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算演算法
Ⅰ 口算心算的速算方法是什麼
1、加大減差法:前面加數加上後面加數的整數,減去後面加數與整數的差等於和。
2、減大加差法:被減數減去減數的整數,再加上減數與整數的差,等於差。
3、互補兩個數的差:兩位互補的數相減,被減數減50乘以2;三位互補的數相減,被減數減500乘以2;四位互補的數相減,被減數減5000乘以2,以此類推。
4、數字位置顛倒兩個兩位數的和:一個數的十位數加上它的個位數乘以11等於和。
(1)口算演算法擴展閱讀:
破十法即:當個位不夠減時,就用10減去減數,剩下的數和個位上的數相加,即破十法。
破十法口訣
十幾減九,幾加一;十幾減七,幾加三;十幾減五,幾加五;十幾減三,幾加七;十幾減八,幾加二;十幾減六,幾加四;十幾減四,幾加六;十幾減二,幾加八。
Ⅱ 口算速算的方法
【低年級組】
1.加數「湊整」
幾個數相加,如果有幾個數相加能湊成整十的數,可以調換加數的位置,把幾個數相加。
例:14+5+6
=14+6+5
=25
2.運用減法性質「湊整」
從一個數里連續減去幾個數,如果減數的和能湊成整十的數,可以把減數先加後再減。這種口算比較簡便。
例:50-13-7
=50-(13+7)
=50-20
=30
3.近十、近百、近千的數
計算時可以把接近整十、整百、整千……的數看作整十、整百、整千……的數進行解答。
例:
1)497+136
497可以近似的看成500,
原式=(500-3)+136
=500+136-3
=633
2)760+102
將102看成100+2
原式=760+100+2
=860+2
=862
4.補數法
利用「補數法」,將每個加數加1後湊成20000、2000、200、20進行計算。
例:19999+1999+199+19
可以看成:
(20000-1)+(2000-1)+(200-1)+(20-1)
=20000+2000+200+20-4
=22220-4
=22216
5.利用加減法交換律:
先加再減的題目也可以做成先減再加。
例:562+316-62
=562-62+316
=500+316
=816
6.整百數和「零頭數」
在計算時可以先把題中的數看成兩部分:整百數和「零頭數」,然後把整百數與整百數相加減,「零頭數」與「零頭數」相加減。
例:598+31-296-103
=500+98+31-200-96-100-3
=500-200-100+98-96+31-3
=200+2+28
=230
【中年級組】
1. 帶符號搬家法
當一個計算題只有同一級運算(只有乘除或只有加減運算)又沒有括弧時,我們可以「帶符號搬家」。
例如:
23-11+7=23+7-11
4×14×5=4×5×14
10÷8×4=10×4÷8
2. 結合律法
加括弧法
(1)在加減運算中添括弧時,括弧前是加號,括弧里不變號,括弧前是減號,括弧里要變號。
例如:
23+19-9=23+(19-9)
33-6-4=33-(6+4)
(2)在乘除運算中添括弧時,括弧前是乘號,括弧里不變號,括弧前是除號,括弧里要變號。
例如:
2×6÷3=2×(6÷3)
10÷2÷5=10÷(2×5)
去括弧法
(1)在加減運算中去括弧時,括弧前是加號,去掉括弧不變號,括弧前是減號,去掉括弧要變號(原來括弧里的加,現在要變為減;原來是減,現在就要變為加)。
例如:
17+(13-7)=17+13-7
23-(13-9)=23-13+9
23-(13+5)=23-13-5
(2)在乘除運算中去括弧時,括弧前是乘號,去掉括弧不變號,括弧前是除號,去掉括弧要變號(原來括弧里的乘,現在就要變為除;原來是除,現在就要變為乘。)
例如:
1×(6÷2)=1×6÷2
24÷(3×2)=24÷3÷2
24÷(6÷3)=24÷6×3
3. 乘法分配律法
分配法
括弧里是加或減運算,與另一個數相乘,注意分配。
例如:
8×(5+11)=8×5+8×11
提取公因式法
注意相同因數的提取。
例如:
9×8+9×2=9×(8+2)
4. 湊整法
看到名字,就知道這個方法的含義。用此方法時,需要注意觀察,發現規律。還要注意還哦,有借有還,再借不難嘛。
例如:
99+9=(100-1)+(10-1)
5. 方法五:拆分法
拆分法就是為了方便計算,把一個數拆成幾個數。這需要掌握一些「好朋友」,如:2和5,4和5,4和25,8和125等。分拆還要注意不要改變數的大小哦。
例如:
32×125×25
=4×8×125×25
=(4×25)×(8×125)
=100×1000
【高年級組】
1.速算之湊整先算
【點撥】:加法、減法的簡便計算中,基本思路是「湊整」,根據加法(乘法)的交換律、結合律以及減法的性質,其中若有能夠湊整的,可以變更算式,使能湊整的數結成一對好朋友,進行湊整計算,能使計算簡便。
例:298+304+196+502
【分析】:本題可以運用加法交換律和結合律,把能夠湊成整十、整百、整千……的數先加起來,可以使計算簡便。
【解答】:原式=(298+502)+(304+196)=800+500=1300
2.速算之帶符號搬家
【點撥】:在加減混合,乘除混合同級運算中,可以根據運算的需要以及題目的特點,交換數字的位置,可以使計算變得簡便。特別提醒的是:交換數字的位置,要注意運算符號也隨之換位置。
例:464-545+836-455
【分析】:觀察例題我們會發現,如果按照慣例應該從左往右計算,464減545根本就不夠減,在小學階段,學生沒辦法做,所以要想做這道題,學生必須先觀察數字特點,進行簡便計算。
思考:4.75÷0.25-4.75能帶符號搬家嗎?什麼情況下才能帶符號搬家?帶符號搬家需要注意什麼?
3.速算之拆數湊整
【點撥】:根據運算定律和數字特點,常常靈活地把算式中的數拆分,重新組合,分別湊成整十、整百、整千。
例:998+1413+9989
【分析】:給998添上2能湊成1000,給9989添上11湊成10000,所以就把1413分成1400、2與11三個數的和。
【解答】:
原式=(998+2)+1400+(11+9989)=1000+1400+10000=12400
例:73.15×9.9
【分析】:把9.9看作10減0.1的差,然後用乘法分配率可簡化運算。
【解答】:
原式=73.15×(10-0.1)=73.15×10-73.15×0.1=731.5-7.315=724.185
4.速算之等值變化
【點撥】:等值變化是小學數學中重要的思想方法。做加法時候,常常利用這樣的恆等變形:一個加數增加,另一個加數就要減少同一個數,它們的和才不變。而減法中,是被減數和減數同時增加或減少相同的數,差才不變。
例:1234-798
【分析】:把798看作800,減去800後,再在所得差里加上多減去的2.
【解答】:原式==1234-800+2=436。
5.速算之去括弧法
【點撥】:在加減混合運算中,括弧前面是「加號或乘號」,則去括弧時,括弧里的運算符號不變;如果括弧前面是「減號或除號」,則去括弧時,括弧里的運算符號都要改變。
例題:(4.8×7.5×8.1)÷(2.4×2.5×2.7)
【分析】:首先根據「去括弧原則」把括弧去掉,然後根據「在同級運算中每個數可帶著它前邊的符號『搬家』」進行簡算。
【解答】:原式=4.8×7.5×8.1÷2.4÷2.5÷2.7
=(4.8÷2.4)×(7.5÷2.5)×(8.1÷2.7)
=2×3×3
=18
6.速算之同尾先減
【點撥】:在減法計算時,若減數和被減數的尾數相同,先用被減數減去尾數相同的減數,能使計算簡便。
【分析】:算式中第二個減數256與被減數2356的尾數相同,可以交換兩個數的位置,讓2356先減256
7.速算之提取公因數
【點撥】:乘法分配率的反應用,出錯率比較高,一般包括三種類型。
(1)直接提取
例 3.65×23+3.65×77
【分析】:這道題比較簡單,利用乘法分配律的反向應用,直接提取公因數3.65就行了。
【解答】:原式=3.65×(23+77)=3.65×100=365
(2)省略×1的題目
例:6.3×101-6.3
【分析】:把算式補充完整,6.3×101-6.3×1,學生就很容易看出兩個乘法算式中有相同的因數6.3
【解答】:原式=6.3×(101-1)=6.3×100=630
(3)積不變規律(主要是小數點的變化)
例:6.3×2.57+25.7×0.37
【分析】:可根據「乘法積不變性質,一個因數擴大,一個因數縮小相同的倍數,積不變」把25.7×0.37轉化成2.57×3.7,兩部分就有了相同的因數2.57,創造出了可以用乘法分配律的條件。
【解答】:
原式=6.3×2.57+2.57×3.7=2.57×(6.3+3.7)=25.7
數學能力的提升並非一朝一夕
想要提升數學水平
先從口算速算能力開始吧!
Ⅲ 122×3口算過程怎麼寫
口算過程可以這樣寫。
把122分解:100×3等於300,20×3等於60,2×3等於6
這樣再加起來就是366:300+60+6。
簡便演算法:
122×3
=(100+20+2)×3
=100×3+20×3+2×3
=300+60+6
=366
(3)口算演算法擴展閱讀:
「×」是乘號,乘號前面和後面的數叫做因數,「=」是等於號,等於號後面的數叫做積。
10(因數) ×(乘號) 200(因數) =(等於號) 2000(積)
要找到13和21的乘積,必須雙倍21次,得到2×21 = 42,4×21 = 2×42 = 84,8×21 = 2×84 = 168。
完整的產品可以然後通過添加在雙倍序列中找到的適當術語來找到:13×21 =(1 + 4 + 8)×21 =(1×21)+(4×21)+(8×21)= 21 + 84 + 168 = 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