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撥率演算法
Ⅰ 調撥價格是什麼
指企業內各部門之間由於相互提供產品、半成品或勞務而引起的相互結算、相互轉賬所需要的一種計價標准。
調撥價格與公司經營戰略和公司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相關。一般由進貨價格、流通費用和利潤構成。其特點是只反映企業集團或公司內部各利潤中心之間的經濟聯系,一般不直接與消費者發生聯系。
價格原則:
1、公平性原則。內部轉移價格的制定應公平合理,防止某些單位因價格上的缺陷而獲得一些額外的利益或損失。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商品交換是按等價原則進行的,高質高價、低質低價。如果制定的內部轉移價格不合理,就會影響到單位的生產經營積極性。
2、自主性原則。高層管理者不應干預各個單位經理(廠長)自主決策。在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各單位有一定的自主權,如生產權、技術權、人事權和理財權等,制定的內部轉移價格必須為各方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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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調撥機制是什麼意思
摘要 調撥也是每一家做零售的企業常見的商品運營動作,就是將貨品從一家門店調往另外一家門店,性質上僅僅是商品的空間位置轉移。從調撥的發起方來講主要有2種,第1種是門店覺得自己有需求,主動找到其他有此商品的門店,需求調撥其門店的商品;第2種是商品部門根據銷售數據發現,發現A門店有某個商品的缺少或者有缺少的風險,而B門店有此閑置的商品,則發起從B門店向A門店調撥。對於商品運營管理機制不完善的企業來說,第1種往往會造成大量的門店之間的溝通成本,最終投訴到商品或者其他什麼部門,造成企業大量內耗。第二種則是建立在商品運營各項規則完整的基礎之上,相對公平合理有助於提升銷售業績。
Ⅲ 什麼叫調撥價格
調撥價格又稱轉移價格,是指跨國公司為了最大限度的減輕賦稅,逃避東道國的外匯管制等目的,在公司內部規定的購買商品的價格。也指中國國營商業系統內部批發企業之間組織商品流通時的結算價格。反映商業采購批發企業之間的交換關系。
調撥價格是「封閉市場價格」的一種形式,而「封閉市場價格」是指買賣雙方在一定的約束條件下形成的價格。
如某跨國公司欲向一國內的的子公司輸入原材料或半成品,假設總值為200萬元,當徵收20%的關稅時(假定),該公司需繳納40萬元的關稅。經分公司深加工後,該批產品價值為300萬元,若該國增值稅率為10%(假設),則該公司繳納稅費10萬元。共繳納50萬元。跨國公司為節省成本,通過公司內部調節將買入價降低到100萬元,則關稅為20萬元,增值稅為20萬元,總共40萬元,節省了10萬元;當關稅稅率為10%,增值稅率為20%時,該公司可將買入價調高為250萬元,則關稅為25萬元,增值稅為10萬元,共計35萬元,節省15萬元。即當關稅率高於增值稅率時,跨國公司調低買入價;當關稅率低於增值稅率時,跨國公司調高買入價,以此來逃避稅費,降低生產成本。
Ⅳ 煙的消費稅中,調拔價格與計稅價格是什麼關系,核定價格又是什麼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卷煙價格信息採集范圍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所有牌號、規格的卷煙。卷煙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以下簡稱計稅價格)核定范圍為卷煙生產企業在生產環節銷售的所有牌號、規格的卷煙。第三條 卷煙價格信息採集的內容包括:卷煙牌號規格、卷煙類別、卷煙條包裝商品條碼、銷售數量、銷售價格和銷售額及其他相關信息。第四條 卷煙批發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卷煙價格信息採集和審核工作。第五條 《卷煙批發企業月份銷售明細清單》(以下簡稱《清單》,見附件),為卷煙批發企業申報繳納消費稅(以下簡稱申報納稅)的附報資料,由卷煙批發企業按月填寫,於每月申報納稅時一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第六條 《卷煙生產企業年度銷售明細表》(以下簡稱《明細表》,見附件), 由卷煙生產企業於次年的1月份填寫,於填報當月申報納稅時一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第七條 《清單》和《明細表》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於申報期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以下簡稱省國家稅務局)。省國家稅務局應於次月15日前,上報國家稅務總局。第八條 新牌號、新規格卷煙信息,由國家煙草專賣局於批准生產企業新牌號、新規格卷煙執行銷售價格的當月,將卷煙牌號規格、類別、卷煙條包裝商品條碼、調撥價格、批發價格及建議計稅價格等信息送國家稅務總局。卷煙生產企業應於新牌號、新規格卷煙實際銷售的當月將上述信息報送主管稅務機關。第九條 本辦法第三條所稱卷煙條包裝商品條碼按以下標准採集:(一)標准條(200支/條)包裝的卷煙,為條包裝卷煙的商品標識代碼;(二)非標准條包裝的卷煙,為卷煙實際外包裝商品標識代碼。第十條 計稅價格由國家稅務總局按照卷煙批發環節銷售價格扣除卷煙批發環節批發毛利核定並發布。計稅價格的核定公式為:某牌號、規格卷煙計稅價格=批發環節銷售價格×(1-適用批發毛利率)第十一條 卷煙批發環節銷售價格,按照稅務機關採集的所有卷煙批發企業在價格採集期內銷售的該牌號、規格卷煙的數量、銷售額進行加權平均計算。計算公式為:第十二條 卷煙批發毛利率具體標准為:(一)調撥價格滿146.15元的一類煙34%;(二)其他一類煙29%;(三)二類煙25%;(四)三類煙25%;(五)四類煙20%;(六)五類煙15%。調整後的卷煙批發毛利率,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發布。第十三條 已經核定計稅價格的卷煙,發生下列情況,國家稅務總局將重新核定計稅價格:(一)卷煙價格調整的;(二)卷煙批發毛利率調整的;(三)通過《清單》採集的卷煙批發環節銷售價格扣除卷煙批發毛利後,卷煙平均銷售價格連續6個月高於國家稅務總局已核定計稅價格10%,且無正當理由的。第十四條 計稅價格核定時限分別為:(一)新牌號、新規格的卷煙,國家稅務總局於收到國家煙草專賣局相關信息滿8個月或信息採集期滿6個月後的次月核定並發布。(二)已經核定計稅價格的卷煙:1.全行業卷煙價格或毛利率調整的,由國家煙草專賣局向國家稅務總局提請重新調整計稅價格。國家稅務總局於收到申請調整計稅價格文件後1個月內核定並發布;2.個別牌號、規格卷煙價格調整的,由卷煙生產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重新核定計稅價格的申請,主管稅務機關逐級上報至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於收到申請調整計稅價格文件後1個月內核定並發布;3.連續6個月高於計稅價格的,經相關省國家稅務局核實後,且無正當理由的,國家稅務總局於收到省國家稅務局核實文件後1個月內核定並發布。第十五條 未經國家稅務總局核定計稅價格的新牌號、新規格卷煙,生產企業應按卷煙調撥價格申報納稅。已經國家稅務總局核定計稅價格的卷煙,生產企業實際銷售價格高於計稅價格的,按實際銷售價格確定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款並申報納稅;實際銷售價格低於計稅價格的,按計稅價格確定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款並申報納稅。第十六條 對於在6個月內未按規定向國家稅務總局報送信息資料的新牌號、新規格卷煙,國家稅務總局將按照《清單》採集的實際銷售價格適用最低檔批發毛利率核定計稅價格。第十七條 卷煙批發企業編制虛假批發環節實際銷售價格信息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有關規定處理。第十八條 卷煙生產企業套用其他牌號、規格卷煙已核定計稅價格,造成企業少繳消費稅稅款的,由主管稅務機關自新牌號、新規格卷煙投放市場之日起調整卷煙生產企業應納稅收入,追繳少繳消費稅稅款,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有關規定處理。第十九條 國家稅務總局依據國家煙草專賣局備案信息及《清單》,建立全國統一的卷煙信息庫,記錄各牌號規格卷煙核價的相關信息。第二十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卷煙牌號規格」,是指經國家煙草專賣局批准生產的卷煙商標牌號規格。「卷煙類別」,是指國家煙草專賣局劃分的卷煙類別,即一類卷煙、二類卷煙、三類卷煙、四類卷煙和五類卷煙。一類卷煙:是指每標准條(200支,下同)調撥價格滿100元的卷煙。二類卷煙:是指每標准條調撥價格滿70元不滿100元的卷煙。三類卷煙:是指每標准條調撥價格滿30元不滿70元的卷煙。四類卷煙:是指每標准條調撥價格滿16.5元不滿30元的卷煙。五類卷煙:是指每標准條調撥價格不滿16.5元的卷煙。「卷煙條包裝商品條碼」,是指經國家煙草專賣局批准並下發的,符合國家標准規定的13位條包裝卷煙的商品標識代碼和非標准包裝(如聽、扁盒等)卷煙的外包裝商品標識代碼。「新牌號卷煙」,是指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新注冊商標牌號,且未經國家稅務總局核定計稅價格的卷煙。「新規格卷煙」,是指2009年5月1日卷煙消費稅政策調整後,卷煙名稱、產品類型、條與盒包裝形式、包裝支數等主要信息發生變更時,必須作為新產品重新申請新的卷煙商品條碼的卷煙。「卷煙調撥價格」,是指卷煙生產企業向商業企業銷售卷煙的價格,不含增值稅。本辦法所稱的銷售價格、銷售額均不含增值稅。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23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卷煙消費稅計稅價格信息採集和核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號)同時廢止。[1]附件:表1.卷煙批發企業月份銷售明細清單及填表說明(略)表2.卷煙批發企業月份銷售明細匯總表及填表說明(略)表3.卷煙生產企業年度銷售明細表及填表說明(略)表4.卷煙生產企業年度銷售明細匯總表及填表說明(略)
Ⅳ 調撥價格的具體實施過程
某跨國公司欲向一國內的的子公司輸入原材料或半成品,假設總值為200萬元,當徵收20%的關稅時(假定),該公司需繳納40萬元的關稅。經分公司深加工後,該批產品價值為300萬元,若該國增值稅率為10%(假設),則該公司繳納稅費10萬元。共繳納50萬元。跨國公司為節省成本,通過公司內部調節將買入價降低到100萬元,則關稅為20萬元,增值稅為20萬元,總共40萬元,節省了10萬元;當關稅稅率為10%,增值稅率為20%時,該公司可將買入價調高為250萬元,則關稅為25萬元,增值稅為10萬元,共計35萬元,節省15萬元。即當關稅率高於增值稅率時,跨國公司調低買入價;當關稅率低於增值稅率時,跨國公司調高買入價,以此來逃避稅費,降低生產成本。
Ⅵ 卷煙消費稅的計算方法
(一)甲類卷煙
甲類卷煙是指每標准條(200支,下同)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含70元)的卷煙,其從價稅率為56%。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二)乙類卷煙
乙類卷煙是指每標准條(200支,下同)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卷煙,其從價稅率為36%。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應納消費稅=銷售額×適用稅率+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注會
Ⅶ 調撥價格的作價方法
調撥價格的作價方法主要有兩種:①順加作價,是在進貨價格的基礎上,以加減的方法計算其他構成要素而形成的調撥價格;②倒扣作價,一般是在批發牌價的基礎上,按照不同商品的調撥折扣率,扣除調撥差價而形成的調撥價格。
Ⅷ 循環調撥的成本核算應該怎麼算
不同的行業,成本核算的方法不一樣。
如:
工業企業產品成本核算的方法有:品種法、分批法、分步法三種計算方法。
商業企業成本核算的方法有:進價法、售價核演算法、毛利率法等。
Ⅸ 請問服裝行業的流轉率是什麼意思
流轉率其實就是周轉率。
所謂商品周轉率即是指商品從入庫到售出所經過的時間和效率。衡量商品周轉水平的最主要指標是:周轉次數和周轉天數。
周轉次數指一年中,庫存(配送中心和店鋪)能夠周轉幾次,計算公式為:
周轉次數=銷售額/平均庫存額
平均庫存=(期初庫存+期末庫存)/2
周轉天數表示庫存周轉一次所需的天數,計算公式為:周轉天數=365/周轉次數。
Ⅹ 如何計算卷煙的每條調撥價格
卷煙 使用 復合計征辦法繳納消費稅卷煙應納消費稅=銷售額×比例稅率 + 銷售數量×定額稅率卷煙每箱50000支= 250條煙(每條200支)應交卷煙消費稅 = 85×250×5×56% + 150×5 = 59500 + 750 = 60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