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編譯局文件
1. 央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完成 事業單位分類將成改革硬指標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王紅茹|北京報道
6月2日,全國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座談會在北京的京西賓館召開。一度霧里看花的中國事業單位改革,終於勾勒出了清晰脈絡。
近日《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指導意見》(下稱《意見》)的下發,這意味著事業單位改革開始正式推進。
目前,全國共有126萬個事業單位,其中,有3000多萬名正式職工,900萬名離退休人員。這次改革幾乎涉及到所有的事業單位機構和人員,這讓很多人的心情不再平靜。
《意見》顯示,中央已經確定了一張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時間表:用2011-2015年的五年時間,我國將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到2020年,我國將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
在這張時間表中,事業單位分類將成為第一個五年改革目標的一項硬性指標。
劃入政府序列的中央所屬事業單位寥寥無幾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之難超出了很多人的想像。
在這場改革中,政府既是推動者,又是被改革對象,改革中的「主客同體」現象使政府陷入了尷尬的境地。而各類利益的維護也讓這場規模的改革舉步維艱。
有專家分析,各類利益的維護也讓這場規模的改革舉步維艱。政府的特定利益,事業單位的獨立利益,社會公眾對公共服務提出的要求以及改革的個人得失,使得改革的動力在各類利益維護之間互相抵消,無法形成廣泛的社會基礎。
由此看來,分類改革定下的5年目標並不算長。
在5年目標之下,根據《意見》,事業單位改革被劃分為三類:「參照公務員類」,即承擔政府職能的事業單位劃入政府序列;「自收自支」類,即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將被推向市場;而一部分「財政補貼」類即公益性事業單位,將從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會保險、財稅政策和機構編制等方面推進,採取「管辦分離」等辦法完善治理結構。
「這三個類別,其實是按照社會功能來劃分的。說白了,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就是將承擔行政職能的變為行政機構;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轉為企業,推向市場;保留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這種改革可以形象地概括為『甩掉兩頭、留下中間(中堅)』」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宋世明說。
事實上,事業單位改革早已進行多年,並取得了一些效果。比如,在幾年前一大批經營性科研院所已經完成轉制,變身為企業,部分科研院所還成為上市公司;去年,原屬於事業單位性質的出版社已全部完成轉企改制。
然而,在上述三類改革中,事業單位轉變為行政機構,意味著在目前國情下,由原來端著的「鐵飯碗」變成「金飯碗」,尤其引人關注。知情人士向《中國經濟周刊》透露,目前中央所屬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絕大部分已經進行完畢,劃入政府序列承擔政府職能的事業單位,只有為數很少的幾家。
據上述知情人士介紹,在中央所屬的事業單位中,僅有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央編譯局等少數幾家劃入了政府序列,按照公務員對待;中央黨校和國家行政學院則實行區別管理崗和技術崗,分開管理的辦法。而類似中國社會科學院等這類學術單位則劃入了公益性事業單位,走的是「財政補貼」類。「近來,很多事業單位都進行了崗位聘任制改革,這些單位在聘崗之前就必須把這些事都做了。」
記者向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下稱「中編辦」)核實上述信息,相關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現在很多分類改革的報道都是猜測性的,都是非官方的聲音,並沒有我們的聲音。我們對此不評價、不議論。」
目前,我國的事業單位改革主要由兩個部門——中編辦及人保部兩家擔當。中編辦負責制度層面的改革,比如分類改革;而人保部負責更為具體的比如招聘制度改革、用人制度改革、職稱改革、工資改革等方案的制定。
關於分類改革,目前也僅看到人保部的表態。人保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分類改革是一項長期工作,有關部門將按照分類指導、分類推進、分級組織、分類實施的原則穩步實施。
從制度層面保障被改革人的福利待遇
改革前進行試點,成為我國推出改革措施一個屢試不爽的辦法。
據記者了解,早在2006年,我國在廣東等地便進行了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試點。
2007年,廣東省審議通過《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試點指導意見》;2008年擬訂了《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並於2009年在該省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這兩份文件將事業單位劃分為三類:行政類、經營類和公益類。
在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院長吳江看來,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難點在於行政職能的界定。「有一些要並到政府序列享受公務員待遇,有一些要劃歸為企業。這個比較復雜,不是一下子能夠做到的。」
深圳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遭遇的難題似乎驗證了吳江的判斷。
2006年7月,《深圳市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指導意見》出台。在深圳市改革辦的主導下,深圳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正式啟動。改革將事業單位「一分為三」,劃分為監督管理類、經營服務類和公共服務類,並與原有行政管理單位剝離,部分直接轉企。
然而,讓設計者始料未及的是:許多被列為法定機構試點(在現有事業單位中推行法定機構試點,按照董事會的模式進行運作)的單位,通過各種各樣的關系要求取消自己的試點;一些被劃定為企業、不再享有財政撥款的單位開始集體*,要求恢復其事業單位身份;在教育系統推進取消行政級別、按事撥費時,又引發了眾多教師的不滿和集體罷工……
改革之所以不能順利推進,在業內人士看來,實際上就是因為改革觸及了部分人的利益,由此引發了各種反彈,也遭到了來自各方面的阻力。
「大多數人對改革的實際內容不了解,經常出現對改革的猜測、擔心、疑慮和誤解,很多人認為『機構改革就意味著人員精簡』,『企業改革意味著減員增效』,所以擔心事業單位改革也就是『斷奶脫鉤』,就是降低福利,丟掉飯碗。這大大降低了職工的改革意願,削弱了改革的積極動力,而變成了一種基於利益保護的阻力。」 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胡仙芝向《中國經濟周刊》分析說。
相比深圳試點的艱難前行,佛山試點推進得相對比較順利。
佛山作為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試點市,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已經歷時三年多。根據安排,包括佛山市政府采購中心在內的216個市直事業單位將整合調整為170個機構。在分類改革完成以後,除了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佛山將不再批准設立新的行政類事業單位,不再賦予現有事業單位新的公共事務管理職能。據悉,目前佛山的行政類事業單位改革方案已經上報省有關部門審批,佛山市編委辦要求各區在6月底前完成這項工作,全部改革工作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現實的問題是,事業單位被撤銷以後,相關人員如何分流與安置,成為改革的關鍵。為此,佛山研究制定了《市直事業單位轉企及單位撤銷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保障被改革人員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從深圳和佛山的改革經驗來看,不管是哪類改革,阻力和動力的分析設計都是一個值得重視的戰略和策略。」針對廣東佛山分類改革試點往前推進的基本經驗,胡仙芝向《中國經濟周刊》如此評價。
在胡仙芝看來,事業單位改革要注意從制度層面保障被改革人員的福利待遇,清晰明確改革方向,開發事業單位擴權改革的潛在動力,配套推進各項改革;理順政事關系,凝聚事業單位內部共識和向心力;加強立法,加強宣傳,形成有利的社會環境,強化改革的精神動力。「事業單位改革一定要善於開挖動力,消除阻力。才能保證事業單位改革的順利推進。」
目前全國各地的分類改革仍在進一步確定當中。
2. 讀中文的,公務員可有哪些適合的部門啊
部門名稱 用人司局 職位名稱 職位簡介
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 機關廳室局 紀檢監察一 文字綜合調研及案件查辦
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 機關廳室局 紀檢監察二 文字綜合調研及案件查辦
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 機關廳室局 紀檢監察三 文字綜合調研及案件查辦
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 機關廳室局 紀檢監察四 文字綜合調研及案件查辦
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 機關廳室局 紀檢監察五 外事工作
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 派駐機構 紀檢監察六 查辦案件、文字綜合及調研
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 派駐機構 紀檢監察七 查辦案件、文字綜合及調研
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 派駐機構 紀檢監察八 查辦案件、文字綜合及調研
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 廉政理論研究中心 紀檢監察九 文字綜合及理論研究
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 廉政理論研究中心 紀檢監察十 文字綜合及理論研究
中央辦公廳 機要交通局 機要交通工作科員或副主任科員 承擔機要交通押運等工作
中央辦公廳 機要交通局 機要交通工作科員或副主任科員 承擔機要交通的日常業務及文書處理
中央辦公廳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 北戴河接待辦公室服務處接待服務管理科員 從事有關接待服務管理工作
中央辦公廳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 北戴河接待辦公室修建處水暖管理工作科員 從事水暖設備的有關維護管理工作
中央辦公廳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 北戴河接待辦公室園林綠化處園藝管理科員 從事花卉、園藝的養護管理和規劃設計工作
中央辦公廳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 服務接待辦公室文秘工作科員或副主任科員 從事公文管理、文件起草等工作
中央辦公廳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 基建投資管理處造價管理科員或副主任科員 從事有關基建項目造價管理等工作
中央辦公廳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直機關審計室基建財務審計科員 從事有關基建財務審計工作
中央辦公廳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 萬壽路管理處園林綠化養護科員或副主任科員 從事園林綠化養護、設計等工作
中央辦公廳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直機關采購中心信息化科員或副主任科員 從事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與維護等工作
中央辦公廳 老幹部局 文秘工作科員或副主任科員 辦公室文秘
中央辦公廳 老幹部局 辦公室辦公自動化管理工作科員或副主任科員 辦公自動化管理
中央辦公廳 老幹部局 行政處基建管理工作科員或副主任科員 基建管理
中央辦公廳 老幹部局 萬壽路俱樂部辦公室文秘科員或副主任科員 辦公室文秘
中央辦公廳 廳機關黨委 機關黨建工作副主任科員 機關黨建相關工作
中央辦公廳 毛主席紀念堂管理局 機電一處設備管理及維護工作主任科員及以下 工控網路的管理及維護
中央辦公廳 毛主席紀念堂管理局 機電二處設備運行及維護工作主任科員及以下 機械設備運行及維護
中央辦公廳 毛主席紀念堂管理局 行政處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主任科員及以下 固定資產日常管理
中央辦公廳 毛主席紀念堂管理局 黨辦人事處組織人事工作主任科員及以下 人事管理
中央辦公廳 中央保密辦暨國家保密局 科技管理、文件起草、計算機處理主任科員 科技管理、文件起草、計算機處理
中央辦公廳 中央保密辦暨國家保密局 法規調研、文字綜合工作主任科員 法規調研、文字綜合
中央組織部 辦公廳 中管幹部信息檔案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從事幹部檔案管理工作
中央組織部 辦公廳 技術保障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從事信息網路建設與管理工作
中央組織部 辦公廳 技術研發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從事計算機應用軟體研發與管理工作
中央組織部 辦公廳 統計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從事黨內統計、幹部統計工作
中央組織部 機關事務管理局 財務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從事機關財務工作
中央組織部 機關事務管理局 基建管理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從事機關基建前期規劃、施工過程管理等有關工作
中央宣傳部 新聞局 主任科員以下 新聞報道、組織協調、公文寫作
中央宣傳部 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辦公室 調研處主任科員以下 對文化領域改革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等
中央宣傳部 社科規劃辦 規劃處主任科員以下 文件起草、調研管理
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 部內司局 綜合調研一 負責有關國家政黨形勢、國際形勢的調研或綜合調研、辦案工作。
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 部內司局 綜合調研二 負責有關國家政黨形勢、國際形勢的調研或綜合調研、辦案工作。
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 部內司局 綜合調研三 負責有關國家政黨形勢、國際形勢的調研或綜合調研、辦案工作。
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 部內司局 西班牙語翻譯 負責有關西班牙語國家政黨、政治組織的聯絡調研工作。
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 三局 法語翻譯 負責北非地區法語國家政黨、政治組織的聯絡調研工作。
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 六局 俄語翻譯 負責有關俄語國家政黨、政治組織的聯絡調研工作。
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 協調局 英語翻譯 承擔重要外事活動的英文口譯;負責重要文件的英文筆譯;承擔中聯部組織的國際會議的同聲傳譯。
中央編譯局 辦公廳 秘書處或檔案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文秘工作、檔案管理
中央編譯局 馬恩列斯著作編譯部 編譯三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經典著作編譯
中央編譯局 中央文獻翻譯部 《求是》外文翻譯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中譯英翻譯,主要從事《求是》雜志英文翻譯工作
中央編譯局 當代馬克思主義研究所 社會與政治研究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社會政治理論研究
中央編譯局 世界社會主義研究所 社會發展研究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社會主義研究、政黨政治研究、社會發展研究
中國外文局 辦公室 文秘處文秘崗主任科員以下 會議等文件起草,公文檔案管理、領導服務、會議活動服務協調、機要、保密等
中國外文局 計劃財務部 財務管理處會計崗主任科員以下 處理日常會計事務、編制會計憑證、負責財務統計稅務工作、編制會計報表
中國外文局 人事部 勞資處人事管理崗主任科員以下 負責全局人事信息化系統的管理、負責全局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文秘、文書檔案管理
中國外文局 事業發展部 書刊營銷策劃崗主任科員以下 國內外書刊發展趨勢分析研究、書刊發行、版權貿易營銷策劃、國內外重大書展方案的創意、設計與組織實施
全國人大機關 內務司法委員會司法室 司法室主任科員以下 從事公安、司法行政等方面法律研究工作
全國人大機關 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教育室 教育室主任科員以下 從事教育立法及其法律監督工作,為委員會行使職權做好各項服務,教育重大問題研究工作等
全國人大機關 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家法室 國家法室主任科員以下 從事國家法方面的立法研究與服務工作
全國人大機關 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 刑法室主任科員以下 從事刑事立法工作
全國人大機關 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法室 經濟法室主任科員以下 從事財稅、金融、工業產權、內外貿易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全國人大機關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科員以下 承擔辦公室文秘檔案、資料整理和日常行政工作
全國人大機關 辦公廳新聞局 新聞局主任科員以下 組織人大外事活動新聞報道,撰寫外事活動新聞稿件
全國人大機關 辦公廳離退休幹部局 離退休幹部局主任科員以下 負責組織離退休幹部理論學習和各項活動
全國人大機關 機關采購中心 機關采購中心綜合處主任科員以下 承擔集中采購工作中相關業務工作,參與規章制度起草及業務文件審核工作,承辦辦公室具體事務工作
政協全國委員會機關 辦公廳 文稿起草與綜合調研 協助處領導承擔有關文稿的起草,有關會議和調研的組織協調工作
政協全國委員會機關 辦公廳 文稿起草與綜合調研 協助處領導承擔有關文稿的起草,有關會議和調研的組織協調工作
政協全國委員會機關 辦公廳 文稿起草與綜合調研 協助處領導承擔有關文稿的起草,有關會議和調研的組織協調工作
民革中央 辦公廳 秘書二處網路及設備維護崗 負責機關網路運行維護,計算機維護
民革中央 組織部 組織處秘書崗 負責起草組織工作相關文稿,整理材料,處理信息
民革中央 宣傳部 網管中心編輯崗 民革中央網站專職編輯,熟悉多黨合作理論和實際,了解中國近現代史和相關法律知識
民革中央 聯絡部 三處地方聯絡及涉外宣傳崗 協助處長開展涉台宣傳及聯絡,指導地方民革組織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工作
民革中央 調研部 二處秘書崗 經濟建設方面文稿起草,課題調研
民革中央 調研部 四處秘書崗 文稿起草,課題調研,社情民意信息收集和反映
民建中央 調研部 新聞處主任科員以下職位 與新聞界聯系,開展會務宣傳工作;負責會內重要活動的新聞采寫工作
民建中央 調研部 研究室主任科員以下職位 從事資源與環境經濟分析與調查研究
民進中央 社會服務部 二處綜合崗 海外聯絡、社會服務工作,文章報告起草,信息收集、整理及分析工作
民進中央 研究室 一處理論研究崗 統戰和民主黨派工作理論研究,領導決策信息咨詢,文章報告起草,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等工作
農工黨中央 辦公廳 主席辦公室主任科員及以下 機關服務工作
農工黨中央 辦公廳 財務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機關財務工作
農工黨中央 辦公廳 行政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機關行政管理工作
九三學社中央 辦公廳 財務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日常財務管理
九三學社中央 社會服務部 經濟扶貧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支邊扶貧工作
九三學社中央 參政議政部 調研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參政議政、課題研究
九三學社中央 研究室 社史辦公室主任科員及以下 九三學社歷史研究工作
台盟中央 研究室 調研處科員 參與各類調研工作;撰寫調研報告、綜合性文稿
台盟中央 宣傳部 宣傳處科員 分析全盟宣傳思想工作情況,參與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有關盟務及涉台宣傳教育的文字和音像作品的製作
民盟中央 辦公廳 文秘 負責起草文件、報告及會議講稿等
民盟中央 宣傳部 文秘 負責起草宣傳稿件、報告及文件等
中國科協 辦公廳 常委秘書二處主任科員以下 負責文件的起草、活動的具體組織協調、協助處長開展工作、處內日常工作
中國科協 組織人事部 組織處(教育培訓處)主任科員以下 承擔中國科協組織建設及機關教育培訓具體工作
中國科協 組織人事部 綜合處主任科員以下 科普宣傳、學術交流、圖書編輯、展覽製作
中國科協 學會學術部 期刊出版處主任科員以下 承擔科技期刊監督管理、出版業務審核報批和有關服務工作,承擔科技期刊相關業務項目管理工作
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 亞非工作部 三處副主任科員及以下 開展與阿拉伯有關國家的友好交流與合作,承擔舉辦對外友好交流活動的組織協調和翻譯工作。
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 美大工作部 加大處科員 開展與有關國家的友好交流與合作,承擔舉辦對外友好交流活動的組織協調和翻譯工作。
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 美大工作部 拉美處副主任科員及以下 開展與有關國家的友好交流與合作,承擔舉辦對外友好交流活動的組織協調和翻譯工作。
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 文化交流部 二處科員 開展與有關國家的友好交流與合作,承擔舉辦對外友好交流活動的組織協調和翻譯工作。
中國貿促會 展覽部 調研發展處主任科員以下 從事編制貿促會年度出展計劃;收集整理展覽行業信息,與對口組織聯絡與合作,起草本部門工作計劃和報告。
中國貿促會 展覽部 業務二處主任科員以下 從事對美洲、大洋洲國家和地區的出國(境)展覽工作。確定本地區有關出展項目管理方案,監督承辦單位開展有關工作。
中國貿促會 經濟信息部 項目促進處主任科員以下 具體策劃和實施國家「走出去」投資貿易促進項目,組織國際會議、項目對接會、研討會等各類經貿促進活動。
全國工商聯 研究室 綜合處主任科員以下 負責室內有關會議、活動和參政議政委員會組織協調工作;負責與本機關部門、地方工商聯和外單位有關部門聯絡工作;負責工商聯歷史研究和《工商史苑》編輯出版工作。
全國工商聯 宣傳教育部 綜合處主科科員以下 負責處理本部門及直屬新聞出版單位的公文;研究、編發非公有制經濟宣傳輿論動態;協調部門內各處綜合性事務;負責工商聯系統宣傳教育培訓部門的溝通聯絡;負責全國工商聯宣傳教育培訓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全國工商聯 經濟部 綜合處主任科員以下 負責聯系政府有關部門、中介組織和機構,收集掌握國家有關經濟政策和法規,掌握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狀況,組織有針對性的研討活動;組織開展上規模民營企業等綜合性調研,為民營企業提供政策、信息、管理等服務;聯系、指導地方工商聯經濟服務工作;負責部內綜合性事務,承擔全國工商聯經濟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 辦公室 秘書崗 起草各類文件報告、辦理各類文件傳閱及督辦、各類會議的服務工作等
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 辦公室 人事管理崗 負責人事檔案、工資、統計、考核、機關外事管理、文件起草、幹部培訓等相關工作
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 文宣部 新聞宣傳崗 負責與各類媒體的交流、聯系工作,起草和編輯各類對台宣傳書籍資料,負責音像和攝影工作等
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 台胞部 綜合文秘崗 負責本部門台胞的扶貧、救災、慰問、台聯專乾和中青年台胞的培養和教育工作、對外聯絡、接待和內勤服務工作等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辦公室 綜合處副主任科員 從事辦公室文秘工作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辦公室 政策法規處副主任科員 從事政策法規相關工作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賑濟救護部 災害管理處主任科員以下 從事賑濟救災工作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籌資與財務部 籌資處主任科員以下 從事籌資相關工作
中華職業教育社 研究部 職業教育研究主任科員及以下 組織參與職業教育研究
中華職業教育社 社會服務部 職業教育辦學實踐工作主任科員及以下 參與組織職業教育辦學實踐活動
中央文獻研究室 編研部一 主任科員以下 黨的文獻編輯與研究
中央文獻研究室 編研部二 主任科員以下 黨的文獻編輯與研究
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 秘書局 主任科員以下 文秘
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 一局 主任科員以下 對外宣傳報道管理
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 二局 主任科員以下 英語翻譯
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 六局 主任科員以下 港澳輿情分析
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 七局 主任科員以下 人權理論研究
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 八局 主任科員以下 信息管理
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 八局 主任科員以下 信息管理
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 九局 主任科員以下 互聯網輿情分析研究
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 九局 主任科員以下 互聯網輿情分析研究
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 人事局 主任科員以下 幹部管理
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 人事局 主任科員以下 幹部管理
中央國家機關工委 辦公室 綜合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文件管理、檔案管理
中央國家機關工委 研究室 綜合調研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文稿起草、文檔管理、黨建調研
中央國家機關工委 紀工委辦公室 申訴復查案件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案件申訴復查
中央國家機關工委 中央黨校中央國家機關分校 培訓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幹部教育培訓
中央國家機關工委 中央黨校中央國家機關分校 教務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幹部教育培訓
中央國家機關工委 國務院機關老幹部活動中心 綜合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文秘檔案管理、人力資源管理
中央國家機關工委 國務院機關老幹部活動中心 老齡工作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公文處理、辦公自動化
中國作家協會 辦公廳 信息處輿情信息崗主任科員以下職位 網路輿情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及網路管理工作。
全國總工會 辦公廳 課題調研和文稿起草工作崗位 參與全總重要會議文件起草,從事全總重點課題調查研究
全國總工會 宣傳教育部 工會宣傳教育理論研究和文件起草工作崗位 參與工會宣傳教育工作(職工素質教育、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工會新聞宣傳、職工文化體育工作等)有關理論政策問題的研究;參與相關文件的起草;參與工會宣傳教育相關活動的策劃及組織實施
全國總工會 研究室 調研和文件起草工作崗位 參與有關經濟社會政策、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理論政策問題的研究;參與有關會議文件和領導講話的起草,負責擬定和協調實施全總機關年度重點調研課題計劃;參與工會統計調查研究、重要文獻、情報、資料的整理分析和編發工作
全國總工會 基層組織建設部 一處工會基層組織建設調研和文件起草崗位 實施工會基層組織建設調研,總結經驗,參與相關文件的起草
全國總工會 集體合同部 合同指導處調研工作崗位 參與研究、制定集體合同、勞動合同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研究、制定集體合同工作相關法規、政策;承擔調研任務,完成調研報告;參與起草相關文件、參與收集、綜合、分析反映勞動關系變化及各地集體合同、勞動合同工作情況的資料
全國總工會 民主管理部 民主管理二處調研和文件起草工作崗位 針對企業管理、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與職工代表大會關系、職工董事監事制度建設等進行調研、分析,起草工作計劃和相關文件
全國總工會 保障工作部 勞動工資、社會保障、職工生活工作崗位 參與國家社會保障、職工收入分配、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政策、法規的制定,參與研究制定工會困難職工幫扶的制度辦法,參與工會社會保障工作,調查職工收入分配情況,指導地方工會開展群眾工資工作,調查涉及職工的社會救助政策實施情況和職工生活狀況,撰寫調研報告
全國總工會 勞動保護部 監督二處職業衛生調研、檢查和文件起草崗位 參與國家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和政策修訂;研究分析全國職業衛生形勢,擬定工會工作計劃及實施內容;相關文件起草;開展或參與職業衛生監督檢查,指導基層工會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參加重大職業衛生事件的調查處理
全國總工會 經濟技術部 創新處經濟政策研究崗位 參與有關經濟政策研究和會議文件起草;參與重要活動組織協調;參與工會經濟技術工作調研;參與部門簡報編發等其它工作
全國總工會 法律工作部 監督處工會法律監督和工會法人登記管理崗位 承擔有關工會法律監督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參與重大侵權案件的調查處理;負責工會法人資格登記管理、公職律師管理等工作
全國總工會 法律工作部 勞動爭議處理工作崗位 參與有關立法工作,參與重大勞動爭議和典型案件的調查處理,為工會組織和職工提供相關法律咨詢
全國總工會 女職工部 綜合處文件起草和宣傳、網站管理工作崗位 參與有關文件起草;負責擬定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及協調實施;負責工會女職工權益保護、提升素質建功立業、組織建設宣傳稿件的編發及整理
全國總工會 財務部 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崗位 負責會計核算、申報納稅;預決算審批、行政資產管理、對工會所屬事業單位財務指導監督等
全國總工會 國際聯絡部 歐洲處高級口譯工作崗位 從事工會重要外事活動口語翻譯工作,參與外事政策研究和制訂等
全國總工會 國際聯絡部 西亞非洲處高級口譯工作崗位 從事工會重要外事活動口語翻譯工作,參與外事政策研究和制訂等
全國總工會 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 綜合處重大問題調研和文件起草工作崗位 參與工會經費審查監督工作理論政策問題的研究並起草工作報告;參與有關會議文件和領導講話的起草工作
全國總工會 中國教科文衛體工會 教育工作部綜合調研工作崗位 參與教科文衛體系統職工權益問題的調研,參與會議組織、文件起草,承擔日常公文起草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全國總工會 中國海員建設工會 建築工作部調研和文件起草工作崗位 參與有關產業政策和涉及產業職工權益問題的調查與研究;承擔本部門文稿和工作簡報的起草;協調基層開展重點工作
全國總工會 中國能源化學工會 群眾經濟技術工作崗位 參與有關會議文件起草;參與相關會議組織工作;參與調研及文件整理編發工作;群眾性經濟技術工作
全國總工會 中國機冶建材工會 調研工作崗位 參與產業經濟調控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制定;協調相關部委;調研和推動企業生產經營、技術升級和勞動定額、崗位評價制度完善;調研企業職工權益保障情況;部門相關文件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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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斯大林為什麼要搞大清洗
蘇聯30年代令世人震驚的「大清洗」,其餘波迴音至今仍在原蘇聯各國縈繞。千百萬「大清洗」受害者的遺孤們,每每想到父祖輩的不白之冤和悲慘命運,心裡總是波瀾起伏,久久按捺不住激動。迄今,世界輿論界也仍對這個事件議論不休。但直到80年代,在事過半個世紀之後,人們對它的歷史真相,對它的來龍去脈和基本原因,仍然若明若暗:或者只知其表不知其里,或者只窺見其冰山的一角,而不知其全貌。在不少著作里,對於「大清洗」運動的許多描述都還僅是根據一些人的回憶,只能支離破碎地說些片斷和局部情況;有關「大清洗」歷史全貌的描寫,能完全以文件為依據的論述和著作,猶如鳳毛麟角。只是在蘇聯解體以後,由於檔案的揭密,才給我們提供了以檔案為根據,進行全景式研究的可能。
大凡歷史事件,只有放在歷史過程中才能深刻地去加以理解。蘇聯30年代的「大清洗」運動就是這樣。它雖是發生在30年代下半期,但只有把它放在30年代的整個歷史過程當中,才能對它進行深刻而全面的了解。「大清洗」運動是以基洛夫被殺案為導因,以莫斯科第一次、第二次審判作動員,在1937年2~3月聯共(布)中央全會上直接發動的。它的斗爭目標是包括所有前反對派成員及其同情者,黨政幹部和經濟管理人員,內務部和軍隊幹部,直至社會各階層的一次大清洗、大鎮壓。或者說,它是在斯大林的集中領導下,持續3~4年之久,設定有一系列政治目標,涵括著一系列打擊對象,在運動中後期又有某些失控的一次大規模的政治運動。因其設定目標的多元性,打擊對象的復雜性,以及持續時間的長久性,決定「大清洗」運動的動因是十分復雜的。不追溯到「大清洗」之前,直到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政治經濟過程,不考察黨內斗爭、社會矛盾和國際背景,是難以理清其動因和脈絡的。現僅就與「大清洗」的原因、內涵和與之相關的幾個問題,概略加以論述。
「大清洗」運動的基本原因
任何重大的歷史事件都不是偶然發生的。其發生、發展的基本原因都潛藏在社會積淀起來的重大矛盾中。如果不從這個基本觀點出發,僅從偶然事件進行考察,是不能理解其深刻原因的。對於「大清洗」運動,也應該這樣來加以認識。正是基於這一觀點,我們從分析大量資料中得出結論,「大清洗」的基本原因是:
1. 「大轉變」的政治後果和黨內溫和思潮的抬頭
斯大林把反「右傾」勝利後開始的轉折——轉向超速工業化和強制集體化道路,稱作「大轉變」。在當時蘇聯的特定條件下,這條道路雖對國家的發展起了促進作用,有其可肯定的一面,但其負面作用和政治後果也是嚴重的。集體化中對農民採取的暴力強迫和驅趕「富農」政策,緊接著集體化而來的暴力征糧,對拒絕交糧和交糧困難戶採取的各種威逼、體罰、刑訊措施,以及伴隨而來的大規模逮捕(註:《斯大林30年代初同肖洛霍夫的往來通信》,《斯大林研究》(中央編譯局列寧斯大林著作編譯室編),1995年第5輯,第9~49頁。),在農村引起了異常激烈的對抗。據俄羅斯著名農業集體化問題專家B. п.達尼洛夫的資料,在1929年全國有記載的騷動達1300次以上(註:《有文件為證——集體化前夕和集體化過程中的農村史料(1927~1932)》(B.п. 達尼洛夫、H. A.伊夫尼茨基編),莫斯科1989年俄文版,第23頁。); 僅1930年1~3月,有記錄的群眾性騷動達2700次以上(不包括烏克蘭),捲入農民達130多萬人。(註:〔俄〕H. A. 伊夫尼茨基:《集體化與消滅富農運動(30年代初)》,莫斯科1994年俄文版,第143~144頁。)在1930年3月發表斯大林《勝利沖昏頭腦》一文後, 一份下達地方的指令中承認,「農民發動的廣泛騷動的浪潮」對體制形成了一種威脅。同時,這期間對牲畜的大量宰殺、勞動力人口逃亡和生產力的破壞,也達到了十分嚴重的程度。
超高速工業化在1930年夏也造成了嚴重局面。其表現形式之一是,貨幣體系遭到破壞,預算完全陷入混亂。事態甚至發展到了只有靠抬高物價,發放義務公債,主要是發行紙幣的辦法來彌補預算的巨大虧空。這種局面造成了物價飛漲,以致貨幣貶值到了使農民不得不靠以物易物,用農產品換取日用工業品的地步。
農業遭到破壞,而投入重工業的大量資金又靠向國外出口糧食來獲得。這種情況引起了糧食供應緊張,不得不靠糧卡定量分配,這又造成城市生活水平普遍下降。
國家經濟生活的緊張,城鄉群眾的不滿,其直接負面後果是提高了「右派」領袖們的政治威望。《真理報》不斷收到群眾來信,認為布哈林、李可夫和托姆斯基「是正確的」,他們在台上時,「一切都充足」,「把他們一撤職,什麼都沒有了」(註:〔俄〕ю. г. 費爾什京斯基:《同布哈林的談話——對拉林娜(布哈林娜)回憶錄〈不可忘記的往事〉的注釋》,莫斯科1993年版:〔美〕R.康奎斯特:《斯大林與基洛夫被殺》,紐約1989年版。)。聯共(布)中央監委委員、歷史學家、在反「右傾」中明顯站在斯大林一邊的雅羅斯拉夫斯基,在1930年9 月17日給奧爾忠尼啟澤的一封信中,明確表示了對這種情緒的擔憂。(註:〔俄〕奧.奧列弗紐克:《政治局——30年代的政權機制》, 莫斯科1996年俄文版,第1頁。)
群眾中的這種思想情緒反映在黨內,就是布哈林等「右傾」領袖人物的政治威望得到恢復,黨內幹部、黨員對其思想主張給予廣泛的同情和支持。這樣,就引起了黨內溫和派傾向的抬頭。廣大黨員群眾對「右傾」的同情和支持,在1929~1931年的清黨運動中曾有明顯反映,這期間被開除出黨的近25萬黨員中,相當大一部分是因同情並支持「右傾」而被吊銷黨票的。(註:〔俄〕奧?奧列弗紐克:《斯大林與奧爾忠尼啟澤——30年代政治局的沖突》,莫斯科1993年俄文版。)
黨的上層在這期間出現了兩個新的反對派案件——瑟爾佐夫—洛米納澤案和柳京案,也是這種思想動向的反映。謝?瑟爾佐夫原是中央登記分配部長,他為斯大林建立官職等級名錄制度曾立過大功。為此,斯大林將他提升為政治局候補委員並任命為俄羅斯聯邦人民委員會主席,還將他作為取代李可夫的蘇聯人民委員會主席職務的預備人選。洛米納澤則是聯共(布)中央委員,當時擔任外高加索黨組第一書記。他們在反「右傾」中都曾積極支持過斯大林路線,但後來他們為「大轉變」的後果所震驚,開始反對斯大林的方針而站到了同「右 傾分子」交好,支持其方針的立場上。柳京則聯合布哈林的幾個弟子,起草宣言,幾乎是用布哈林的語言闡述其政治綱領,甚至公開提出了打倒斯大林的口號。當斯大林在政治局提出處死柳京的要求時,政治局多數沒予支持,柳京及其同夥只是被開除出黨並被逐出了莫斯科。(註:〔蘇〕羅?麥德維傑夫:《讓歷史來審判》(上),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24~226頁。)
這些新反對派的出現不是偶然的,他們不僅在一定意義上反映了黨內下層的思想情緒,同時也從特定角度顯示了黨內上層的某些思想傾向。30年代上半期,有諸多事實表明,以基洛夫、奧爾忠尼啟澤為首的政治局大多數是主張溫和政策的。緊跟斯大林急進方針的,在政治局裡僅有莫洛托夫、卡岡諾維奇等極少數人。但是,政治局多數仍然尊重斯大林的領袖地位,在公開的重大問題上並沒有同他採取對抗步驟,況且,斯大林當時的權力還未發展到日後那種完全的獨斷,還得顧及多數人的意見。因此,在當時困難甚至危機形勢的壓力下,政治局多數對斯大林的個人權力還具有某種制約作用。這種情況在1932~1934年間,曾一度使溫和方針佔了上風。 當時溫和方針之深得人心,從基洛夫在十七大上贏得的掌聲和選票,從布哈林思想贏得的同情及其本人地位的上升,以及從新憲法的起草工作上,都得到了突出的反映。
上述這一切,顯然都沒有逃過斯大林敏銳注視的目光。特別是十七大最後選舉的一幕,他以遭到近300票反對, 支持率大大落後於基洛夫的景況,使他隱忍著領袖地位不穩的劇痛。在這種形勢下,打擊黨內溫和派思潮,扭轉黨和國家的發展方向,看來成了蘇維埃國家舵手所預定的航向。
2. 面臨發展模式帶來的矛盾和「階級斗爭尖銳化」理論的誤區
蘇聯從20年代末期以後選擇了超高速計劃經濟發展模式。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這一發展模式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眾要求迅速實現工業化,鞏固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願望和要求,然而,超過客觀可能條件的過高速度,加上資金全面緊缺,以及國家科學文化和技術的落後,使這一模式背離了客觀經濟發展的規律,從而使它陷入了自身的矛盾之中。(1)社會客觀經濟需求和經濟發展的無限復雜性, 同主觀認識的滯後性與計劃能力的有限性發生矛盾,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計劃的失誤;(2)技術設備能力的有限性同高速度、超負荷性產生矛盾, 不可避免帶來機器設備的損壞;(3)技術規程的嚴格科學性, 同生產者本身文化技術的落後性和一味熱情蠻干產生的矛盾,必然造成諸多生產事故和殘廢品的發生。尤其是從1935年秋開始的斯達漢諾夫運動展開生產競賽以後,這些矛盾特別突現出來。可怕的是,面對這些矛盾和問題,不是以冷靜的科學態度,從經濟規律方面,從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上尋找原因,而是重犯「沙赫特事件」的錯誤,一味從政治上去追究「破壞者」和「人民的敵人」。
蘇聯政治模式的核心成份之一,是高度集權而又缺乏監督的幹部任命制。這種制度造成各級幹部只對上級負責,為執行上級指令而很少顧及本單位、本地區的實際情況,也往往漠視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這使官僚主義滋長蔓延;加上官職等級名錄制度賦予的特權,又使腐敗現象滋生發展。任職的無限期制以及長期的權力腐蝕,造成官場拉幫結派、裙帶風盛行,同時也帶來養尊處優、不思進取、意志消沉等等幹部作風問題。這種現象在30年代已經發展到了相當嚴重的地步。在1937年2~3月中央全會上,斯大林曾尖銳指出過黨內「由親近的人們結成的小家族,小團體」,互相包庇,「互相吹捧」之類的現象(註:《斯大林文集(1934~1952)》,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64頁。)。
怎樣解決體制上造成的這些矛盾和問題?斯大林自然談不到從體制上去找原因。事實表明,他也不能從階級根源上去觀察問題,因為早在1936年修改憲法的講話中他已經宣布,「所有的剝削階級都消滅了」。(註:《斯大林文集(1934~1952)》,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第103頁。)當時,他更不可能正確認識人民內部和敵我這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他看到的只是「資本主義包圍」。在他看來,在蘇維埃國家只有間諜暗害分子的「陰謀破壞」。他說:「只要資本主義包圍還存在,我們這里就會有外國代理人派遣到我們後方的暗害分子、間諜、破壞分子和殺人兇手。」(註:《斯大林文集(1934~1952)》,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41~142頁。)無疑,他指出的這種現象是一種嚴酷存在的事實,但他無限擴大了這些事實,而且也把這種無限擴大的事實僅僅同國外的和黨內原有的托洛茨基派聯系起來,同時又無限地擴大了對他們的斗爭。加上他早已形成的社會主義越接近勝利,階級斗爭越趨尖銳的理論誤區,就使他對經濟模式和政治體制本身帶來的困難和矛盾,只能訴諸不間斷的清洗和嚴酷的打擊,從此來尋找出路。
3. 戰爭危險的逼近和對「第五縱隊」的擔憂
如果說上述兩方面是斯大林進行「大清洗」的基本動因的話,那麼,這里所談的則是他發動1937~1938年「大清洗」的較為直接的原因。斯大林執政後,在20年代幾乎不間斷地進行了一連串的斗爭,而且採取的是殘酷斗爭,無情打擊的手段。1923~1929年間進行的三次黨內斗爭姑且不說,從1928年「沙赫特事件」起,在社會上和黨內就進行了多次殺伐和清洗,擇其要者,即包括下述斗爭:反「右傾」之後進行了清黨運動(1929~1931年),揭露了所謂「拯救烏克蘭聯盟」案、「烏克蘭青年聯合會」案(1930年春)和「勞動農民黨」案(1930年),進行了「工業黨」審判(1930年11月25日至12月7日),揭發了食品供應系統的特務組織破壞案(1930年秋),還舉行了「孟什維克中央聯盟局」審判案(1931年);同時,在黨內又先後揭露了所謂瑟爾佐夫—洛米納澤「反黨集團」案(1930年),以柳京為首的「馬克思主義聯盟」案(1932年)。這期間,在社會上進行的重大斗爭,還包括集體化運動中的驅趕「富農」(1929~1931年),和緊接其後的征糧運動(1932~1933年),以及意識形態「大轉變」過程中在文學藝術領域、人文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各部門進行的一連串大批判(1929~1932年)。所有這些斗爭,打擊面大都波及甚廣,在黨內和社會上直接傷害並牽連了大量無辜。
經過1933~1934年一度緩和,基洛夫被暗殺案又帶來風雲驟變,使社會政治生活進一步緊張。從1935~1936年起,接連進行了一連串逮捕、審判、流放和清洗,包括針對克里姆林宮工作人員的「克里姆林宮」案(1935年1~4月),打擊少年犯罪和社會不良分子的斗爭,檢查黨證運動,以及在一些地區重新對反蘇分子或富農家庭進行的流放等等。所有這些,又在黨內外打擊了一大片幹部和群眾,這就在國內形成了極為緊張的社會政在國內社會政治氣氛不斷緊張的同時,1936年的國際政治舞台也風雲四起,開始出現戰爭烏雲。這同英法在西班牙事變中尋求同德、意妥協,為保持其在世界上的既得利益,放棄遏製法西斯侵略的綏靖政策直接相關。蘇聯領導看到自己在西班牙事變中同英法交好,建立歐洲集體安全的前景變得黯淡,便由對西班牙的不幹涉政策,轉而變為積極支持共和派的政策。這樣,戰爭的烏雲便開始濃密起來。在這種形勢面前,斯大林深深意識到,在國內從黨內到黨外,「異己勢力」強大,深恐從最上層各反對派頭目到最底層反對派的同情者,以至包括歷次社會政治運動遭到打擊的形形色色人員,在戰爭環境中聯起手來,結成「第五縱隊」,對政權構成嚴重威脅。斯大林每想起托洛茨基1926年曾講到過的法國政府反對派克列孟梭集團,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不顧德國人打到離巴黎80公里的地方而奪取政府權力的事(註:《斯大林全集》,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10卷,第48~50頁。),就不寒而慄。因此,一旦戰爭威脅來臨,他便下定了進行「大清洗」的決心。這從下述事件可以看出一些端倪來:幾乎在蘇聯改變對西班牙政策的同時,斯大林於1936年9月25日與同在索契休養的日丹諾夫,聯名向莫斯科發回一封被認為是發出「大清洗」信號的重要電報——以葉若夫代替雅戈達出任國家安全局局長。這兩件事幾乎同時發生,被史學家看作絕非「偶然的巧合」:顯然,這是打算「在不可避免的戰爭前夕,消滅在他看來是潛在的「第五縱隊」。(註:〔俄〕B.п.德米特連柯主編:《20 世紀俄羅斯史》,莫斯科1996年俄文版,第293~294頁。)
對於「第五縱隊」的擔憂,也為莫洛托夫所證實。這位斯大林的親密戰友直到晚年都堅持認為,我們「幸虧有了1937年」的「大清洗」,「戰時才沒有出現第五縱隊」。(註:〔蘇〕《莫洛托夫秘談錄——與莫洛托夫的140次談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2年版,第401頁。)可見,斯大林這一發動「大清洗」的意圖,在莫洛托夫心中是紮根很深的。
以上三個方面,可以說是1937~1938年「大清洗」的基本的和直接的原因。 然而,走向全面「大清洗」的更直接的導因,又是復雜而具體的,可以說,是由一系列事件一步步促成的。
走向「大清洗」運動的台階
我國過去出版的蘇聯史著作,在講到「大清洗」的原因時,大多基本上只講基洛夫被殺事件;在敘述「大清洗」事件過程時,一般也只講述莫斯科的三次公開審判。這是蘇聯檔案揭密以前,對於「大清洗」的一種以偏概全的認識。
1937~1938年「大清洗」之發生,除了上述基本的也是主要原因外,還有各種具體的導因,而基洛夫被殺案只是走向鎮壓的導因之一。莫斯科三次大審判只是1937~1938「大清洗」運動的組成部分之一,而就它們在這次「大清洗」中的地位和作用來看,第一、第二次大審判可以說是整個「大清洗」的輿論准備和戰前動員,第三次大審判則已處在整個「大清洗」的尾聲階段。因此,它們只是作為「大清洗」中肅清三個主要反對派頭目的戰役而安排的,而1937~1938年真正全面的「大清洗」,其主要戰役則是在1937年1~5月至1938年1~2月間發生的。這樣看來,「大清洗」運動作為蘇聯歷史上的重大事件之一,我國史學界是需要重新加以認識的。
聯共(布)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列寧格勒市委書記基洛夫1934年12月1日被暗殺。經過蘇聯史學界和近年俄羅斯史學界多方研究,目前學術界居主導地位的看法是,它既不是托洛茨基——季諾維也夫反對派集團策劃的集團謀殺,也不是一直受到懷疑的斯大林策劃的謀殺,而是帶有某種偶然性的個人謀殺事件。(註:〔俄〕B.п. 德米特連柯主編:《20世紀俄羅斯史》,第373頁。 )但這一事件被斯大林用作加強鎮壓,消滅原反對派和一切對他路線不滿者,成了推動「大清洗」的重要借口,則是俄羅斯學術界較為一致的看法。(註:〔俄〕奧?奧列弗紐克:《政治局——30年代的政權機制》,第142(?)頁。 )在得知基洛夫被殺幾個鍾頭後,斯大林親筆給蘇聯中央執行委員會草擬了一個取名「十二月一日法令」的決議,隨後在形式上由政治局批准。該決議規定,偵察恐怖案件要在10天內完成,控告結論在正式開庭審判前一晝夜交付被告;不考慮對犯死罪者的死刑赦免申請;極刑判決宣布以後立即執行。(註:俄羅斯現代史文獻收藏使用中心檔案館:第17 庫, 第162卷宗,第17分卷,第87頁。)這項法令意味著完全拋棄了起碼應有的訴訟程序,也放棄了以前規定的對死刑的必要監督。這項法規在1937~1938年的「大清洗」中曾被廣泛應用。
基洛夫被殺案很快被斯大林納入了指控季諾維也夫反對派的軌道。他明確指示,要「到季諾維也夫分子當中去尋找兇手」。(註:〔蘇〕《蘇共中央公報》1989年第4期。)1934年12月16日夜, 季諾維也夫和加米涅夫被捕。12月28~29日,蘇聯最高法院軍事法庭派出法庭在列寧格勒判處直接被指控組織謀殺的14人死刑。1935年1月9日,蘇聯內務部特別會議審理了「列寧格勒薩法羅夫、扎盧茨基等反革命季諾維也夫集團案」。該案包括黨、政、工會和經濟界活動家,共77人,被判處各種不同期限的監禁和流放。(註:〔蘇〕《恢復名譽——30~50年代政治審判案》,莫斯科1991年版,第123~147頁。)一禮拜後,即1月16 日,以季諾維也夫和加米涅夫為首的「莫斯科中心」案作為「列寧格勒中心」的領導機構,一案19人被交付法庭,分別被判處5~10年徒刑。
季諾維也夫和加米涅夫被判刑以後,聯共(布)中央又給各地黨組織下達了一封密信,題為《關於同基洛夫同志被兇殘殺害相關事件的後果》。密信馬上斷定,謀殺是由托洛茨基分子和季諾維也夫分子捲入的一個陰謀,號召在黨內追究一切與托、季有牽連的人員及其同情者。經過對季、加步步審訊逼供,到1935年以後,所有反對派參加者都被指控參與恐怖活動或同該活動有染。
就是在這個節骨眼上,斯大林在一封信中指出,在黨的歷史上還存在過其他各種反黨集團,他列舉了「托洛茨基派」、「民主集中派」、「工人反對派」、「右傾派」和「左右雜俎派」。並且指示,所有這些派別都應該是追查的對象。於是,各地方組織便把懷疑的目標對准了所有在各個不同時期反對過斯大林領導並發表過不同意見的共產黨員。
在有關基洛夫被殺的官方說詞中,彷彿謀殺是由一個持假黨證的人潛入基洛夫辦公地點所進行的一次行凶。於是在斯大林的倡議下,便掀起了一場檢查黨證運動。
這場運動始於1935年5月,迄於同年12月。 形式上是一項檢查黨證及其登錄卡片真偽的工作,實際上是以審查黨員、換發黨證為中心,伴之以逮捕的清黨運動。運動由以葉若夫為首的中央幹部總管理局領導,並由內務部協同行動。一些黨員經審查被開除出黨後,接著就被逮捕。1935年12月,中央領導對葉若夫有關運動結果的總結表示不滿,又延長了運動期限。運動的結果,審查了81%的黨員。其中9%被開除出黨。(註:〔俄〕B.п.德米特連柯主編:《20世紀俄羅斯史》,第379頁。)中央預計驅逐托洛茨基分子和季諾維也夫分子的計劃沒有完成,因為只有被開除黨員總數的3%屬於這個集團。這表明,實際存在的托、 季分子並不像中央估計的那樣多,但中央領導認為,這是因為各地方黨組織中有人故意作梗,在抵制中央方針的貫徹執行。
檢查黨證運動除收集了大量詆毀黨員的檔案材料外,肅反人員又將被開除者逐一登記造冊,立案偵查,其中許多人被以各種借口逮捕。據葉若夫向中央全會的報告,依據不完全資料,到1935年12月1日,與被開除黨籍相關而遭到逮捕的有15218人, 揭發出了上百個「敵對組織和集團」;(註:俄羅斯現代史文獻收藏使用中心檔案館:第17 庫, 第120卷宗,第177分卷,第22頁。)在檢查黨證過程中沒收黨證幾乎達25萬張。(註:〔蘇〕奧?赫列弗紐克:《政治局——30年代的政權機制》,第148頁。)這樣,通過這次運動, 安全機關就在手裡實際上掌握了各個不同的時期在各種問題上對「總路線」有所異議的所有黨員的材料:這些黨員的材料和「帽子」被安全機關拿在手裡,何時扣上只是時機問題了。同時,中央領導在運動中也掌握了各地組織及其領導人對其方針的各種態度。這就為日後開展的「大清洗」作了全面的准備和鋪墊。
除前述「十二月一日法令」外,1935年3 月通過了一項懲治叛國分子家屬的法令,4月頒布了准許判處12歲以上兒童刑事罪的指令,6 月9日,又通過了對任何叛逃國外的蘇聯公民判處死刑的法令,而對任何知情不報者則處以監禁。這樣,通過收集有關各類具有潛在反對派情緒的材料(主要是被開除黨籍者),通過偵查各地黨政領導人對中央採取消極抵制或具有抗上情緒的情況,通過強化政治案件的律條,加上1935年秋開展斯達漢諾夫運動以後工礦企業事故連續不斷,追究「破壞分子」、「怠工行為」的浪潮一浪高過一浪,而這時國際局勢的緊張又使蘇聯領導人越發對聯合民主國家,制止法西斯侵略的可能性打上問號——所有這些情況,就使蘇聯最高領導人最後作出了邁向「大清洗」的決策。
「大清洗」運動的進程
1936年7月29日, 中央書記處向各地組織下達了聯共(布)中央《關於托洛茨基——季諾維也夫反革命集團恐怖活動》的密信,以此揭開了「大清洗」運動的序幕。密信以通過刑訊逼供取得的口供為根據,列述了托、季直接勾結,實施恐怖活動的「事實」,在審判前已經把他們「罪行」的結論昭告全黨。接著,在1936年8月19~24 日進行的莫斯科第一次公開審判——對「托——季反蘇聯合中心」案的審判,只是個過場和形式而已。這個案件由蘇聯最高法院軍事審判庭審理,把季諾維也夫、加米涅夫等16人交付審判。所有被告都承認不僅是信念上,而且行動上同身處國外的托洛茨基有聯系,並參加了對基洛夫的謀殺,還陰謀殺害斯大林和其他蘇聯領導人。他們還供認,其他前反對派成員——布哈林、托姆斯基、李可夫、拉狄克、皮達可夫、索柯里尼可夫和謝列布里亞柯夫等,都參加了反革命陰謀。24日,所有被告被判死刑,並立即執行槍決。
如果說上述聯共(布)中央的密信是在黨內對「大清洗」所做的一次動員的話,那麼,莫斯科第一次公開審判則是對蘇聯全社會所做的一次大動員。這次審判確認了托、季陰謀存在的事實,而從這一點又成了輿論動員的出發點。在這次公開審判期間或其後,全國上下舉行了成千上萬的各種群眾集會,一齊聲討托——季陰謀,並作出決議,誓同「陰謀分子」斗爭到底。這對造成既成事實,發動輿論、動員社會,起了巨大作用。
但是,以雅戈達為首的內務部清楚地知道,非但把托——季反對派與殺害基洛夫聯系起來是牽強附會的,而將這一謀殺案同「右傾」反對派掛起鉤來,更是捕風捉影。因此,在雅戈達內務部方面,力圖限制這次審判的政治後果。他們把這一與黨的幹部根本不相乾的「暴徒謀殺」,歸結為一場普普通通的恐怖事件。在他們看來,審判舉行了,案犯懲治了,代表一個不大的托——季集團的敵人已被揭露,事情就算完結,不能再讓事態進一步擴大。但在「托——季反蘇聯合中心」案的審理過程中已在干擾內務部工作的葉若夫,卻力圖擴大被告 范圍,對那些被懷疑抵制中央指令的黨內幹部和經濟管理人員施行打擊。斯大林在以雅戈達內務部為一方,以葉若夫為另一方的這場爭執中,明確地站在後者一邊。
恰在這期間,在1936年9月23日,克麥羅沃礦區連續發生爆炸。正在索契休養的斯大林和日丹諾夫,借機於9月25 日給莫斯科發回一封聯名電報,電文說:「我們認為,任命葉若夫同志為內務部人民委員之職是絕對必要和緊急的事情。雅戈達明顯不能勝任揭露托——季集團的任務。國家保衛局在這件事情上已經遲延了四年。」(註:〔蘇〕《恢復名譽——30~50年代政治審判案》,第33頁。)目前從現有檔案中尚無法知道這個重大任免事項,經由政治局委員表決沒有(註:俄羅斯現代史文獻收藏使用中心檔案館,第17庫,第63卷宗,第1123分卷, 第146~147頁。), 但由在莫斯科主持政治局日常工作的卡岡諾維奇立即形成文件,於9月30日完成,則是一清二楚的。
對葉若夫這一任命,進一步為「大清洗」提供了組織保證。此前,在政治局有重要份量的奧爾忠尼啟澤,因和卡岡諾維奇保持著友誼關系,並在某種程度上同雅戈達的內務部有著某種默契,因而阻滯了大規模的清洗。但9月底對葉若夫的任命,打破了這種平衡。(註:〔英〕E.A.里斯:《斯大林主義與蘇聯的鐵路運輸(1928~1941), 倫敦、 紐約1995年俄文版,第147、148、150、158、15
4. 中央垂直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包括哪些部門
截止2019年7月,中央直屬事業單位包括:
1、中央黨校
2、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
3、中央編譯局
4、人民日報社
5、求是雜志社
6、光明日報社
7、中國浦東幹部學院
8、中國井岡山幹部學院
9、中國延安幹部學院
(4)中央編譯局文件擴展閱讀
在中國行政事業單位包括:
一、是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統稱,因為中國特有的政治體制,經常是行政和事業單位不分家,很多政府部門如房管局、規劃局等,有的地區是行政單位,但有的地區是事業單位,所以老百姓統稱政府部門為行政事業單位,很多地方政府發文也以此為統稱,如區屬行政事業單位、縣屬行政事業單位等。
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其履行的是執法監督和社會一些管理職能,如部門所屬的執法監督、監管機構等。
行政事業單位是國家財政部門撥款發工資,一般是全額財政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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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央編譯局的英文翻譯怎麼收費
中央編譯局是不接受這種小文件的,建議你去大學找個英語博士幫忙翻譯下應該差不多了,而且別看那些博士名頭的,收費不會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