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稅演算法
A. 2020工資稅計算方法
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本年度已預繳稅額=本年度應補或應退稅額。
如果是居民個人,且2019年度取得綜合所得時您的扣繳義務人已依法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不辦理年度匯算:
1、2019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12萬元的;
2、2019年度應補繳稅額不超過400元的;
3、2019年已預繳個人所得稅與年度應納個人所得稅一致的;
4、不申請退稅的。
(1)工資稅演算法擴展閱讀
2019年北京市住建委會同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發布《<關於進一步嚴格購房資格審核中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標準的公告>的補充公告》,對購房資格審核中的個稅政策執行標准做出相應調整。
根據補充公告,購房人自2019年1月起因減除費用提高以及新增專項附加扣除,個人所得稅繳納額為零的月份,審核其社會保險繳納情況,社會保險正常繳納的月份計入個人所得稅累計繳納月數。
按照當前個稅抵扣政策的規定,相關市民的工資收入中有部分是可以實現抵扣效應的,包括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內容。
類似抵扣就使得部分市民可能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樣在個稅繳納方面就不會有記錄了。所以北京此次規定,對於類似情況,可以通過「原有個稅+社保」的情況來認定,這樣就使得部分沒有完整個稅記錄的購房者可以享受購房資格。
B. 工資扣除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工資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的規定:工資的個人所得稅為(職工的工資總額減去免徵額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乘以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C. 工資稅演算法
正確的演算法是你扣除保除,公積金,假期扣費後的錢。
也就是前者。{4800-(4800/30*5)-1000-3500}*3%
個人所得稅是以你最後扣完的錢的總數為基準。
D. 工資中的個人所得稅是怎麼計算的
個稅的計算方式如下:應納稅所得額 = 工資收入金額 - 各項社會保險費 - 起征點(5000元)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x 稅率 - 速算扣除數《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2018年第四季度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和稅率適用問題的通知》第一條、關於工資、薪金所得適用減除費用和稅率問題對納稅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後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統一按照5000元/月執行,並按照本通知所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計算應納稅額。對納稅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按照稅法修改前規定執行。
E. 工資的個人所得稅怎麼算
工資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應納的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一、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二、適用稅率:
三、專項附加扣除如下,明細查看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3、大病醫療: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葯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4、住房貸款利息: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800元。
6、贍養老人: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
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5)工資稅演算法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減免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相關的文件法規的規定,個人所得稅的減免稅政策主要有: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2)鄉、鎮以上(含鄉、鎮)人民政府或經縣以上(含縣) 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有機構、有章程的見義勇為基金會或類似組織,獎勵見義勇為者的獎金或者獎品,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免徵個人所得稅。
(3)個人持有財政部發行的債券和經國務院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的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
(4)國務院《對儲蓄存款利息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對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利息所得以及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專項儲蓄存款或者儲蓄性專項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財稅字(1999)267號文件進一步規定,按照國家或省級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存入銀行個人賬戶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國稅發(1999)180號文件也進一步規定,在中國工商銀行開設教育存款專戶,並享受利率優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
(5)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指國家對為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頒發的一項特定律貼,並非泛指國務院批准發放的其他各項補貼、津貼)和國務院規定免稅的補貼、津貼(目前僅限於中國科學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F. 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例:已婚人士小李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萬元,「三險一金」專項扣除為2000元,每月租金4000元,有一子女上幼兒園,同時父母已經60多歲。
起征點為3500元的情況下,沒有專項附加扣除,每月需繳納345元個稅;
起征點為5000元的情況下,沒有專項附加扣除,每月需繳納(10000-5000-2000)×3%=90元個稅。
根據新政策,小李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2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贍養老人1000元扣除(跟姐姐分攤扣除額),所以,個稅=(10000-5000-2000-1200-1000-1000)×3%=0元。
(6)工資稅演算法擴展閱讀:
減免政策
公眾對「起征點」存在誤解。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個人所得稅免徵額」。「起征點」與「免徵額」有著嚴格的區別:
所謂起征點,是征稅對象達到征稅數額開始征稅的界限。征稅對象的數額未達到起征點時不征稅。一旦征稅對象的數額達到或超過起征點時,則要就其全部的數額征稅,而不是僅對其超過起征點的部分征稅。
所謂免徵額是在征稅對象總額中免予征稅的數額。它是按照一定標准從征稅對象總額中預先減除的數額。免徵額部分不征稅,只對超過免徵額部分征稅。
G. 工資稅率演算法
工資個稅計算公式,應交個稅=(當月薪資收入-<由個人承擔的三險一金>-350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附:新的個稅稅率表 (從2011年9月1日起實行)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1、全月應納稅額不超過1500元 稅率為3% 0
2、超過1500元至4500元 稅率為10% 105
3、超過4500元至9000元 稅率為20% 555
4、超過9000元至35000元 稅率為25% 1005
5、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 稅率為30% 2755
6、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 稅率為35% 5555
7、全月應納稅額超過80000元 稅率為45% 13505
H. 工資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工資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1.應繳納所得額=稅前工資收入金額-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費用減除額;2.應納稅額=應納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