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演算法立法宗旨
① 工人日報:政府怎麼花錢,預算的事跟你我關系挺
做預算類似切蛋糕,一塊蛋糕如果切給保障房的多了,切給公交的就會少。蛋糕怎麼切,與普通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今天,我們多了解些關於預算、預演算法的門道,今後遇到「政府怎麼花錢」的事,就會更有底氣地對照法律條文,監督政府那錢袋子里的錢都花到哪去了,花得該不該、值不值。
「吃不窮,穿不窮,算計不到就受窮」——這是百姓過日子的一句老話。放大到一個國家,這個「算計」說的就是財政預算。政府怎麼花錢,預算說了算;預算怎麼編制和執行,預演算法說了算。有「經濟憲法」之稱的預演算法,其修正案草案正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進行第四次審議。多家媒體預測,新法有望於8月31日表決通過。
一提及預算的事,普通百姓往往會「敬而遠之」。諸如此次完善立法宗旨的意義、修正案草案的幾大亮點、預演算法修改對於國家治理的意義等,這些「高大上」的話題似乎離普通百姓的生活挺遠。
其實並非如此。
比如,一個經濟並不發達的地方甚至貧困縣,忽然宣布要上馬一個耗資巨大的「形象工程」,而當地諸多民生問題急需財政資金「下鍋」,這時百姓會質疑:這么大的事經人大同意了嗎?做預算了嗎?預算經科學論證了嗎?誰有權拍板調整預算?長期以來,由於預算編制缺乏剛性約束,預算調整隨意性大,一些地方重大建設項目「看領導臉色」,拍腦袋決策,花錢大手大腳,造成財政資金的巨額損失和浪費,引起公眾強烈不滿——能說預算與百姓無關嗎?
比如,各地土地出讓金去向屢屢引發關注,還有被視為腐敗溫床的政府機關「小金庫」長期存在,都與現行預演算法沒將政府全部收入納入預算有很大關系。此次預演算法修改提出,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這意味著,新預演算法一旦表決通過實施後,政府的四本預算即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以及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都要依法進行審計、報批、審議、執行和監督——土地出讓金再想「封閉運行」,難了;政府機關的「小金庫」再想隱身生存,不易了。
再如,人大代表說「看不懂預算報告」,媒體追問「三公經費」有沒有變身為其他支出,這些都與預算的細化程度有關,與政府收支按什麼分類有關。據專家介紹,政府支出按功能分類,顯示的是政府的錢「幹了什麼」,以「教育」為例,類、款、項三級結構對應的是「教育」—「普通教育」—「小學教育」,反映出政府為完成教育職能在「普通教育」中用於「小學教育」的支出有多少。如果政府支出按經濟性質分類,顯示的是政府的錢「花到哪兒去了」,比如教育經費中分別有多少用於教師工資、房屋建設、教學設備、修繕等,這種分類更為直觀。無疑,預算越細化、越直觀,越有利於公眾監督。公眾之所以對一些部門公布的「三公經費」有疑問,就是想知道行政開支的每一元錢都「花到哪兒去了、花到誰身上」。
政府財政收入是一塊大蛋糕,做預算類似切蛋糕。蛋糕怎麼切,與普通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比如,抱怨出行難的人,希望政府多投入到公交發展上、公交票價便宜點;無房家庭則希望政府多蓋保障房。那麼預算時,一塊蛋糕如果切給保障房的多了,切給公交的就會少,如何平衡統籌,需要科學的預算安排。
如何盡可能多地保障民生投入、壓縮不必要的行政開支,在切蛋糕之後,還要防止預算執行過程中變形走樣,防止有人貪污挪用政府資金,這些都離不開公眾監督。以地方債為例,此次修法提出,地方債可以用來蓋保障房等公益性資本支出,但不能用來買公車、蓋辦公樓、發工資。依此原則,公眾就可以監督地方債資金用得是不是地方。
今天,我們多了解些關於預算、預演算法的門道,今後遇到「政府怎麼花錢」的事,就會更有底氣地對照法律條文,監督政府那錢袋子里的錢都花到哪去了,花得該不該、值不值。當公眾密切關注財政預算的大小事情時,也就是在參與一方社會治理,履行作為國家公民的責任與義務。
② 在法律體系中預演算法素有什麼之稱
預演算法素有「經濟憲法」之稱;
8月31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這部法律的決定;
修改後的預演算法在明確立法宗旨、細化全口徑預算管理制度、預算公開制度、賦予地方政府有限發債權,以及完善預算審查、監督、強化預算責任等方面做了進一步規定,凸顯全面規范、透明預算、提高效率的預算制度改革方向。
③ 請結合現實分析預演算法修訂後對我國經濟社會能形成哪些正面作用
(一)關於全口徑預算
本次預演算法修正案強調全口徑預算,即各級政府所有收支都納入預算。預算包括了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等四本預算。相對於現行的預演算法,四審稿還規定,政府的全部收支應當上繳國家金庫,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佔用、挪用或者拖欠。
解讀:被認為是腐敗溫床的「小金庫」經過多輪清理仍然普遍存在,其形成就源於現行的預演算法未將政府全部收入納入預算之中。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認為,本次預演算法修正案最大亮點是對立法宗旨的完善,政府由管理主體變為管理對象,用法律約束行政權力,讓人民監督政府花錢。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蔣洪表示,本次預演算法修正案提出「全部收支都應當納入預算」,且由原來的狹義公共預算擴展到四本預算組成的體系,這是比較大的進步。
(二)細化預算編制
提出各級預算支出應當按其功能和經濟性質分類編制。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收入分為類、款、項、目;支出按其功能分類分為類、款、項,按其經濟性質分類分為類、款。
解讀: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介紹,目前我國預算收支編列包括按功能分類和按經濟分類兩套主要體系。當前,我國財政預算公開一般是按功能分類。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認為,政府支出只有按功能分類後再按經濟分類,才能進一步細化預算,說明政府各項職能的具體支出差別,例如是發了工資,還是購置了其他資產。因此按經濟分類有助於公眾知曉資金用於何處,方便對政府的支出進行經濟分析並行使監督權。此外,財政部應以預演算法修訂為契機,進一步調整每級的科目設置,盡可能加以細化。
(三)關於預算公開
本次預演算法修正案規定應將本級政府舉借債務情況,包括「三公」經費在內的機關運行經費的安排使用情況等重要事項作出說明。
解讀:將「預算公開」入法。包括三公經費在內的機關運行費以及政府債務,一直是公眾關注的焦點。修改後的預演算法可謂邁出一大步。不僅將「預算公開」入法,還規定公開的時效和內容。針對本次預演算法修正案提出的地方債公開問題,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建議,這方面要注意預算修改一定要公開,也就是追加資金的預算調整要告知社會。而對於機關運行經費公眾很關注人均費用,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表示,根據政府信息公開程度應不斷深入的要求,公開各部門人員數量和構成情況,或者直接公布人均行政經費支出的指標,也是滿足公眾監督需求的手段之一。
(四)關於地方債務
本次預演算法修正案規定,國務院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以及責任追究制度。同時,還明確地方政府舉債只能用於公益性資本支出,且要有償還計劃和穩定的償還資金來源。
解讀:強調償還責任和風險控制。在允許地方政府適度發債的同時,更強調償還責任和風險控制。在當前地方舉債有總量控制的前提下,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的重要性還不那麼明顯。但如果是在完全市場化的融資環境下,這一機制就會成為防範風險非常重要的環節。同時提出了問責機制,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認為,地方政府違反預演算法規定舉債,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直接撤職或開除。最終真正能夠實現在地方債發行方面約束政府和地方首長的目的。
④ 《新預演算法》修改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新預演算法》修改的主要內容:新預演算法對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作出明確規定。地方政府發行債券,舉債規模必須由國務院報請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新預演算法規定,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預算中必需的建設投資的部分資金,可以在國務院確定的限額內,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以舉借債務的方式籌措。
認真貫徹實施新預演算法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新預演算法而實施不力,那麼法立得再好也會打折扣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就會成為一句空話。認真貫徹實施新預演算法是我國財政經濟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當前應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新預演算法的學習宣傳工作
要認真學習、全面理解新預演算法,准確掌握新預演算法的精神、原則和各項具體規定,增強預演算法治意識,自覺把新預演算法的各項規定作為從事預算管理活動的行為准則,嚴格依法辦事,嚴肅財經紀律,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各級財政部門在學好用好新預演算法的同時,還要大力做好新預演算法的宣傳普及工作,把該法作為「六五」普法的重要內容,除專門組織新預演算法培訓外,其他業務培訓中也要安排這方面的內容。財政部在「六五」普法驗收中要把各地貫徹執行新預演算法的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
同時,各地要採取各種方式廣泛宣傳新預演算法,讓社會公眾了解掌握預演算法律知識,推動全社會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
2、做好新預演算法實施的立法配套工作
新預演算法的制定和實施正處於我國全面深化改革時期,對一些符合改革發展方向但一時還難以具體規定的問題僅做了一些原則性規定。我國是一個大國,各地預算管理所面臨的環境和條件不同,預算管理的水平差別也較大。
因此,本著從實際出發、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中央層面還需要按照新預演算法確定的原則及授權,抓緊修訂預演算法實施條例,研究制定財政轉移支付、財政資金支付、政府債務管理、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地方層面還可以制定有關預算審查監督的決定或者地方性法規。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國家預演算法
⑤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的修改解答
素有「經濟憲法」之稱的預演算法日前完成實施20年來的首次大修,並將於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預演算法回應百姓期待重點修改了哪些內容?傳遞出怎樣的改革動向?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本周接受記者采訪為公眾詳解新預演算法。
新預演算法折射下一步改革方向
樓繼偉說,1995年開始施行的原預演算法在今天已難適應形勢發展要求,尤其是按照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有必要全面修改預演算法。
他指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此次修改突出預算的完整性,政府全部收支要納入預算管理;遵循預算公開原則,強調預算必須接受社會監督;更加符合經濟規律,拓展預算審核重點、完善地方債管理等多處修改,傳遞出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改革方向。
亮點一:政府全部收支入預算接受人民監督
新預演算法一大亮點是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如第4條明確規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第5條明確規定「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樓繼偉說,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是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基本前提。收入是全口徑的,不僅包括稅收和收費,還包括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也要涵蓋廣義政府的所有活動;同時,將地方政府債務納入預算管理,避免地方政府債務游離於預算之外、脫離人大監督。
亮點二:避免「過頭稅」 預算審核重點轉向支出預算和政策
原預演算法規定預算審查重點是收支平衡,並要求預算收入徵收部門完成上繳任務。於是在客觀上帶來預算執行「順周期」問題,容易導致收入徵收部門在經濟增長放緩時,為完成任務收「過頭稅」,造成經濟「雪上加霜」;而在經濟過熱時,為不抬高基數搞「藏富於民」,該收不收,造成經濟「熱上加熱」。
樓繼偉說,新預演算法旨在改變這一現狀,將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同時,收入預算從約束性轉向預期性,通過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解決預算執行中的超收或短收問題,如超收收入限定沖抵赤字或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省級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行中出現短收,允許增列赤字並在下一年度預算中彌補等。這些規定強調依法徵收、應收盡收,有助於避免收「過頭稅」等行為,增強政府「逆周期」調控政策效果。
亮點三:規范專項轉移支付減少「跑部錢進」
針對地方可自由支配的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偏小、限定用途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繁雜、交叉重復、資金分散、配套要求多等問題,新預演算法第16條、第38條、第52條等條款對轉移支付的設立原則、目標、預算編制方法、下達時限等做出規定。
樓繼偉說,新預演算法重點規范了專項轉移支付,如強調要建立健全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事項不得設立專項轉移支付、除國務院規定上下級政府應共同承擔事項外不得要求下級政府承擔配套資金等,有利於減少「跑部錢進」現象和中央部門對地方事權的不適當干預,也有利於地方統籌安排預算。
亮點四:「預算公開」入法從源頭防治腐敗
與原預演算法相比,新預演算法首次對「預算公開」做出全面規定,第14條對公開的范圍、主體、時限等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對轉移支付、政府債務、機關運行經費等社會高度關注事項要求公開作出說明,並在第92條中規定了違反預算公開規范的法律責任。
樓繼偉認為,將預算公開實踐成果總結入法,形成剛性的法律約束,是預演算法修改的重要進步,有利於確保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提升財政管理水平,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而對於預算不夠細化問題,新預演算法第32條、37條、46條等多處做出明確規定,如強調今後各級預算支出要按其功能和經濟性質分類編制。樓繼偉說,按功能分類能明確反映政府職能活動,知道政府支出是用到教育上還是水利上;按經濟分類則明確反映政府支出按經濟屬性究竟是怎麼花出去的,知道有多少用於支付工資,多少用於辦公用房建設等。兩種方式不能偏廢,分別編制支出功能分類和經濟分類預算有利於更全面理解預算是怎樣實現的。
亮點五:嚴格債務管理 防範債務風險
相比原預演算法,新預演算法為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套上預算監管的「緊箍咒」。樓繼偉說,目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雖總體可控,但大多數債務未納入預算管理,脫離中央和同級人大監督,局部存風險隱患。
按照疏堵結合、「開前門、堵後門、築圍牆」的改革思路,新預演算法第35條和第94條,從舉債主體、用途、規模、方式、監督制約機制和法律責任等多方面做了規定,從法律上解決了地方政府債務怎麼借、怎麼管、怎麼還等問題。
亮點六:「勤儉節約」入法 違紀鐵腕追責
針對現實中的奢侈浪費問題,新預演算法對於厲行節約、硬化支出預算約束做出嚴格規定,如第12條確定了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則,第37條規定嚴控機關運行經費和樓堂館所等基本建設支出等。
樓繼偉說,相對於原預演算法僅就擅自變更預算、擅自支配庫款、隱瞞預算收入等三種情形設置了法律責任,且不夠具體明確,新預演算法重新梳理了違法違紀情形,加大了責任追究力度,在第92、93、94、95四條里集中詳細規定了法律責任。如對政府及有關部門違規舉債、挪用重點支出資金,或在預算之外及超預算標准建設樓堂館所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此外,如構成犯罪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
將抓緊修訂預演算法實施條例
新預演算法即將施行,貫徹實施如何不打折扣至關重要。樓繼偉表示,關鍵要做好新預演算法實施的立法配套工作。
他指出,中央層面需按照新預演算法確定的原則及授權,抓緊修訂預演算法實施條例,研究制定財政轉移支付、財政資金支付、政府債務管理、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地方層面可制定有關預算審查監督的決定或者地方性法規。總之,要加快形成一套較完善的現代預算制度,增強新預演算法的可操作性、可執行性,為依法理財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
⑥ .試論述如何加強全國及地方各級人大對政府預算的監督
加強從全國到地方對各級政府財政預算的具體方法:
是《預演算法》的立法宗旨應予修訂。二審稿未對現行《預演算法》第1條「立法宗旨」作任何更改,這不能不說是一大缺陷。因為,《預演算法》的立法宗旨體現著預演算法的根本價值追求和基本精神,它不僅對《預演算法》的各項具體制度建構(包括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制度)具有統領作用,而且對預算實踐也深具指導意義。而我國現行《預演算法》頒布於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初期的1994年,迄今已過去19年,其立法宗旨更是幾乎照搬了1991年國務院發布的《國家預算管理條例》第1條的規定,過於強調國家的中心地位與預算的宏觀調控等管理工具性職能,由此導致《預演算法》的具體制度設計中政府行政主導色彩十分濃厚,而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對預算的審查、監督的規定則相當抽象、單薄,納稅人人民對政府預算的監督規定更是空白。預算實踐中人大及其常委會對預算的審查監督也被視為可有可無的東西,而這顯然不符合近20年來發生了翻天覆地變化的我國現實情況的需要。
是預算編制的全面性、完整性的規定應進一步細化和完善,預算編制部門應予以大力充實和加強。預算編制的完整、准確、真實、統一是實施有效的預算審查、監督的重要前提和基礎,與全面預算審查監督是相輔相成的。所以在不少國家除了在《預演算法》(或財政法)甚至《憲法》中明確規定全面預算管理原則外,還多以法律的形式對預算編制的主體及編制依據、原則、程序、規則等作出明確細致的規定。我國《預演算法》修訂二審稿雖然在第4條、第5條明確規定了全口徑預算體系、全面預算管理原則等內容,並在第三章預算收支范圍、第四章預算編制中增訂、補充了若干預算編制依據、原則要求等方面的規定,但總體來講這些規定主要或者說基本上只是針對最狹義的公共預算編制而言的,而對於我國現已總額多達6、7萬億元之巨的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預算,二審稿不僅規定其收支范圍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執行,其有關編制、執行和實施步驟,也空白授權由國務院依據《預演算法》作出規定,瑏瑣在法律層面形同空白,這實際上存在使這三類預算游離於人大監督之外的制度性風險。再加上我國現行《預演算法》對預算編制的時間缺乏規定,各部門、各單位預算實踐中按《預演算法實施條例》規定編制預算草案只有一、二個月時間,我國財政部門審核、匯編預算的人員又非常有限,所以政府提交給人大審查監督的預算草案簡陋粗疏也就可以想見。對此,我們需要通過修定《預演算法》細化各類預算編制的具體程序和規則,延長預算編制周期,大力充實現有預算匯編部門力量,最好是新設專門編制部門加以改變。筆者建議在國務院成立正部級的行政管理與預算編制辦公室,在各預算部門亦成立相應的預算編制辦公室,在總理、各部門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預算編制辦公室應實行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相結合的管理制度,以吸引優秀專門人才。同時,為做好財經規劃和預算工作的組織協調,建議成立國務院財經規劃和審核委員會,作為跨部委的財政預算決策協調機構,其職責是規劃中長期總體財經政策、確定年度財政預算整體方針和方案、審查各預算部門預算草案、在特別情況下協調部門預算編制工作。
是人大對預決算實質審查規定的相關配套制度仍然有待改革和完善。《預演算法》修訂二審稿新增了不少規定,諸如要求報送各級人大審查和批準的預算草案應當細化;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對預算草案、調整預算草案、決算草案提前審查,提出初步審查意見,要求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研究處理並反饋意見;結合審計報告審查決算等。這為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克服會期短、代表審查能力不足而又需要實質審查預決算草案提供了較為現實的解決辦法。目前依然存在的問題是,我國各級人大財經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有關預算工作機構的人員職數很少、職權任務過重、預決算審查能力嚴重不足。對此,建議在各級人大新設預算專門委員會專司預決算草案審查、審議、監督、評價等方面的工作,同時,應大力充實現有各級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機構中的專業人員,增強其預決算審查、政策分析的能力。另外,本應作為人大重要依靠力量的預決算專業審查機構——國家審計機關在我國現行體制上卻隸屬於政府,這讓各級人大對預決算草案的實質審查深受影響,與國際上較為通行的慣例是隸屬於國會或直接對法律負責也相左,從長遠發展看我國應將審計機關改屬人大,但這需要修改我國《憲法》、《審計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
是引入公民參與預算,強化公民對政府公共收支的社會監督以及對人大履職的再監督。現代預算是公共預算、民主預算,賦予公民對預算結果享有知情權、對預算決策過程享有一定形式和程度的參與權,不僅是預算民主(直接民主)的邏輯必然,也是克服代議制民主弊端(即在間接民主中公民個人能力不能得到充分發揮、代議者人大代表又可能怠於或者濫用預算權力)的現實需要,這不僅有利於公民直接監督政府的公共收支行為,而且可以通過對監督者人大的再監督督促其切實履行審查監督的職責。這在我國當前各級人大預算監督普遍乏力的情況下尤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公民參與預算的基本前提和最低要求是預算事務和預算信息的公開,這首先要求在法律層面應確立預算公開制度,就預算公開的主體、公開的內容、公開的程序等作出明確規定,這一點在《預演算法》二審稿增訂第11條中已經有了初步規定,但該條第4款「預算、預算調整、決算公開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卻依然折射出強烈的行政主導色彩,對此必須加以改正,必須強調由人大立法主導預算公開的內容及其進程,並對不依法公開的行為實施問責。至於公民對預算事務的參與,不應僅僅停留於「知情」的層次,而應通過在預算決策、執行與績效評估過程中安排相應的公眾參與制度,如預算征詢制度、預算草案會議前公開制度、人大會議旁聽制度、預算聽證制度、預算績效公眾評價制度、納稅人公益訴訟制度等來實現社會公眾參與預算的程序化、規范化。
是應補充和完善預演算法律責任規定。我國現行《預演算法》關於預算違法行為責任追究的條款只有寥寥三條,預算違法行為種類規定過於簡單、預算違法行為責任形式單一(僅為行政責任)且過輕,實踐中更多的預算違法行為的查處是依照低位階的《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規定進行的。這種狀況使得對預算違法行為懲處的威懾性不夠、責任追究又總體上停留在行政體系內部,人大及其常委會對預算審查、監督的權威性、有效性未能藉助於相應的法律責任設定、責任懲處追究機制加以確立。二審稿中雖然相對細化了預算違法行為的種類、增加了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瑏瑥但預算違法行為追究依然是以行政處分為主。因此,應考慮在法律責任一章中進一步細化預算違法行為的種類、適當增加經濟責任規定。當然如能在條件成熟時修訂《憲法》增加有關預算違法行為的政治責任,將更有利於人大對政府預算全方位監督的實現。
是應加快財政、預算、稅收等財稅立法步伐,提高立法層次,切實實現人大及其常委會對預算全過程的立法監督。立法監督是人大對政府預算全方位審查監督中的十分重要甚至是最重要的一環,只有健全和完善了財政、預算、稅收、規費等方面的法律,減少對政府部門立法的空白授權、概括授權,真正做到財政、稅收事項的「法律保留」與「法律優位」,確立法律的權威,才有可能切實實現預算編制、執行、監督、責任追究等嚴格依法地進行,才有可能把人大及其所代表的人民的意志貫穿在預算過程的始終,保障人民大眾的公共需要最大化實現。
人大對政府預算全方位審查監督的要義與目的:
對政府預算進行審查、監督,是我國《憲法》、《預演算法》、《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審計法》等法律賦予各級人大及其常設機關(常委會)的職權,②其目的在於保障國家的最高主權者——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其選舉的代表規范、控制和監督政府的財政收支行為,以確保財政收支規模科學適度、財政收入課賦公平合理、財政資金支出使用公正有效,保障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提供,進而保證人民大眾的公共財政福利和社會公共需要能夠得到最大化的實現。
政府預算作為現代公共財政制度的核心內容,是彌補市場失靈、服務於社會公共需要的公共預算。它是對某一財政預算年度內的政府收入和支出的預先估算,是由眾多法定主體依法定職權、按法定程序和規則編制、審查和批準的政府年度財政收支計劃,是統籌可得公共經濟資源(即財政收入)在潛在的支出項目中權衡、抉擇以求社會公共需要最大化實現的公共選擇行為。這種選擇包括兩方面的內容:從表象上看,政府預算的結果體現為經中央或地方立法機構審議批準的一系列靜態紙面預算文件,是按一定標准分門別類地列入了政府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的特定表格及相應文字說明;而從實質內容審視,政府預算體現為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決算、監督等一系列既有相對獨立程序而又相互交叉影響的動態決策過程——政府預算的編制、審批是對政府財政收支計劃的安排,預算的執行是對財政收入的籌集和支出的使用,財政決算是對預算執行情況的總結,預算的調整與監督則是對預算編制、執行的調適、變更與監控、糾正。對政府預算的理解必須從靜態的紙面形式和動態的活動過程兩方面來整體把握,否則即有可能片面。因此,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作為人民的代表對政府預算實施全方位的審查、監督,或稱全口徑預算管理。預算的全面性、完整性管理,其實質要義是指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實施規范化、法治化的動態管理、監督和控制。詳言之,各級人大對政府預算全方位的審查、監督,不僅要求將政府的全部財政收支技術性地、規則性地列示於統一的靜態預算文件,其更深層的意義在於要藉由動態的預算過程將政府的一切收支活動納入規范化、法治化的軌道,納入人民及其代表(人大)的監控視野,實現現代民主法治國家的最高主權者、預算資金的來源者暨預算支出的受益者——人民對政府財政收支活動的直接或者間接的參與、控制和監督,實現代國家的公共財政暨公共政策治理,進而實現預算委託人暨受益者的人民的公共福利最大化。
因而,要真正實現各級人大對政府預算全方位的審查監督,我們就必須高度重視和確立預算的全面性、完整性原則,同時對此又絕不能僅僅從靜態的紙面來理解,而是更應從人民及其代表是否能夠切實對整個預算過程實施規范化、法治化的動態監督和控制來予以評斷,應從政府預算「靜態紙面編列全面」與「動態過程監控完整」來全面把握這一原則,並據此統籌設計,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相關的預算審查、批准和監督的具體制度。
⑦ 2015年元旦開始有哪些新的法律法規開始實行
2015年元旦開始的法律法規有:新《環境保護法》《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管理辦法》《關於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課程)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新《預演算法》鐵路運輸企業准入許可辦法》、《鐵路旅客運輸安全檢查管理辦法》和《鐵路旅客車票實名制管理辦法》《關於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關於廢止適用於國家第三階段汽車排放標准柴油車產品的公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監管辦法》《外資銀行管理條例》《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
1.新《環境保護法》出台
環保執法人員有查封扣押權力
新《環境保護法》歷經3年多全面修訂,今天起終於正式施行了。這是中國環境領域「基本法」25年來的首次修訂,也是一次相當徹底的修訂,僅完整保留了原法的兩條規定,其餘全部做了修改,還新增了23條規定。
新環保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同時,新修訂的環保法對霧霾等大氣污染治理作出了更多有針對性的規定,如國家建立跨行政區域的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聯合防治協調機制;國家促進清潔生產和資源循環利用等。
在環境公益訴訟方面,新修訂的環保法將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主體擴大到在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相關社會組織。
新環保法還被稱作「史上最嚴」的新法之一,其創新設計了「按日計罰」,並賦予環保執法人員查封、扣押的權力,環保部門可對超標或超總量的行為直接限產或停產。除強化環保處罰外,對未批先建、無證排污等四類行為,相關監管部門可以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處以治安拘留。
2.住建領域違法違規舉報
住建違法舉報60個工作日辦結
住建部對外發布的《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管理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管理辦法,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法律法規授權的管理機構,應當設立並向社會公布違法違規行為舉報信箱、網站、電話、傳真等,明確專門機構負責舉報受理工作。受理機構應在收到舉報後進行登記,並在7個工作日內區分情形予以處理。舉報件應在受理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辦結。
3.流動人員檔案管理
取消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保管費
中組部、人社部等聯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明確,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關系及檔案保管費、查閱費、證明費、檔案轉遞費等名目的費用,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要提供免費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
4.高考加分新規
奧賽、體育特長等5項加分被取消
《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課程)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中規定,2015年1月1日起,將取消奧賽、體育特長等5項全國性鼓勵類加分項目,只保留「烈士子女」等5類加分項目。
5.未成年人保護
性侵未成年人可撤銷監護人資格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2015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規定有性侵害、出賣、暴力傷害未成年人,以及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等行為的監護人,將被人民法院判決撤銷其監護人資格。
6.新《預演算法》出台
預算公開 讓人民監督政府花錢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後的《預演算法》,這是素有「經濟憲法」之稱的預演算法20年來的首次大修。新預演算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與現行法相比,新預演算法突顯未來全面規范、透明預算、提高效率的預算制度改革方向。新預演算法增加條款限制預算調整行為,並詳細規定如何編制預算調整方案,對未按規定編制、調整預算等行為,引入「追究行政責任」的懲戒規定。
新預演算法首次將「預算公開」入法、部分「開閘」地方發債、首次明確了轉移支付的法律地位……這部把「規范政府收支行為」寫入立法宗旨的新預演算法的最大亮點,是將政府從管理主體變為被監督對象,更強調讓人民監督政府花錢。
對全口徑財政收入已超過20萬億元的中國來說,新預演算法的實施將開啟邁向現代財政制度的「新時代」。
7.「三項鐵路新規」
K字頭及以上列車車票實名制
國家鐵路局發布的《鐵路運輸企業准入許可辦法》、《鐵路旅客運輸安全檢查管理辦法》和《鐵路旅客車票實名制管理辦法》三項新規於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鐵路旅客車票實名制管理辦法》在讓廣大旅客能夠快捷進行購票和查驗方面作出了規定。主要有鐵路運輸企業應當為公安機關辦理旅客臨時身份證明提供場所及必要辦公條件;積極推進管理和技術創新,採取互聯網、電話等新型售票方式,逐步配備自助售票、取票和自動檢票、查驗等設備。首次明確實名制管理辦法的實施范圍:快速及以上等級旅客列車和相關車站實行車票實名制管理,兒童票除外。
8.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
汽車4S店壟斷維修模式將被打破
《關於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這意味著消費者將來有可能可以在普通修理廠用更低的成本享受與4S店一樣的維修服務。2015年起所有上市新車必須公開維修技術資料,允許授權配件經銷企業向終端用戶轉售原廠配件。
9.柴油車排放新標准
國三柴油車產品將不得銷售
工信部發布的《關於廢止適用於國家第三階段汽車排放標准柴油車產品的公告》中要求,從2015年1月1日起,國三柴油車產品將不得銷售。
10.《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出台
打車不允許攜帶寵物
交通運輸部發布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於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中明確指出,乘客不得攜帶寵物和影響車內衛生的物品乘車;未取得計程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計程車經營活動的,法律責任由原來罰款最高1萬元現升至2萬元。
11.《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監管辦法》出台
母公司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12.5%
銀監會與財政部、人民銀行、證監會、保監會五部委2014年12月31日聯合發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監管辦法》,對資產公司集團綜合經營及集團管控從監管制度上進行了規范。《辦法》於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辦法》強調,資產公司應當逐步建立、定期評估與其風險狀況相匹配的前瞻性壓力測試方案。資產公司應當建立健全集團內部交易風險隔離機制,增強內部交易透明度,降低內部交易的復雜程度,避免風險過度集中,不得通過內部交易進行監管套利。
《辦法》明確,資產公司母公司及附屬金融類法人機構應當分別滿足各自監管機構的單一資本要求,其中,資產公司母公司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12.5%。資產公司母公司、附屬銀行業金融機構及附屬非金融機構應當滿足銀監會相關並表監管的資本監管要求,附屬證券業和保險業金融機構應當分別滿足各自分業並表的資本監管或償付能力監管要求。
12.《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出台
外資銀行准入門檻降低
國務院公布了修改後的《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定於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條例的核心是開放,金融市場對外資銀行的准入門檻更低了。原先,外資銀行申請人民幣業務不僅需要三年以上的開業年限,還要求前兩年連續盈利。而根據新條例,開業年限要求已經由三年以上改為一年以上,而且不再要求提出申請前兩年連續盈利,並規定外資銀行的一家分行已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的,該行在境內設立的其他分行申請經營人民幣業務不受開業時間的限制。
修改後的條例,對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行,不再規定其總行無償撥給營運資金的最低限額,去掉了不少於1億元營運資金的要求。
同時,不再將已經在中國境內設立代表處作為外國銀行(外國金融機構)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以及外國銀行在中國境內初次設立分行的條件。
13.央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
多數央企負責人降薪
《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從2015年正式實行。范圍包括由國務院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企業中,由中央管理的企業董事長、黨委書記(黨組書記)、總經理(總裁、行長等)、監事長(監事會主席)以及其他副職負責人。
適用企業具體包括由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責任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等,以及其他金融、鐵路等19家央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李忠介紹,與改革前相比,改革後多數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水平是要下降的,有的企業負責人下降幅度可能還比較大,但不是簡單「一刀切」。
14.個人從兩大交易所取得的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明確了個人轉讓股權的稅收徵收政策。
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個人從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依照相關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稅。《辦法》明確了這一徵收政策規定,對於個人轉讓上述兩種情形以外的股權取得的所得,應依法徵收20%的個人所得稅。
⑧ 3月1日起有哪些法律法規實施
2015年開始的法律法規有:新《環境保護法》《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管理辦法》《關於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課程)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新《預演算法》鐵路運輸企業准入許可辦法》、《鐵路旅客運輸安全檢查管理辦法》和《鐵路旅客車票實名制管理辦法》《關於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關於廢止適用於國家第三階段汽車排放標准柴油車產品的公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監管辦法》《外資銀行管理條例》《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
1.新《環境保護法》出台
環保執法人員有查封扣押權力
新《環境保護法》歷經3年多全面修訂,今天起終於正式施行了。這是中國環境領域「基本法」25年來的首次修訂,也是一次相當徹底的修訂,僅完整保留了原法的兩條規定,其餘全部做了修改,還新增了23條規定。
新環保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同時,新修訂的環保法對霧霾等大氣污染治理作出了更多有針對性的規定,如國家建立跨行政區域的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聯合防治協調機制;國家促進清潔生產和資源循環利用等。
在環境公益訴訟方面,新修訂的環保法將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主體擴大到在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相關社會組織。
新環保法還被稱作「史上最嚴」的新法之一,其創新設計了「按日計罰」,並賦予環保執法人員查封、扣押的權力,環保部門可對超標或超總量的行為直接限產或停產。除強化環保處罰外,對未批先建、無證排污等四類行為,相關監管部門可以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處以治安拘留。
2.住建領域違法違規舉報
住建違法舉報60個工作日辦結
住建部對外發布的《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管理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管理辦法,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法律法規授權的管理機構,應當設立並向社會公布違法違規行為舉報信箱、網站、電話、傳真等,明確專門機構負責舉報受理工作。受理機構應在收到舉報後進行登記,並在7個工作日內區分情形予以處理。舉報件應在受理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辦結。
3.流動人員檔案管理
取消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保管費
中組部、人社部等聯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明確,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關系及檔案保管費、查閱費、證明費、檔案轉遞費等名目的費用,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要提供免費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
4.高考加分新規
奧賽、體育特長等5項加分被取消
《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課程)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中規定,2015年1月1日起,將取消奧賽、體育特長等5項全國性鼓勵類加分項目,只保留「烈士子女」等5類加分項目。
5.未成年人保護
性侵未成年人可撤銷監護人資格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2015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規定有性侵害、出賣、暴力傷害未成年人,以及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等行為的監護人,將被人民法院判決撤銷其監護人資格。
6.新《預演算法》出台
預算公開 讓人民監督政府花錢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後的《預演算法》,這是素有「經濟憲法」之稱的預演算法20年來的首次大修。新預演算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與現行法相比,新預演算法突顯未來全面規范、透明預算、提高效率的預算制度改革方向。新預演算法增加條款限制預算調整行為,並詳細規定如何編制預算調整方案,對未按規定編制、調整預算等行為,引入「追究行政責任」的懲戒規定。
新預演算法首次將「預算公開」入法、部分「開閘」地方發債、首次明確了轉移支付的法律地位……這部把「規范政府收支行為」寫入立法宗旨的新預演算法的最大亮點,是將政府從管理主體變為被監督對象,更強調讓人民監督政府花錢。
對全口徑財政收入已超過20萬億元的中國來說,新預演算法的實施將開啟邁向現代財政制度的「新時代」。
7.「三項鐵路新規」
K字頭及以上列車車票實名制
國家鐵路局發布的《鐵路運輸企業准入許可辦法》、《鐵路旅客運輸安全檢查管理辦法》和《鐵路旅客車票實名制管理辦法》三項新規於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鐵路旅客車票實名制管理辦法》在讓廣大旅客能夠快捷進行購票和查驗方面作出了規定。主要有鐵路運輸企業應當為公安機關辦理旅客臨時身份證明提供場所及必要辦公條件;積極推進管理和技術創新,採取互聯網、電話等新型售票方式,逐步配備自助售票、取票和自動檢票、查驗等設備。首次明確實名制管理辦法的實施范圍:快速及以上等級旅客列車和相關車站實行車票實名制管理,兒童票除外。
8.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
汽車4S店壟斷維修模式將被打破
《關於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這意味著消費者將來有可能可以在普通修理廠用更低的成本享受與4S店一樣的維修服務。2015年起所有上市新車必須公開維修技術資料,允許授權配件經銷企業向終端用戶轉售原廠配件。
9.柴油車排放新標准
國三柴油車產品將不得銷售
工信部發布的《關於廢止適用於國家第三階段汽車排放標准柴油車產品的公告》中要求,從2015年1月1日起,國三柴油車產品將不得銷售。
10.《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出台
打車不允許攜帶寵物
交通運輸部發布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於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中明確指出,乘客不得攜帶寵物和影響車內衛生的物品乘車;未取得計程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計程車經營活動的,法律責任由原來罰款最高1萬元現升至2萬元。
11.《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監管辦法》出台
母公司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12.5%
銀監會與財政部、人民銀行、證監會、保監會五部委2014年12月31日聯合發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監管辦法》,對資產公司集團綜合經營及集團管控從監管制度上進行了規范。《辦法》於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辦法》強調,資產公司應當逐步建立、定期評估與其風險狀況相匹配的前瞻性壓力測試方案。資產公司應當建立健全集團內部交易風險隔離機制,增強內部交易透明度,降低內部交易的復雜程度,避免風險過度集中,不得通過內部交易進行監管套利。
《辦法》明確,資產公司母公司及附屬金融類法人機構應當分別滿足各自監管機構的單一資本要求,其中,資產公司母公司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12.5%。資產公司母公司、附屬銀行業金融機構及附屬非金融機構應當滿足銀監會相關並表監管的資本監管要求,附屬證券業和保險業金融機構應當分別滿足各自分業並表的資本監管或償付能力監管要求。
12.《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出台
外資銀行准入門檻降低
國務院公布了修改後的《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定於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條例的核心是開放,金融市場對外資銀行的准入門檻更低了。原先,外資銀行申請人民幣業務不僅需要三年以上的開業年限,還要求前兩年連續盈利。而根據新條例,開業年限要求已經由三年以上改為一年以上,而且不再要求提出申請前兩年連續盈利,並規定外資銀行的一家分行已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的,該行在境內設立的其他分行申請經營人民幣業務不受開業時間的限制。
修改後的條例,對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行,不再規定其總行無償撥給營運資金的最低限額,去掉了不少於1億元營運資金的要求。
同時,不再將已經在中國境內設立代表處作為外國銀行(外國金融機構)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以及外國銀行在中國境內初次設立分行的條件。
13.央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
多數央企負責人降薪
《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從2015年正式實行。范圍包括由國務院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企業中,由中央管理的企業董事長、黨委書記(黨組書記)、總經理(總裁、行長等)、監事長(監事會主席)以及其他副職負責人。
適用企業具體包括由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責任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等,以及其他金融、鐵路等19家央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李忠介紹,與改革前相比,改革後多數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水平是要下降的,有的企業負責人下降幅度可能還比較大,但不是簡單「一刀切」。
14.個人從兩大交易所取得的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明確了個人轉讓股權的稅收徵收政策。
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個人從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依照相關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稅。《辦法》明確了這一徵收政策規定,對於個人轉讓上述兩種情形以外的股權取得的所得,應依法徵收20%的個人所得稅。
⑨ 預演算法和稅法的內容是什麼
預算又稱國家預算,是指經過法定程序制定的國家機關對未來收入和支出的預計方案。換言之,預算是經法定程序批準的、國家在一定期間內預定的收支計劃。國家預算是國家以年度財政收支計劃的形式,對依法徵集的部分國民收入進行集中統一分配的活動,是國家職能的一項十分重要和基本的方面。
預演算法是調整國家在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預算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所謂預算關系,是指國家各級財政為了有計劃地集中和分配資金,根據國家預算,在各級財政之間、各級財政同各部門預算單位之間以及各部門預算單位上下級之間發生的組織預算收入、撥付預算資金和進行年終決算的關系。
我國十分重視預算的立法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1994年3月22日通過,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其立法宗旨是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健全國家對預算的管理,加強國家宏觀調控,保障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
國家預算體系,是指預算的組成環節及其相互關系。我國的國家預算體系是按國家政權結構所確立的各級預算的統一整體。
國家實行一級政府一級預算,設立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五級預算。不具備設立預算條件的鄉、民族鄉、鎮,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可以暫不設立預算。因此,我國國家預算體系由中央政府預算(或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組成。
中央預算由中央各部門(包括直屬單位)的預算組成。地方預算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預算組成。地方各級總預算由本級政府預算和匯總的下一級總預算組成。地方各級政府預算由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的預算組成。各部門預算由本部門所屬各單位預算組成。單位預算,是指列入部門預算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的收支預算。
稅法是國家制定的調整稅收征納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所謂稅收征納關系,是指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由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的稅務機關向負有納稅義務的社會組織和個人無償地徵收貨幣或實物的關系。概括起來,我國稅法的調整對象包括兩方面關系:一是稅務機關與經濟組織、公民個人之間的征納關系;二是國家權力機關與國家行政機關之間、上級國家稅務機關與下級國家稅務機關之間因稅收管理許可權的劃分所產生的經濟管理關系。
新中國成立60多年來,我國稅收法律制度的建設經歷了一個多次調整、改革,逐步完善的過程。現行稅制是在1983年利改稅的兩步改革後,適應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變的需要再次進行改革的結果。這次稅制改革的指導思想是:統一稅法,公平稅負,簡化稅制,合理分權,理順分配關系,規范分配方式,保障財政收入,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稅制體系。現行稅制是從1994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
稅法是由一系列單行的稅收法規組成的。稅收法規對一定的稅種做出的具體規定,內容雖然各有不同,但在結構上都有一些共同的要素。稅法的構成要素包括:納稅主體、征稅客體、稅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減稅免稅、違章處理。
納稅主體又稱納稅人,是指稅法規定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社會組織和個人。納稅人是按稅種分別確定的。當主體符合這一特定資格,就要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征稅客體又稱征稅對象,是指稅法規定的課稅目的物,它具體指明了財政收入的多少和納稅人稅負的大小,是發揮稅收經濟杠桿作用的主要手段。稅率是應征稅額與計稅金額之間的比例,是計算稅額的尺度。稅率的高低直接體現國家的要求,直接關繫到國家財政收入的多少和納稅人的負擔程度,是稅收法律制度中的核心要素。我國現行稅法規定的稅率有比例稅率、累進稅率、定額稅率三種基本形式。比例稅率是對同一征稅對象不論數額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稅的稅率。累進稅率是根據征稅對象數額的大小不同規定不同等級的稅率,每一等級規定逐級上升的征稅比例的稅率。累進稅率可分為全額累進稅率、超額累進稅率和超率累進稅率三種,目前我國稅收法律制度中已不採用全額累進稅率。定額稅率又稱固定稅額,是對單位征稅對象直接規定固定的征稅數額的一種稅率。納稅環節,是指應稅商品在其整個流轉過程中,稅法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環節。
納稅期限,是指稅法規定納稅人繳納稅款的具體期限。它是稅收固定性特點在時間上的體現。
減稅、免稅,是指稅法對特定的納稅人或征稅對象予以鼓勵和照顧,減輕或免除其一定的稅收負擔。
違法處理即規定對各種違反稅法的行為適用的罰則以及相應的處理程序。
根據征稅客體性質的不同,我國稅收可以分為五類:流轉稅、所得稅、資源稅、財產稅以及行為目的稅。
流轉稅是以商品流轉額和非商品流轉額為征稅對象的一系列稅種的總稱,它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所得稅是對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及個人的所得額徵收的各稅種的統稱,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資源稅是以資源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的總稱,包括資源稅、土地稅(土地使用稅和土地增值稅)、農業稅。財產稅是以法人和自然人所擁有或支配的財產為征稅對象而徵收的各稅種的統稱,包括房產稅、車船稅、遺產稅、契稅。行為目的稅是國家為達到某種目的,以法人、自然人的某些特定行為為征稅對象而徵收的各稅種的總稱,它包括印花稅、投資方向調節稅、城鄉維護建設稅、屠宰稅、筵席稅、證券交易稅等。
稅收徵收管理制度是稅務機關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指導納稅人正確履行納稅義務,對日常稅收活動進行組織、管理、監督和檢查的法律制度。它是保證稅法得以實施和加強稅收活動法制化的一個重要方式。《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由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於1992年9月4日審議通過,並於1993年1月1日起施行。現行的《稅收征管法》,經過了1995年和2001年的兩次修改。
《稅收征管法》的適用范圍,在其第二條中作了規定:「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稅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稅務管理是《稅收征管法》的核心內容。稅務管理包括稅務登記,賬簿、憑證管理以及納稅申報三個方面。
違反稅法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納稅人未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未按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未按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稅務機關備查,未按規定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或者保管有關稅款記賬憑證及有關資料,未按規定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
2.欠稅行為。欠稅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超過規定的期限不繳或者少繳應納或者應解繳稅款的行為。
3.偷稅行為。偷稅是納稅主體故意違反稅法,採取欺騙、隱瞞等手段逃避納稅的行為。如納稅人採取仿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和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
4.抗稅行為。抗稅是指納稅人公然違反稅法,拒絕履行納稅義務的行為,如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
5.稅務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收受或索取財物、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行為。
對違反稅法行為主要採取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1.經濟制裁。這是對違反稅法的自然人或法人,在強制其補償國家的經濟損失的基礎上,對其實施的經濟懲罰。對違反稅法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給予經濟制裁,一般有加收滯納金和罰款兩種制裁方式。罰款又分兩種形式:一種是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如納稅人未按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另一種是按偷稅、抗稅數額,處以若干倍的罰款。如偷稅額不滿一萬元或者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偷稅款,處以偷稅數額五倍以下罰款。
2.行政制裁。這是對違反稅法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其有關責任人員,由稅務機關或由稅務機關提請有關部門,依照行政程序給予行政處分。如書面通知未按規定期限繳納或解繳稅款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對違法單位進行批評警告、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撤職或開除公職等處分。
3.刑事制裁。這是對違反稅法情節嚴重,觸犯刑律,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由司法機關依法給予的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