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存储国家秘密保护措施
⑴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实行什么保护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实行分级保护。
1.涉密信息系统是有一定的安全保密要求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是需要达到较高的安全等级的计算机系统。将涉密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实行分级保护。
2.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是我国唯一的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禅脊保密测评机构。同时对涉密信息系统采取技术保护的规定为: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慎袭租秘密法》第十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宽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⑵ 储存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什么保护
法律分析: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通常简称为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通俗地说,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分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规划,建设,测评,运行,日常保密管理按照bmb系列标准来建立管理和技术体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⑶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实行什么保护
分级保护。
通常情况下对涉密信息系统施以保护都是按照分级原则进行分级实施的。涉密系统的安全管理级别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有效分级后,才能更进一步实施分级保护,提升管理效能,提升安全标准。
1、秘密级
信息系扮档裂统当中包含有秘密级的国家秘密,其总体的防护水平不应该低于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的要求,信息系统应该达到分级保护的技术标准。
2、机密级
信息系统当中包含有机密级国家秘密,其防护水平不应低于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四级要求,同时,还需要符合分级保护的保密技术要求。
3、绝密级
信息系统当中包含有绝密级国家秘密,其防护水平应不低于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五级要求,需符合分级保护的保密技术要求。同时,绝密级涉密信息系统应该被建设并应用到封闭的场地建筑之内,不能与外网连接。
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应当选择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承担或者参与涉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施。
涉密信息系统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原则上应当选用国产产品,并应当通过国家保密局授权的检测机构依据有关国家保密标准进行的检测,通过检测的产品由国家保密局审核发布目录。
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在系统工程实施结束后,应当向保密工作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家保密局授权的系统测评机构,依据国家保密标准BMB22-2007《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测评指南》,对建成的涉密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密测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三条存储、蠢圆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厅闭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规定,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