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哪些型号需要配置证
Ⅰ 联影1.43t磁共振umr586不要配置证吗
摘要 甲类配置证是需要国家卫健委审批采购,流程繁琐,计划采购,每年新增设备量有限;乙类配置证是省卫生部门许可采购,获批较为容易,限制条件少
Ⅱ 40排ct需要办配置证吗
只有联影有40排CT,民营医院不需要配置证,只要有钱就可以买
Ⅲ 医用大型设备配置许可证取消了吗
截止2019年医用大型设备配置许可证并未取消,大型医用设备的管理实行配置规划和配置证制度。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
根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程序是:
一、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由医疗机构按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由医疗机构按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三、医疗机构获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后,方可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3)ct哪些型号需要配置证扩展阅读: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同级相关部门监管;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同级相关部门监管。
第二十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按管理权限,对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大型医用设备使用和操作规范情况以及应用质量的安全、有效、防护进行监督和评审;对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取得资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Ⅳ 购买二手ct需要向市场监管局提交什么
提交申请书。
都需要环评,环保批辐射安全许可证,卫监批放射诊疗许可证。人员需要放射工作人员证,CT还需要大型设备许可证。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责任,加强了监管。这个文件将大型医用设备分为甲、乙两类,实行分级管理,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对大型医用设备管理的权限和责任。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由国家卫生部发放配置许可证并负责监管;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发放配置许可证并负责监管。
Ⅳ 是否所有需要办理放射诊疗许可的放射诊疗设备都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
这问题让我头晕了
是否可理解为:是否所有诊疗设备都需办理配置许可证?
如果是只这个问题:一般大型设备如CT 磁共振等需要
Ⅵ 卫生部关于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等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配置管理第一条卫生部制定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磁共振成像装置(MRI)、爱克司刀(X-刀)、伽玛刀(γ-刀)四种品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年度分配计划。第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大型医用设备地区性配置计划的主要依据是:
一、卫生部下达的年度分配计划和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规划中包括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
二、医疗卫生服务的中长期目标;
三、初级卫生保健任务的完成情况;
四、经济发展状况、人口总数、年龄构成及流行病学统计资料;
五、已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数量及分布;
六、申请医疗卫生机构已被评审的等级及其相关设备的配置、医技人员情况。第三条申请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是已列入地区性配置计划,符合以下条件,并根据医院等级情况配置相应的机型。
一、申请配置CT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具备常规X线检查设备和相应人员、技术等条件。
二、申请配置MRI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配置和使用CT两年以上。
三、申请配置X-刀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配置和使用直线加速器一年以上。
四、申请配置γ-刀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具备神经外科专业设备及技术条件。
五、CT、MRI机型分为三种:临床研究型、临床应用型、临床实用型。
六、已被评为三级甲等的医院可装备:CT、MRI三种机型之一;X-刀或γ-刀。
七、已被评为二级甲等的医院可装备:CT、MRI临床应用型或临床实用型。第四条申请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具有已经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的医师和技术人员。第五条申请配置CT的程序:
一、由符合CT配置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表》(附件一)。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卫生部核准的CT年度配置计划和公布的年度指导装备机型统一审批,并汇总上报卫生部,领取《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附件二)。如申报的机型与卫生部公布的年度指导装备机型不符,应上报卫生部审批。第六条申请配置MRI、X-刀、γ-刀的程序:
一、符合MRI、X-刀、γ-刀配置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表》。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卫生部核准的MRI、X-刀、γ-刀年度配置计划进行初审,汇总后上报卫生部审批。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将上年度大型医用设备的成交合同等材料报卫生部备案。第八条卫生部组织专业技术学术组,对大型医用设备的技术性能、价格及售后服务进行综合评比,每年定期公布全国指导装备机型。购置工作提倡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的方式。第九条凡以任何形式与任何单位或个人合作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必须上报卫生部审批。第十条已经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更新大型医用设备时应填写《大型医用设备更新申请表》(附件三),申请更换新证。第二章应用管理第十一条卫生部制定和认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安全、卫生防护、应用质量管理标准。第十二条卫生部设立“全国大型医用设备应用技术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大型医用设备应用安全、卫生防护、技术质量管理等日常评审工作。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组织协调大型医用设备专业组进行工作。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设立“全国大型医用设备应用技术评审委员会分会”(以下简称“评委分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技术评审工作。“评委会”对“评委分会”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第十四条大型医用设备投入使用之前,应由“评委分会”进行应用技术评审。评审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评审前十五天,由使用机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评审申请,并出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和《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收到使用机构的评审申请,在查验上述两证无误后应及时委托“评委分会”派专人按期进行评审;
三、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评委会”制定的项目、程序和方法进行;设备的性能必须达到订货合同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设备的配套必须包括用于质量控制的基本检测工具;
四、评审结果存入技术档案,做为进行设备复审的基础数据;并将此评审纳入医院评审,其评审结果作为医院评审的一项重点指标;
五、评审合格以后,发给《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附件四)。
“评委分会”可以邀请“评委会”共同进行评审。
Ⅶ 医用CT机按规定多少排才属大型设备
三部委(卫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于2005年联合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与使用管理办法》,其中对甲、乙类设备规定如下: 甲类: 1. X线正电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包括正电子发射型断层仪即PET)。 2. 伽玛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γ刀)。 3. 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MM50)。 4. 质子治疗系统。 5. 其它单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医用设备。乙类: 1.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2. 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3.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 4.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 5. 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SPECT)。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购置需经国家卫生部批准,发放配置许可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需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发放配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