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預演算法
⑴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全文共有幾章幾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全文共有11章101條。為了規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保障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國家實行一級政府一級預算,設立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五級預算。
(1)1994預演算法擴展閱讀:
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保持完整、獨立。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與一般公共預算相銜接。
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⑵ 預演算法共修行了幾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從制定到現在,只修訂了一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於1994年3月2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並於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在2014年8月31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預演算法〉的決定》,是預演算法實施20年來的首次大修,並決議於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參考網路相關詞條)
⑶ 我國國家預演算法規定,我國的國家預算共分為幾級
為五級預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第三條規定:國家實行一級政府一級預算,設立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五級預算。
全國預算由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組成。地方預算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預算組成。地方各級總預算由本級預算和匯總的下一級總預算組成;下一級只有本級預算的,下一級總預算即指下一級的本級預算。沒有下一級預算的,總預算即指本級預算。
(3)1994預演算法擴展閱讀:
國家預算的相關要求規定:
1、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是對社會保險繳款、一般公共預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於社會保險的收支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按照統籌層次和社會保險項目分別編制,做到收支平衡。
2、經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預算,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調整。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以經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
3、經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復的部門預算、決算及報表,應當在批復後二十日內由各部門向社會公開,並對部門預算、決算中機關運行經費的安排、使用情況等重要事項作出說明。
⑷ 論述我國《預演算法》修訂的內容及影響
我國《預演算法》的產生是財政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黨的十四大以後,在分稅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為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確立分稅制改革的法律依據,1994年3月全國人大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以下簡稱《預演算法》),並於1995年1月1日開始實施至今。在財政法律體系中,《預演算法》處於核心法和骨幹法的地位;預演算法實行以來在財政法律約束、財政分配、宏觀調控和財政監督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從2003年我國開始探索預演算法的修訂,經過草擬、徵求意見、人大審核,2014年8月《預演算法修正草案》四審稿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進行審議,2014年8月31日表決通過《預演算法修正草案》。此次表決通過的《預演算法修訂草案》要求確立全口徑預算體系;鼓勵一般性轉移支付,限制專項轉移支付;確立了省一級地方政府預算中的建設投資資金可以舉債(與三審稿相比擴大了發債的預算范圍,即不僅一般公共預算中的建設投資資金可以舉債,政府性基金預算中的建設投資資金也可以舉債),地方政府要明確償債計劃和償債資金來源;要求預算在規定時限內進行全面公開,並要求政府部門在規定的時限內公開部門預算,尤其是地方政府需要對其舉債情況做出說明。
盡管此次表決通過的《預演算法修正草案》還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但是《預演算法修正草案》確立的一系列預算制度將對財政體制改革產生一定影響,將推進建立符合財政經濟發展的分稅制制度和科學的轉移支付制度,建立公開、透明的財政體制;《預演算法修正草案》確立了省級地方政府發行債券的法律依據,明年省級地方政府自行發債有可能將全面放開。建立了規范、透明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要求地方政府明確償債計劃和償債資金來源,將使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更加可控。長期看,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將會逐步替代用於公益性項目的部分城投債,但近期內由於地方政府發債規模有限,對城投債的影響不大。
⑸ 預演算法律是什麼意思
預演算法律是指國家經過法定程序制定的,用以調整國家預算關系的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規章制度。我國預演算法律制度由《預演算法》、《預演算法實施條例》以及有關國家預算管理的其他法規制度構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以下簡稱《預演算法》) 是1994年3 月22 日由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於1995 年1月1日起施行的。該法共十一章七十九條,對預算管理許可權、預算收支范圍、預算編制、預算審查和批准、預算執行、預算調整、決算、監督和法律責任等作了規定。該法是我國第一部財政基本法律,是我國國家預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以及制定其他預演算法規的基本依據。它的頒布實施,對於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健全財政預算制度,加強國家宏觀調控,保障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⑹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全文共( )章 ( )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全文共11章100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於1994年3月2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並於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此後,歷經四次審議,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在2014年8月31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預演算法〉的決定》,並決議於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至此,預演算法在出台20年後,終於完成了首次修改。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作出修改。
(6)1994預演算法擴展閱讀:
修訂解讀
與原預演算法相比,新預演算法首次對「預算公開」做出全面規定,第14條對公開的范圍、主體、時限等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對轉移支付、政府債務、機關運行經費等社會高度關注事項要求公開作出說明,並在第92條中規定了違反預算公開規范的法律責任。
樓繼偉認為,將預算公開實踐成果總結入法,形成剛性的法律約束,是預演算法修改的重要進步,有利於確保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提升財政管理水平,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而對於預算不夠細化問題,新預演算法第32條、37條、46條等多處做出明確規定,如強調今後各級預算支出要按其功能和經濟性質分類編制。樓繼偉說,按功能分類能明確反映政府職能活動,知道政府支出是用到教育上還是水利上。
⑺ 與1994年頒布的預演算法相比,將於2015年1月1日施行的新預演算法,對哪些方面作出了重大調整和改
新預演算法的重大突破
我國財政改革秉承公共財政的理念。在財政功能上,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財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在預算管理上,力爭做到預算完整,公開透明,科學有序,執行有效,紀律嚴明。新預演算法反映了上述現代預算管理的基本要素,是現代財政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健全透明預算制度。
(二)改進預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
(三)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嚴控債務風險。
(四)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五)堅持厲行節約,硬化預算支出約束。
新預演算法為地方發債設置「九大限定」
要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預警及應急處置機制,制定一些高負債地區的應急預案,避免局部地區債務風險惡化為地方政府性債務危機。
此次預演算法修改的一大亮點是地方發債的合法化。
關於地方發債,現行預演算法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而新預演算法對發債權的規定是:「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預算中必需的建設投資的部分資金,可以在國務院確定的限額內,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舉借債務的方式籌措。」同時,新預演算法規定:「舉借債務的規模,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另外還有一張圖以供參考
http://news.ifeng.com/a/20140926/42094395_0.shtml
希望可以幫到你~
⑻ 預演算法和稅法的內容是什麼
預算又稱國家預算,是指經過法定程序制定的國家機關對未來收入和支出的預計方案。換言之,預算是經法定程序批準的、國家在一定期間內預定的收支計劃。國家預算是國家以年度財政收支計劃的形式,對依法徵集的部分國民收入進行集中統一分配的活動,是國家職能的一項十分重要和基本的方面。
預演算法是調整國家在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預算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所謂預算關系,是指國家各級財政為了有計劃地集中和分配資金,根據國家預算,在各級財政之間、各級財政同各部門預算單位之間以及各部門預算單位上下級之間發生的組織預算收入、撥付預算資金和進行年終決算的關系。
我國十分重視預算的立法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1994年3月22日通過,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其立法宗旨是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健全國家對預算的管理,加強國家宏觀調控,保障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
國家預算體系,是指預算的組成環節及其相互關系。我國的國家預算體系是按國家政權結構所確立的各級預算的統一整體。
國家實行一級政府一級預算,設立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五級預算。不具備設立預算條件的鄉、民族鄉、鎮,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可以暫不設立預算。因此,我國國家預算體系由中央政府預算(或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組成。
中央預算由中央各部門(包括直屬單位)的預算組成。地方預算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預算組成。地方各級總預算由本級政府預算和匯總的下一級總預算組成。地方各級政府預算由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的預算組成。各部門預算由本部門所屬各單位預算組成。單位預算,是指列入部門預算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的收支預算。
稅法是國家制定的調整稅收征納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所謂稅收征納關系,是指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由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的稅務機關向負有納稅義務的社會組織和個人無償地徵收貨幣或實物的關系。概括起來,我國稅法的調整對象包括兩方面關系:一是稅務機關與經濟組織、公民個人之間的征納關系;二是國家權力機關與國家行政機關之間、上級國家稅務機關與下級國家稅務機關之間因稅收管理許可權的劃分所產生的經濟管理關系。
新中國成立60多年來,我國稅收法律制度的建設經歷了一個多次調整、改革,逐步完善的過程。現行稅制是在1983年利改稅的兩步改革後,適應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變的需要再次進行改革的結果。這次稅制改革的指導思想是:統一稅法,公平稅負,簡化稅制,合理分權,理順分配關系,規范分配方式,保障財政收入,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稅制體系。現行稅制是從1994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
稅法是由一系列單行的稅收法規組成的。稅收法規對一定的稅種做出的具體規定,內容雖然各有不同,但在結構上都有一些共同的要素。稅法的構成要素包括:納稅主體、征稅客體、稅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減稅免稅、違章處理。
納稅主體又稱納稅人,是指稅法規定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社會組織和個人。納稅人是按稅種分別確定的。當主體符合這一特定資格,就要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征稅客體又稱征稅對象,是指稅法規定的課稅目的物,它具體指明了財政收入的多少和納稅人稅負的大小,是發揮稅收經濟杠桿作用的主要手段。稅率是應征稅額與計稅金額之間的比例,是計算稅額的尺度。稅率的高低直接體現國家的要求,直接關繫到國家財政收入的多少和納稅人的負擔程度,是稅收法律制度中的核心要素。我國現行稅法規定的稅率有比例稅率、累進稅率、定額稅率三種基本形式。比例稅率是對同一征稅對象不論數額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稅的稅率。累進稅率是根據征稅對象數額的大小不同規定不同等級的稅率,每一等級規定逐級上升的征稅比例的稅率。累進稅率可分為全額累進稅率、超額累進稅率和超率累進稅率三種,目前我國稅收法律制度中已不採用全額累進稅率。定額稅率又稱固定稅額,是對單位征稅對象直接規定固定的征稅數額的一種稅率。納稅環節,是指應稅商品在其整個流轉過程中,稅法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環節。
納稅期限,是指稅法規定納稅人繳納稅款的具體期限。它是稅收固定性特點在時間上的體現。
減稅、免稅,是指稅法對特定的納稅人或征稅對象予以鼓勵和照顧,減輕或免除其一定的稅收負擔。
違法處理即規定對各種違反稅法的行為適用的罰則以及相應的處理程序。
根據征稅客體性質的不同,我國稅收可以分為五類:流轉稅、所得稅、資源稅、財產稅以及行為目的稅。
流轉稅是以商品流轉額和非商品流轉額為征稅對象的一系列稅種的總稱,它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所得稅是對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及個人的所得額徵收的各稅種的統稱,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資源稅是以資源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的總稱,包括資源稅、土地稅(土地使用稅和土地增值稅)、農業稅。財產稅是以法人和自然人所擁有或支配的財產為征稅對象而徵收的各稅種的統稱,包括房產稅、車船稅、遺產稅、契稅。行為目的稅是國家為達到某種目的,以法人、自然人的某些特定行為為征稅對象而徵收的各稅種的總稱,它包括印花稅、投資方向調節稅、城鄉維護建設稅、屠宰稅、筵席稅、證券交易稅等。
稅收徵收管理制度是稅務機關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指導納稅人正確履行納稅義務,對日常稅收活動進行組織、管理、監督和檢查的法律制度。它是保證稅法得以實施和加強稅收活動法制化的一個重要方式。《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由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於1992年9月4日審議通過,並於1993年1月1日起施行。現行的《稅收征管法》,經過了1995年和2001年的兩次修改。
《稅收征管法》的適用范圍,在其第二條中作了規定:「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稅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稅務管理是《稅收征管法》的核心內容。稅務管理包括稅務登記,賬簿、憑證管理以及納稅申報三個方面。
違反稅法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納稅人未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未按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未按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稅務機關備查,未按規定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或者保管有關稅款記賬憑證及有關資料,未按規定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
2.欠稅行為。欠稅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超過規定的期限不繳或者少繳應納或者應解繳稅款的行為。
3.偷稅行為。偷稅是納稅主體故意違反稅法,採取欺騙、隱瞞等手段逃避納稅的行為。如納稅人採取仿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和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
4.抗稅行為。抗稅是指納稅人公然違反稅法,拒絕履行納稅義務的行為,如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
5.稅務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收受或索取財物、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行為。
對違反稅法行為主要採取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1.經濟制裁。這是對違反稅法的自然人或法人,在強制其補償國家的經濟損失的基礎上,對其實施的經濟懲罰。對違反稅法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給予經濟制裁,一般有加收滯納金和罰款兩種制裁方式。罰款又分兩種形式:一種是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如納稅人未按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另一種是按偷稅、抗稅數額,處以若干倍的罰款。如偷稅額不滿一萬元或者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偷稅款,處以偷稅數額五倍以下罰款。
2.行政制裁。這是對違反稅法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其有關責任人員,由稅務機關或由稅務機關提請有關部門,依照行政程序給予行政處分。如書面通知未按規定期限繳納或解繳稅款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對違法單位進行批評警告、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撤職或開除公職等處分。
3.刑事制裁。這是對違反稅法情節嚴重,觸犯刑律,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由司法機關依法給予的刑事處罰。
⑼ 什麼是預演算法律制度
答:預演算法律制度,是指國家經過法律程序制定的,用以調整在國家進行預算資金的籌集、分配、使用和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⑽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自何時開始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於1994年3月2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並於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於2014年8月31日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