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具备两路光纤通道的线路宜配置两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存在旁路代路运行方式的线路,配置两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时,其中应至少有一套具有纵联距离保护功能。
5.2.4 长度不大于20km的短线路应至少配置一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通道具备条件时应配置两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
5.2.5 同杆并架部分长度超过5km或超过线路全长30%的线路应配置两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
5.2.6 穿越重冰区线路的保护应采用双通道,并至少有一套保护能适应应急通道。
5.2.7 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配置各自独立的电压切换装置。
5.2.8 母线失灵保护不能按间隔识别失灵断路器时,应配置一套具备失灵电流判别功能的断路器辅助保护。
6 220kV主变压器保护
6.1 基本原则
6.1.1 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主、后一体化的变压器电量保护,根据变压器技术条件配置一套本体非电量保护。
6.1.2 220kV断路器的失灵电流判别及三相不一致须由独立的断路器辅助保护完成时,配置一套220kV断路器辅助保护。
6.2 主保护配置
6.2.1 配置纵联差动保护。两套纵联差动宜采用不同原理的励磁涌流判据,其中一套应包含二次谐波制动原理。
6.2.2 配置差动电流速断保护。
6.3 后备保护至少包含以下配置
6.3.1 过流保护。
6.3.2 零序过流保护。
6.3.3 相间与接地阻抗保护。
7 220kV母线保护
7.1 基本原则
7.1.1 220kV母线应按双重化原则配置两套母线差动保护和失灵保护,应选用可靠的、灵敏的和不受运行方式限制的保护。
7.1.2 应配置220kV母联(分段)保护,可集成于母线保护或独立配置。
7.2 220kV母线每套保护由母线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母联(分段)过流保护、母联(分段)失灵保护、母联(分段)死区保护和母联(分段)三相不一致保护构成,并具有复合电压闭锁功能。
7.3 母线保护配置的断路器失灵保护具有失灵电流判别功能。
7.4 220kV母联(分段)断路器保护可采用母线保护中的母联(分段)过流保护,也可配置独立的母联(分段)断路器充电过流保护。
7.5 独立配置的母联(分段)保护由母联(分段)过流保护和母联(分段)三相不一致保护构成。
7.6 母联断路器失灵保护由母线保护完成,并需考虑接入外部独立的母联(分段)过流保护动作接点。
⑹ 简述220kV线路保护的配置原则。
【220kV线路保护的配置原则】根据标准化要求,220kV线路保护一般配置为两套主保护(高频闭锁或光纤纵差),一套(或两套)后备保护。
双重化的标准是指:
1、每套完整、独立的保护装置应能处理可能发生的所有类型的故障。两套保护之间不应有任何电气联系,当一套保护退出时不应影响另一套保护的运行。
2、两套主保护的电压回路宜分别接入电压互感器不同的二次绕组。电流回路应分别取自电流互感器互相独立的绕组,并合理分配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避免可能出现的保护死区。分配接入保护的互感器二次绕组时,还应特别注意避免运行中一套保护退出时可能出现的电流互感器内部故障死区问题。
3、双重化配置保护装置的直流电源应取自不同蓄电池组供电的直流母线段。
4、两套保护的跳闸回路应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分别一一对应。
5、双重化的线路保护应配置两套独立的通信设备(含复用光纤通道、独立光芯、微波、载波等涌道及加工设备等),两套通信设备应分别使用独立的电源。
6、双重化配置保护与其他保护、设备配合的回路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
7、双重化配置的线路、变压器和单元制接线方式的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应使用主、后体化的保护装置;对非单元制接线或特殊接线方式的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则应根据主设备的次接线方式,按双重化的要求进行保护配置。
⑺ 电力继电保护双重化率是什么意思
现在根据规程规定的要求,220KV以上的保护都要求有双重化配置(即同一条线路上要装设2套相对独立的保护,用来保护)。双重化率就是指已经实现双重化的比上总的数量。(双重化保护/总的保护)
⑻ 柴油发电机的保护配置原则
电力系统的核心是发电机,要保证发电机的安全、可靠运行,就必须针对其各种故障和异常工作情况,按照发电机容量及重要程度,装设完备的继电保护装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仅供参考:亚南(YANAN)柴油发电机解答:4000-080-999)
1、反映定子绕组匝间短路的匝间短路保护;
2、反映励磁回路接地的励磁回路一点和两点接地保护;
3、反映相间短路的纵联差动保护;
4、反映定子单相接地短路的定子接地保护;
5、反映发电机外部相间短路的后备保护及过负荷保护;
6、反映电子绕组过电压的过电压保护;
7、反映逆功率的逆功率保护;
8、反映低励磁或失磁的失磁保护;
9、反映发电机失步的失步保护;
10、反映定子铁芯过励磁的过励磁保护保护;
11、反映低频率的低频保护;
发电机保护配置原则:
1、对 300MW 及以上汽轮发电机变压器组,应装设双重快速保护,即装设 发电机纵联差动保护、变压器纵联差动保护和发电机变压器组共用纵联差动保护; 当发电机与变压器之间有断路器时,应装设双重发电机纵联差动保护;
2、1MW 以上的发电机,应装纵联差动保护;
3、对发电机变压器组,当发电机与变压器之间有断路器时,发电机装设单 100MW 及以下发电机, 独的纵联差动保护; 当发电机与变压器之间没有断路器时,可装设发电机变压器组共用纵联差动保护,100MW 及以上发电机,除发电机变压 器组共用纵联差动保护外, 发电机还应装设单独的纵联差动保护, 200~300MW 对 的发电机变压器组可在变压器上增设单独的纵联差动保护,即采用双重快速保护;
4、对于采用发电机变压器组单元接线的发电机,容量在对 100MW 以下的, 应装设保护区小于 90%的定子接地保护; 容量在 100MW 以上的, 应装设保护区为 100%的定子接地保护;
5、1MW 以上的水轮发电机,应装设一点接地保护装置;
6、与母线直接连接的发电机,当单相接地故障电流大于允许值时,应装设有选择性的接地保护装置;
7、转子内冷汽轮发电机和 100MW 及以上的汽轮发电机,应装设励磁回路 一点接地保护装置,每台发电机装设一套;并可装设两点接地保护装置,每台发电机装设一套,对旋转整流励磁的发电机,应装设一点接地故障定期检测装置;
8、100MW 以下,不允许失磁运行的发电机,当采用半导体励磁系统时,宜装设专用的失磁保护;
9、100MW 以下的汽轮发电机,对一点接地故障,可采用定期检测装置。对两点接地故障,应装设两点接地保护装置;
10、100MW 以下但失磁对电力系统有重大影响的发电机及 100MW 及以上 的发电机应装设专用的失磁保护。对 600MW 的发电机可装设双重化的失磁保护。
⑼ 220kV线路保护的配置原则是什么
220kV线路保护
a) 线路保护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并独立组屏。每套保护采用主保护
和后备保护一体化的微机保护装置。通道条件具备时,每套保护宜采用双通道。
b) 对于有旁路母线的变电站,需要旁路带路的,旁路应配置纵联保护。存在旁路代路
运行方式的线路,配置两套光纤纵联差动保护时,其中应至少有一套具有纵联距离
保护功能。
c) 通道条件具备时,小于20km线路宜配置两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
d) 同杆并架部分长度超过5km或超过线路全长30%的线路应配置两套光纤电流差动
保护
e) 重冰区的线路,应至少有一套保护能适应应急通道。
f) 双重化配置的每套线路保护宜对应启动一套断路器失灵保护,动作于断路器的一组
跳闸线圈。
g) 线路保护应具有断路器三相不一致保护和过流保护功能。
⑽ 线路保护有哪些
为了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必须对电力系统中所有的电力设备和输电线路配置完善的继电保护。如果继电保护配置不当,保护将不能正确工作(误动或拒动),从而会扩大事故停电范围,还可能造成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
电力网继电保护的配置,要满足电力网的不同结构、电压等级、线路长度、运行方式以及负荷性质等的要求,否则将不能达到预期的保护效果。
10~35kV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电网中,输电线路的相间短路保护必须动作于断路器跳闸。单相接地时,由于故障点的接地电流很小(因而该电网又称小接地电流系统),三相之间的线电压仍然保持对称,对负荷的供电没有影响,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允许再继续运行1~2h,而不必立即跳闸,这也是采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运行的主要优点。但是在单相接地以后,其他两相对地电压要升高3倍。为了防止故障进一步扩大成两点接地或相间短路,应及时发出信号,以便运行人员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由此,在单相接地时,一般只要求继电保护能有选择性地发出信号,而不必跳闸。但当单相接地对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构成威胁时,则应动作于跳闸。
输电线路的继电保护主要有下面三种:
一、相间短路保护
相间短路保护一般均采用两相式电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