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圈如何配置
❶ 船舶必备的救生,消防设备有哪些
1、救生衣
救生衣的数量应该按照船载重的人的数量来配备,必须要确保每人一件。同时在值班处所配备足够数量的救生衣,另在甲板易见处配备相当于乘客总数5%的救生衣。而且额外配备乘客总数10%的儿童救生衣。在每个显眼的地方,应该贴好救生衣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保温救生衣服
按每艇至少3套的数量配置于救生艇内,以确保老人及小孩或者妇女这些体质相对弱的群体的生命保障。救生圈:按船舶的结构和船长,在船两舷、首尾配备,相应数量的救生圈。同时其中需要有一半以上的的救生圈配有自亮浮灯,至少有两个救生圈上配有自带福缘烟雾信号。
3、救生信号
在驾驶台内,救生艇筏内配备一定数量的救生信号。在危险发生的时候,方便发射信号出去,让救援队很好的确认方位,如,福缘火焰信号,福缘红光火箭降落伞信号,福缘烟雾信号等。
4、通信工具
为了便于及时的获得援救,船上也配备了大量的先进的遇险通信工具,这些通信工具有:中、高频数字选择性呼叫系统、手捏或高频无线电话,指示位置的无线电应急示示位标、发现的雷达应答器等,这些无线电设备都转置于驾驶台或报房内。
5、灭火设备
主要包括固定式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可携机动消防泵、砂箱、防火毯、消防水桶和消防员装备等消防用品,还包括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其配置视船舶类型而异。
❷ 船舶救生设备的救生设备的配置
根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3年修正案,对从事非短程国际航行的客船、鱼类加工船等应配备:在每舷的总容量应为不少于船上人员总数的50%的救生艇,主管机关可准许以相等总容量的救生筏来代替救生艇,但每舷应配备足够容纳不少于船上人员总数37.5%的救生艇;500总吨及以上的客船应在每舷至少配备1艘救助艇。
对货船:除以上要求外,每船应至少配备1艘救助艇。若救生艇符合救助艇要求,允许将此艇作为救助艇。对长度85米以下的货船,每舷配备的救生筏,其总容量为船上人员总数的100%。如果这类救生筏不能迅速地转移到任何一舷降落下水,则应配备附加救生筏,使每舷可用的总容量能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150%。
救生衣的配备数量:船上人员每人配备一件,驾驶室和机舱各值班人员每人增设一件。客船上还应附加配备船上总人数5%的救生衣。
救生圈的配备:是按船舶种类及船体长度配置——不能说按船舶结构配备。
救生浮具的配备:主要在I类航区航行的客船上配置,按船员和旅客总数的3%配置。
根据1974年国际公约83年修正案的新规定,在远洋船舶所配备的救生筏(即甲型筏),其红降落伞火箭应增加为4支,并另增配橙黄烟雾2支。
所有海船均应备有供救生艇、筏用的手提无线电台,平时保存于驾驶室或电台内,在弃船救生时,按部署表规定由专人携带进艇、筏内。
国际航行的客船,如船上总人数超过199人但不足1500人,至少要有一艘机动救生艇设置无线电台,该电台装于艇内的专门舱室内,备有专用电池电源,而且艇的发动机应有供电池再充电的发电机。
救生艇手提电台:是一种手摇供电的小型无线电台,装于玻璃纤维制的容器内,外壳涂以橙黄色,能自15m高处投入水中不致损坏且能浮于水面,总重量不超过23公斤。
船用抛绳设备每船应具有抛射火箭及抛射药筒各4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