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預演算法地方債務
㈠ 《新預演算法》修改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新預演算法》修改的主要內容:新預演算法對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作出明確規定。地方政府發行債券,舉債規模必須由國務院報請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新預演算法規定,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預算中必需的建設投資的部分資金,可以在國務院確定的限額內,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以舉借債務的方式籌措。
認真貫徹實施新預演算法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新預演算法而實施不力,那麼法立得再好也會打折扣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就會成為一句空話。認真貫徹實施新預演算法是我國財政經濟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當前應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新預演算法的學習宣傳工作
要認真學習、全面理解新預演算法,准確掌握新預演算法的精神、原則和各項具體規定,增強預演算法治意識,自覺把新預演算法的各項規定作為從事預算管理活動的行為准則,嚴格依法辦事,嚴肅財經紀律,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各級財政部門在學好用好新預演算法的同時,還要大力做好新預演算法的宣傳普及工作,把該法作為「六五」普法的重要內容,除專門組織新預演算法培訓外,其他業務培訓中也要安排這方面的內容。財政部在「六五」普法驗收中要把各地貫徹執行新預演算法的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
同時,各地要採取各種方式廣泛宣傳新預演算法,讓社會公眾了解掌握預演算法律知識,推動全社會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
2、做好新預演算法實施的立法配套工作
新預演算法的制定和實施正處於我國全面深化改革時期,對一些符合改革發展方向但一時還難以具體規定的問題僅做了一些原則性規定。我國是一個大國,各地預算管理所面臨的環境和條件不同,預算管理的水平差別也較大。
因此,本著從實際出發、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中央層面還需要按照新預演算法確定的原則及授權,抓緊修訂預演算法實施條例,研究制定財政轉移支付、財政資金支付、政府債務管理、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地方層面還可以制定有關預算審查監督的決定或者地方性法規。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國家預演算法
㈡ 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現狀分析與未來展望
2015年以來,隨著新修訂的《預演算法》的實施,地方政府舉債融資只被允許發行政府債券這一種形式(政策上被稱為「顯性債務」),尚存的非債券形式的地方政府債務3908億元(2019年8月底數據)將繼續以發行置換債券的方式進行清理。同時,地方政府以各種渠道或各種形式進行的非債券類舉債融資(即政府「隱性債務」),則受到法律的嚴格約束和監管部門的嚴肅查處。那麼,我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究竟如何?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是否真正納入法治、透明、穩定和可持續的軌道?對於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防控是否高枕無憂了?
顯性債務完全可控
衡量政府債務風險程度,通常用兩個指標。一是負債率,即期末政府債務余額與GDP之比。這一指標一方面衡量經濟規模對債務的承擔能力,另一方面也可反映每一單位政府債務產生的GDP的多少。就顯性債務來說,2018年中國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為18.46萬億元(人民幣,下同),加上中央政府債務14.96萬億元,與當年GDP之比為37%。這與所謂的財政風險警戒線60%相比,還相差甚遠。
二是債務率,即期末政府債務余額與政府綜合財力之比,衡量政府所掌握的財力對債務的承擔水平。IMF曾經提出過「90%~150%」的安全參考指標,即要使政府財政可持續,此指標最好控制在90%范圍內,最多不能超過150%(也有120%的主張)。2018年末,中國地方政府債務與地方政府可用財力之比為77%,顯然,也在可控水平上。
總之,無論是從國際比較還是從實際發行與法定限額的比較來看(見表1),就顯性債務來說,當前我國地方政府債務完全處於可控狀態。
除此之外,還有以償債率和逾期債務率兩個指標衡量政府短期內到期債務的清償水平。前者指當年債務還本付息總額與政府綜合財力之比,指標越高則償債能力越弱;後者指期末逾期債務余額與年末債務余額之比,反映到期必須償還債務所佔比重。鑒於披露水平和統計口徑原因,以這兩個指標衡量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狀況尚無統一公布。對地方政府來說,所發債券期限越長、利率越低,則意味著到期清償壓力越小。截至2018年末,地方政府專項債務余額74134.16億元,按照專項債券剩餘平均發行期限4.6年測算,年均到期還本規模16116億元。根據2018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71372億元測算,專項債務到期還本保障倍數(即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年均到期還本規模)為4.43,償債保障能力較好。再比較截至2019年8月底地方政府債券余額和2019年以來新增債券發行的利率與平均期限(表1、表2),可以發現,地方政府舉債的期限在延長,同時債券利率卻有所降低。這說明市場對地方政府的信心是趨強的,意味著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程度在降低。
當然,若從資產負債關系來看,由於中國特有的國情,政府擁有的資產規模(包括城市土地、礦產資源以及國有企業等)在全球屈指難數。而且舉債資金建設所形成的基礎設施,都是實實在在對工業化城市化起支撐作用的財富,而非像其他國家那樣用於養老、消費等項目。曾有人說中國很多地方政府「陷於資不抵債危機」。相較於數百萬億元的國有資產,中國政府——無論中央還是地方——的負債,的確遠沒有到「資不抵債」的程度(見圖1)。
如果說政府債務存在風險,在中國則主要是指債務清償遇到的流動性風險,說到底是銀行業的風險,因為即使目前代替了銀行信貸,地方政府債券中的86%以上仍由商業銀行持有。
隱性債務風險仍大
中國地方政府的債務風險主要不在於顯性債務,而在於隱性債務。其「險」之處,恰在於一個「隱」字:究竟有多少規模?以什麼方式?平均期限如何?都不得而知。
就隱性債務的規模而言,幾年來若干研究機構測算出不同的結果,其中有的從債務端計算投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融資來源,有的從資產端估計基建規模中地方政府類項目的融資佔比,基本上在25萬億~45萬億元之間。若按業界人士「隱性債務基本上是顯性債務的兩倍」的經驗觀察估計,2018年末地方政府顯性債務余額(18.46萬億元)的兩倍,則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約為37萬億元,此數據與多個機構的測算數較為接近。
由此計算,我國地方政府的財政風險情況如何呢?
按照「政府債券+城投債務」(18.46+7.78)廣口徑地計算地方政府顯性債務,則2018年末地方政府合計存量債務規模為26.2萬億元。如此,則地方政府的債務率不再是77%而是144%,幾乎翻一番。如果則加上隱性債務,考慮到隱性債務最終對地方政府產生20%左右(審計署2011年曾披露,2007年以來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約有19%最終由地方政府承擔)的直接負債(即7.4萬億元),則全國地方政府債務率達184%,已遠超「90%~150%」這一IMF的安全參考指標范圍了。
再來看考慮還本付息,地方政府債務融資每年的壓力測算。根據Wind數據,2018年地方債務到期規模為8389億元,2019年將達到1.31萬億元。2020~2022年到期年均超過2萬億元。這是還本壓力。
至於付息情況,2018年地方政府顯性債務26.2萬億元,年應付利息超過1萬億元(其中包括債券融資18.46萬億元,以3.5%利率計,年應付利息約6400億;城投債7.78萬億元,以市場平均利率5.5%計,年應付利息約4000億元)。地方隱性債務按37萬億元計算,則每年應付利息約3萬億元(估計隱性債務融資成本在8%左右,從相關審計公布中就有披露情況看,其實有的融資平台融資成本更高),即全國地方政府廣義債務(顯性+隱性)每年應付利息近4萬億元。
由此可見,考慮還本付息,地方政府顯性與隱性債務每年清償規模5萬億~6萬億元,幾乎達到每年地方財政支出規模的三分之一!
目前決策層和監管部門對於地方政府債務的政策,可以兩句話概括。一是「開正門、堵偏門」,即允許依法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嚴格控制非債券類的各類隱性舉債。二是「清存量、禁增量」,即對於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存量(2018年8月以前形成的地方債務)進行全面清理,各地必須制定期限明確、責任明確、操作可行的化解存量債務方案,並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通過;今後各級地方政府則不得再以各種方式產生新的隱性債務。為此,有關部門還發布了網上登記工具,以期對各地所有融資平台從事的融資開發項目進行實時監測。
但政策實施效果尚待觀察。首先,2018年下半年審計部門繼2011年、2012年兩次全面審計後,對全國地方政府債務融資情況再次進行全面審計,但至今結論尚未公布。其次,更重要的變化在於,2019年上半年以來,隨著穩增長壓力的持續增大,調動地方政府推動增長的「積極性」再度引發關注。2019年6月,中辦、國辦聯合印發《關於做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及項目配套融資工作的通知》,要求合理明確金融支持標准、突出資金支持重點、提供配套融資支持、拓寬重大項目資本金渠道、保障償債責任等。其中還提到一些專項債務資金可以當作項目資本金,用於再融資。這讓參與地方政府投融資業務的不少金融機構解讀為「財政政策加力增效」,似乎新一輪政府投融資盛宴可期,地方政府久違的「舉債創新」機遇再現。盡管有關方面反復提醒對於地方政府新增隱性舉債將持續從嚴監管,決不放鬆,但人們發現,這些部門對地方政府違規舉債行為的查處信息已鮮有公布了。
根據多年追蹤研究,筆者對於嚴控地方政府隱性舉債的政策效果並不樂觀。本質上,中國地方政府舉債融資,屬於政府直接配置資源的方式之一。長期以來,地方政府在推動中國快速城鎮化和經濟增長進程中,一直承擔著重要引擎之一的角色。無論是當下的改革進程還是發展方式轉變的程度看,這一角色在一個相當長的 歷史 時期仍不容忽視。從長期宏觀調控實踐看,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這一重要作用總是定期地加以「重視」。調研發現,果然一些政府投融資平台舉債融資的「環境」越來越寬鬆了。一位某直轄市政府開發平台企業負責人坦言,他們2018年為從事政府委託的土地開發融資規模達160多億元,而登錄到財政部門的網路統計系統的僅有7.8億元。這么說,財政部門聲稱的對政府平台公司的各種融資業務「全面監測」,不到實際的二十分之一!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除了發行債券方式之外,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方式五花八門,有的地方政府甚至能夠讓當地民營企業為自己融資。各種方式怎樣形成了政府的隱性債務,還真不是那麼容易得到識別和控制的。(見表3)
長遠風險須提早關注
有理由預測,新一輪穩增長措施過後,地方政府和銀行體系的不良債務都會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每一輪「增長——調控」周期都留下過這樣的印跡。其最終克服取決於中國經濟發展中新舊動能轉換是否成功,說到底取決於十九大部署的現代化經濟體系何時得以建成。就地方政府債務長期風險來看,以下兩個因素需要關注,甚至提早布局應對之策。
本文源自銀行家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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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新預演算法若能出台會對我國的財稅體制改革產生怎樣的影響
作為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預算反映了政府活動的范圍和方向,是中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支撐。2014年8月,全國人大修訂了《預演算法》,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奠定了法律基礎。修訂後的《預演算法》明確規定建立全口徑預算體系,完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閉環制度,系統規范轉移支付,並將公開透明的預算管理納入法律。
原預演算法是在1994年分稅制改革後制定的,於1994年3月22日在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審議通過,並於1995年1月1日開始實施。原預演算法在規范預算管理、促進依法理財、加強宏觀調控、推動中國經濟社會進步等方面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但是,隨著公共財政體制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原預演算法已難以適應中國經濟發展環境的需要,存在著預算內容不完善、預算編制不夠科學合理、預算執行不嚴格按照規定和規范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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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地方債新規
法律分析:預演算法規定,地方政府只能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舉債。國務院和地方各級政府分別在2016年全國預算草案、地方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中完整反映地方政府債務情況,主動接受人大監督。是確定地方政府債務限額。要求地方做好限額管理與預算管理的銜接,保障地方政府債務余額不超過法定的「天花板」上限要求。二是規范預算編制和批復的流程,推動政府舉借債務和使用債券資金的規范化、制度化。三是嚴格預算執行,細化了債券發行、轉貸、使用,還本付息和發行費用支付的處理方法,保障償債資金來源,維護政府信用。四是非政府債券形式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
法律依據:《地方政府一般債務預算管理辦法》
第三條 一般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還本付息、發行費用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
第四條 除外債轉貸外,一般債務收入通過發行一般債券方式籌措。
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為一般債券的發行主體,具體發行工作由省級財政部門負責。設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政府(以下簡稱市縣級政府)確需發行一般債券的,應當納入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一般債務預算管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統一發行並轉貸給市縣級政府。經省政府批准,計劃單列市政府可以自辦發行一般債券。
第五條 一般債務收入應當用於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用於經常性支出。
第六條 一般債務應當有償還計劃和穩定的償還資金來源。
一般債務本金通過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包含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和其他預算資金)、發行一般債券等償還。
一般債務利息通過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包含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和其他預算資金)等償還,不得通過發行一般債券償還。
第七條 非債券形式一般債務應當在國務院規定的期限內置換成一般債券。
第八條 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信息化建設,一般債務預算收支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管理信息系統,一般債務管理納入全國統一的管理信息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