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倫腳本
1. 《哈姆雷特》這本書怎麼樣
如果說莎士比亞戲劇是西方文學的一座高峰,《哈姆雷特》就是這個高峰上最耀眼的明珠。其主題之豐富深刻,語言之絢麗精妙,人物之鮮明生動,皆可做如是觀。它創作於莎士比亞的盛年,是其四大悲劇中的代表。如果說《麥克白》探討的主題是野心,《李爾王》關注老年,《奧賽羅》嘆息嫉妒這一人性的弱點造成的悲劇,《哈姆雷特》則很難找到一個明確的主題。
按照故事講,它說的是丹麥王子復仇記。經由莎士比亞的妙筆,《哈姆雷特》寫出了多維度的人性,涉及了方方面面的人生:親情舍離、別恨情仇、個人命運、家國前途。由於哈姆雷特特殊的王子身份,家事亦國事,家與國相關聯,個人存亡與國家前途結成一體。由於他思之深,慮之遠,欲窮究天地人神命運之問,又探求無限細微的兒女私情,父子、母子、夫妻、叔侄、兄妹等人倫關系。按照主題,人們會聯繫到自古希臘以來的命運觀,人在宇宙中的位置,個人情仇與家國命運的關系。還有人專門關注哈姆雷特對人生的感慨嘆息、復仇路上的遲疑猶豫,更有人把他的拖延歸結於戀母情結。所謂說不盡的莎士比亞,是指他的博大精深。一千個讀者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是指《哈姆雷特》的紛繁復雜。
其實,莎士比亞寫作的初衷只是給自己的劇團演員當腳本來演出用,而不是給讀者寫來閱讀的。莎士比亞的戲劇當時面對大眾,誰都可以去看,票價便宜,在劇場里坐著站著都可以看,各個階層的人們都可以欣賞到他的作品在舞台上演出。他去世之後,他的兩個同事幫他把作品整理出來,出版了第一對開本。經過批評家的注釋、校對、評論,確立了他作品的經典地位,使本來演出用的腳本成為可供閱讀的經典作品。
闡釋的復雜永遠不能取代閱讀的快樂。回到當下,就經典名著的閱讀而言,我們最常想到的問題是:為什麼今天還讀《哈姆雷特》?換言之,讀這部劇對於我們自己的人生和對世界的理解有何益處?
首先,哈姆雷特是一個堅定的思想者。一個風華正茂、意氣風發的大學生,突遇家庭變故。父王暴死,叔父繼位,母後改嫁叔父。可以說,他的世界徹底顛倒。他需要重新整理他對父親的形象記憶,對叔父、對母親的看法,以重建他的世界觀、人生觀。當他的國王叔父當眾親切稱他「我的侄兒,我的孩子」的時候,哈姆雷特在劇中的第一句話是「超乎尋常的親族,漠不相乾的路人」。在顛倒的個人世界裡,他看到了顛倒的乾坤和危機四伏的處境。他說丹麥是一座大監獄。劇中的其他角色都在按照各自的身份地位道白表演,哈姆雷特卻不為表象所遮蔽,總能夠一語中的,道出表象背後的實質。
其次,在危險的處境中,他是一個審慎的求證者。為了探尋父親的死因,他在深夜等候與亡靈對話,通過給宮廷表演加詞加戲探試叔父,厲聲質問母親,佯裝瘋癲,應對大臣的刺探,甚至對自己心愛的人出言不堪,以掩飾情感。他步步驚心,審慎求證,理清了真相,決定了行動的方向。
再次,在真相明白之後,他是一個果敢的行動者。待他明白了自己的使命所在,置身險境時,果斷處理了國王派出和他一道去英國的兩個使臣,隻身返回祖國。在戀人的葬禮上,與戀人的哥哥沖突之後,勇於迎戰。在決斗中了斷一切,結束紛亂局面。在臨死之前又為國家的前途做好了安排。真的勇士,勇於迎戰,敢於犧牲。
這是一個成長故事。哈姆雷特的生命以學子始,以鬥士終。面對家仇、情愛、國事,他有過猶豫,他有過延宕。他的成長中包含了對個人得失和家國命運的考量,包含了對親情愛情的舍離斷,包含了對命運順承與違逆的思辨,包含了對人性的洞察,包含了人的覺悟,包含了慷慨就死的勇氣,包含了捨生取義的決心。這是一個思想者的生命,也是一個覺悟者的命運。
這部戲劇最迷人之處在於:哈姆雷特發出了一個永恆之問。「生存還是毀滅,這是一個值得考慮的問題;默默忍受命運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無涯的苦難,通過斗爭把它們掃清,這兩種行為,哪一種更高貴?」(朱生豪譯)哈姆雷特之問提出:人生之出路一是默默忍受,二是挺身反抗,力圖改變。第三種選擇則是自行結束生命,這看似是最為輕易的選擇,卻因為對死後世界的無知而最為困惑。他的問答思路是:生也艱難,卻要生;死雖容易,卻不能。每一種選擇都要承擔相應的後果。「生存還是毀滅」,放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在國難家仇中,要面對要求自己復仇的亡父靈魂,面對殺父娶母的叔叔,面對心靈、道德、人倫、責任等方方面面的拷問與掂量。這個問題貫穿了《哈姆雷特》這部戲劇的始終。
哈姆雷特之問類似屈原的「天問」,是人對生命、命運、天地和世事之問。天地永恆,世事流轉,人生短暫。生命的保全與舍棄,命運的順承與違逆,不能不引發感慨。「死生亦大矣」!《哈姆雷特》寫出了心靈的考驗、命運的追問、家國的情懷,人性能夠達到的高度、人生能夠面臨的困境,以及面對困境的態度、勇氣和必要的犧牲。《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亞天才的最大呈現。哈姆雷特之問是人類思想能力、探索勇氣、思辨論證和果敢行動的證明。
「生存還是毀滅」(「To be or not to be」),這句話的意思很多,這是其中一種譯法。把它譯為「生,還是死」可能更為直接。它的意思還可以引申為是「要這樣,還是那樣」等等。對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這也是一個可以進行不同選擇的問題。比如找個單位上班還是自己創業,繼續上學還是工作,戀愛婚姻要繼續下去還是該做個了斷等,當我們面臨這些選擇的時候,都可以套用這句話。面對這一問,我們能否獨立地思想,做出我們獨一無二的回答;能否審慎的思辨、求證、探尋,探尋真相的過程中能否承受得起不同的代價和犧牲,承受種種矛盾、利益的權衡取捨,甚至親人好友的背叛以及心靈意志的考驗,等等。
每個人都是哈姆雷特,因為哈姆雷特之問每個人都要面對。讀好書增長智慧,閱讀《哈姆雷特》增加我們對自己、對家國、對命運的了解,幫助我們做一個堅定的思想者,審慎的求證者,果敢的行動者。行動才能帶來改變。本·瓊斯說莎士比亞,「他不僅屬於這一個時代,他也屬於所有的時代。」所謂經典,就是一代又一代經常被閱讀的作品,而且每一代人都能讀出新意,每一個讀者都能讀到自己。
2. 古代女子服喪也要三年嗎
我這兒有《三從四德與七出之條》
需要嗎?
案數次內外有別位置和分工
「內外有別」是傳統社會對兩性最重要的規范。表現在:
(1)位置和分工是以「家(戶)門」為界的「男外女內」——男人在外面從政、打仗、服役、種地、打獵、經商等,女人在家內「主中饋(主持飯食酒漿等家務)」、務蠶織,生兒育女、孝敬公婆等。在上層階級,「外」事是指主持、參與政事軍事(也叫「公事」、「大事」),這是男性貴族官僚的特權,婦女不許涉獵,違反了就是「牝雞司晨,惟家之索」(母雞打鳴,是家國的不祥之兆)。在下層,農耕社會小農的典型勞動分工就是男耕女織(如牛郎織女的傳說)。這種對男女位置和分工的劃分,就形成了在居處、活動、交往、行為等日常生活中的內外障隔——「男主外,女主內」,「男女授受不親」,「內言不出,外言不入」等「男女大防」的禮教。
(2)家庭組織的內外區分正好與位置、分工的分別相反男內女外,男主女從等(見「婚姻家庭的內與外」條)。
婚姻、家庭的「內」與「外」
家庭是兩性關系的最重要的組織形式,婚姻是組成家庭的手段和過程。
婚姻家庭組建的原則是男為內、女為外——以「利內」為目的,就是要利於男方家庭的傳宗接代、和睦興旺。女方的親屬叫「外戚」,又說生個閨女是「外人」,就由此而來。
婚姻家庭制度習俗是男主、女從——實行男婚女嫁、從夫居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其做法是男子成年後娶妻生子(特別是必由己出的兒子)以繼世傳宗;已婚婦女必須住在夫家,家庭親屬的身份是按照丈夫的名分、輩分決定的。夫婦人數不均衡,規定上層男子除了一名正(嫡)妻(俗稱「大老婆」)還可以娶若干個妾,如周代禮制規定天子一次娶12女,諸侯9,大夫以下遞減。秦朝開始規定了後妃的等級人數,後代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的定製,但歷代帝王往往突破,佳麗三千,宮嬪多以萬計。官僚也有納妾的特權。平民限制納妾,明代規定40歲無子才可娶妾。
內外有別的源流和影響
有明文規定的「內外有別」始於西周。周滅商,建立了第一個血緣貴族統治的包括嫡長子繼承製、分封制等的制度文明,史稱「周公制禮」。權位和分配和繼承需要確定貴族男子本位的婚姻、家庭制度作為組織上的保證,劃分男女分工位置以排除婦女在政治和軍事活動的參與(而在商朝還有商王的妻婦如婦好等率兵作戰、主持祭祀和農政大事的記錄),叫婦女退回家庭。男女內外有別的制度習俗形成了。
內外有別的意義不在於「分」與「別」,而在於男性外部空間和職分是無限的、開放的、重要的和有發展潛力的,而婦女的內部空間是有限的、封閉的、循環的和被貶低的。婚姻家庭也是內(男)本外(女)末、男主女從。「內外有別」成了了維護父家長制、決定對婦女的「三從四德」等一系列的規條的依據,是幾千年男尊女卑的基礎並得以延續的根源。
三從四德 定義、源流
「三從四德」是為適應父權制家庭穩定、維護父權—夫權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據「內外有別」、「男尊女卑」的原則,由儒家禮教對婦女在一生在道德、行為、修養的進行的規范要求。
「三從」一詞最早見於周、漢儒家經典《儀禮?喪服-子夏傳》,在討論出嫁婦女為夫、為父服喪年限(為夫三年,為父一年)時,說「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故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引申為作為女兒、妻婦和母親的婦女應對男性服從。但婦女屈從由來已久,「女」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出示字體);《周易》中有主張婦女順從專一、恆久事夫的卦辭,後來要求婦女殉夫守節,限制寡婦改嫁等。
「四德」一詞見於《周禮?天官?內宰》,內宰是教導後宮婦女的官職,負責逐級教導後宮婦女「陰禮」、「婦職,其中較高職位的「九嬪」「掌婦學之法,以教九御婦德婦言、婦容、婦功。」本來是宮廷婦女教育門類,後來與「三從」連稱,成為對婦女道德、行為、能力和修養的標准即「三從四德」。
「三從」 「未嫁從父」
「三從」道德從喪服制演化為人際間的主宰服從關系,與漢代倡導的「三綱」相對應——家庭中的「父為子綱」、「夫為妻綱」,推廣到性別關繫上就是「從父」、「從夫」。
「從」有多重含義——聽從、隨從、服從、跟從等意思。被要求遵從三從道德的婦女不能自專、自主,必須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為女孝,為妻賢,為母良。
「未嫁從父」就是要求沒有出嫁的「在室女」聽從父家長的話,「不違父命」就是「事親孝」(「親」按照孔子的解釋是指父母雙親,但又說「資於事父而孝母」);女兒孝順,除了日常生活照顧周到,還要在父親遇危難時挺身而出,像西漢文帝時淳於緹縈說服文帝廢除肉刑,使父親免於罪;東漢曹娥為救落水的父親被淹死(史載有「曹娥碑」,表彰曹娥孝行)。在終身婚姻大事要聽從「父母之命」也是「從」和孝的表現。
「既嫁從夫」
「既嫁從夫」就是要求出嫁為人妻的婦女隨從、服從、跟從丈夫。「從夫」從女子出嫁就開始了,迎娶的儀式是「男帥女,女從男,夫婦之義從此始」;母親叮囑女兒「無違夫子」。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輩分、名分得到親屬稱謂(如子媳、娣姒、嬸、嫂等)。妻子視丈夫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違」,必須順從、敬重丈夫,夫唱婦隨。像漢代孟光對丈夫梁鴻「舉案(WAN,音碗)齊眉」,被贊為「相敬如賓」。妻婦還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還要為丈夫生兒育女;「相夫教子」從宋代以來成為對婦女最重要的職責。「從夫」還有對丈夫忠誠不貳,保持貞操,丈夫死後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時期息國國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國俘獲,楚王逼她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為史書表彰貞節的模範。歷代官方表彰貞節烈成為制度,導致一些婦女自殘生命,甚至在丈夫將要病死和戰死前,妻妾們提前殉節,表示對丈夫的忠誠。
「夫死從子」
在「三從」中,唯有「夫死從子」令人費解,因為儒家倫理中有「尊母孝母」的傳統,母親對兒子擁有相當的權力。但禮教又規定:「婦人,從人者也:幼從父兄,嫁從夫,夫死從子。」(《禮記?郊特牲》)這里的「從」就是「從其教令」,也就是凡事由父、夫、子做主的意思。對於死去丈夫的寡婦來說,「從子」就是「從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節不嫁,還要含辛茹苦地撫養兒子長大,對作為一家之長的兒子遵從,重大事情由兒子做主。春秋時魯國一位寡婦,有九個兒子,歲末祭祀完畢,她想回娘家探望,根據「夫死從子」的禮規,需經兒子們的同意;召集兒子來得到許諾後,她又囑咐九個兒媳看好門戶,說自己晚上一定回來;結果她回家天還沒有黑,就在門外等到天黑下來,被魯國大夫看見,表揚她守禮。孔子的嬸母敬姜也是模範寡婦,事事依禮行事,丈夫、兒子前後死了,她上午哭丈夫,傍晚哭兒子,被孔子贊揚為「知禮」。
「四德」
「四德」最初是對宮廷婦女的四種必備的修養——德行(德)、言辭(言)、容貌(容)、技藝(功)的培訓和修養,包括了傳統「婦學」四項教育內容,所以儒家稱作「四教」,又叫「四行」。本起源於宮廷婦女教育,屬於「陰禮」(婦女遵守的禮儀)、「陰職」(婦女擔負的職責),不久擴展到上層家庭對承擔婦女角色的修養。女孩十歲,就在家裡接受女師教育——教給「婉娩聽從」(德、言、容,柔順聽話),執麻橐(紡搓麻線,古代衣服多以麻、葛、絲為原料),治絲繭、織布制衣,學習准備祭祀和助祭的一系列工作(功,紡織、縫紉、備飯食酒漿等)。出嫁之前三個月,宗族請女師對女子培訓,「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培訓完成之後,還要舉行祭祀儀式,以成「婦順」。可見,「四德」是為「三從」道德服務的。「四德」後來泛化為對所有婦女的要求。按照鄭玄的解釋是:「婦德謂貞順,婦言謂辭令,婦容謂婉娩,婦功謂絲橐。」後代一直不斷在做出新的解釋。
「婦德」
「婦德」是女教婦學中最重要的一項,鄭玄所說的「貞順」是婦德的核心。「貞」是堅守節操,守身如玉,對丈夫忠誠不貳;「順」就是《禮記》中說的「婉娩聽從」,對公婆、丈夫甚至對家族所有人謙恭有禮。漢代女教家班昭在《女戒》具體指出:「婦德不必才明絕異」(意思是不必具備特異才能,這是明代「女子無才便是德」流行語的最初依據),做到「清閑貞靜,守節整齊,行己有恥,動靜有法」,就是具備了婦德。班昭更注重婦女品行的修養,到了清末,以蘭鼎元《女學》為代表的女教書中,「婦德」標准更加具體繁細,對婦女在不同情境、不同角色中都有詳細的規范:身為妻婦,事夫、事舅姑(公婆)要恭順柔和,身為正妻,還要「去妒」,幫丈夫納妾;身為母親,要會「教子」,為繼母要「慈愛前子」;與家庭成員相處,要「和叔妹(小叔、小姑)」、「睦娣姒(妯娌)」。家境貧寒要能「安貧」,富貴還需「恭儉」。還要「敬身」、「重義」、「守節」、「復仇」……具備一系列美德。
婦言
禮教對婦女的言辭方面的規定,最初是出於害怕「利口覆家邦」(能言善辯的女人會顛覆國家),《詩經?大雅》中罵周幽王後褒姒「婦有長舌,唯厲之階」(長舌婦是亡國禍首)。然而言語(說話)也是一種必備的修養和技巧。鄭玄對「婦言」的解釋是「辭令」,也就是善於應對,說話得體的意思。班昭認為「婦言」不必伶牙俐齒、能言善辯,只要說話時考慮言辭是否恰當,不惡言傷人,不搶話、不多言,不使人討厭就行了。大家族最恨婦女之間言辭挑撥離間家庭成員不和,多嘴多舌、說話喋喋不休的婦女要受到懲罰,構成「七出」之一條。藍鼎元《女學》對「婦言」做了具體的正面引導,說「婦言不貴多,而貴當(恰當)」,各種場合需要用不同的恰如其分的言辭,如勉勵丈夫、教訓孩子、委婉勸諫、明志守禮、表現賢智、免於災禍……都需要運用恰當的言辭來達到預期目的。所以,「婦言」又需要智慧和知識修養。
婦容
儒家對婦女的容貌修飾有特殊的標准,孔子主張重德輕色,要丈夫對妻子「賢賢易色」,就是看中妻婦的品德代替重視美色;而對婦女容儀的要求是重質朴去修飾,而「冶容」近乎「誨淫」(刻意修飾打扮等於引誘男人性情之欲)。鄭玄對婦容的解釋是「婉娩」,就是溫順柔和的神態表情。班昭認為婦容不是指顏色美麗,而是日常生活中做到「盥浣塵穢,服飾鮮潔,沐浴以時,身不垢辱,是為婦容」——也就是做到勤於灑掃,服飾整潔、按時沐浴、講究衛生就符合婦容標准了。藍鼎元對婦容的要求側重不同場合的實用性,「婦容,貴端莊敬一,婉娩因時」,又細分為「事親」、「敬夫」之容要柔順恭敬,有妊(懷孕)之容要端莊,居喪之容要悲哀有節,避亂之容要鎮定自若,不失容度,必要時需義無返顧死烈殉節等等具體規
婦功
婦學四德中的「婦功」就是指婦女從事的勞動與工作。性別分工是男主外事,女主內事,所以「婦功」幾千年的標准沒有大變化——維持生活衣食之需的採桑養蠶、紡績織作,務中饋、備酒漿;還要奉養公婆、丈夫,生養孩子,招待賓客;另有重要的工作準備祭祀的用品和協助祭祀等。班昭認為,「婦功,不必工巧過人」,「專心紡績,不好戲笑;潔齊酒食,以奉賓客,是謂婦功」。但是從家庭需要出發,巧媳婦歷來受到贊譽,「懶」和「笨」的婦女是受譴責和嘲弄的對象。藍鼎元還分出先後順序和目的,說「婦功,先蠶織,次中饋;為奉養,為祭祀——各執其勞而終之以學問……」事實上,婦女承擔的婦功不但是家庭得以延續的重要保證,也是歷代國家賦稅收入的重要來源,古有「一夫不耕天下為之飢,一婦不織天下為之寒」的成語,班固在《漢書?食貨志》指出婦女晝作夜集,每月相當於45個勞動日,比男人要辛苦。
「三從四德」小結
對「三從四德」,首先應該看到,這些對婦女的要求規范是特定時代、出於某種需要產生的,並且隨著社會的變化也有一些變化。在周代父權制婚姻家庭建立、男女內外尊卑界限明確規定之後,才有了要求婦女從父、從夫、從子,即家庭的女性角色服從男性的「三從」道德規范。而「四德」是女性實踐「三從」道德目標必須具備的禮儀、風度修養和操作技術,也就是要婦女既順從又能幹。「三從」道德的教戒勸譽、「四德」修養的提倡培訓,和「七出」條規的威嚇懲罰交互作用,逐漸規訓出儒家文化影響下的傳統婦女之「美德」。隨著時代的推移,父權對婦女的控制逐漸讓位於夫權,夫家利益高於父家的利益,對婦女更強調服從、緘默和犧牲,條規也更加具體繁細,婦女為之付出的代價也更多。但也應該看到,「三從四德」在儒家整體文化框架下,本身充斥著矛盾,如強調「從父」時,也需要聽從母親;強調從夫,妻子也「與夫齊等」。特別是「孝文化」的提倡,兒子對母親特別對寡母的尊孝,也是獨具中國特色的。至於「四德」,重視婦女品德儀表言辭修養,今天如能代之以以時代新內容(如「德」重在文明禮貌修養,「言」、「功」重在才能和創造性的培養,「容」適當注重修飾而不刻意化裝美容等),也頗有借鑒之處。
七出之條 定義、源流
「七出」一詞起於漢代,至今可見的最早文獻是漢代的《大戴禮記?本命》,稱為「七去」、「七棄」。謂「婦有『七去』:不順父母(此指公婆),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並解釋不順父母因其逆德,無子為其絕後,淫為其亂族,妒為其亂家,有惡疾為其不可與共粢盛(備祭祀供品),口多言為其離親,竊盜為其反義。然而,出妻現象早已有之,先秦婦女出嫁和被休同時稱「歸」,被休也叫「大歸」,被出的婦女叫「棄婦」。漢代提出「七出」與「五不娶」(亂倫之家、逆德之家、上代有受刑的、患惡疾的人家的女兒和沒有母親的長女)有關。這樣就把住婚姻的兩道關口。唐代將「七出」規條入律,當出不出和隨便棄妻都將受律法干預;並將七出順序改變為「無子、淫佚、不事舅姑(公婆)、口舌、盜竊、妒忌、惡疾」。清律改為:「無子、不事舅姑、淫僻、嫉妒、惡疾、多言舌、盜竊」;而對犯淫僻的婦女沒有「三不去」的權變。「七出」次序的變化反映不同時代對婦女要求的標准不同。
不順父母
父權制家庭的建立首要的是維護父家長的尊嚴和利益,娶媳婦事奉孝順公婆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孟子說過「娶妻為養」,就是事奉丈夫的父母。順、孝、事的理想標准如《禮記?內則》所要求的,「婦事舅姑如事父母」,雞叫頭遍,媳婦起床梳洗到公婆處請安,奉水盥漱,侍侯用飯,沒有公婆的命令不敢退私室休息。媳婦必須唯公婆之命是從,「三從」中的「從夫」,實際「夫」需以父母之命是聽;「四德」中的每條都與事奉孝順公婆的修養有關。不順公婆的媳婦,起到擾亂家庭尊卑秩序、破壞和諧的作用,是違背孝德婦道,也是妻婦最嚴重的錯誤。因此,在尊崇孝德的漢代創造「七出「之條時把「不順父母」放在首條。許多因不孝順休妻的例子看來很不近情理,如東漢姜詩的妻子在婆婆面前叱罵以條狗,就被丈夫認為不孝順休棄,姜詩還被譽為孝子。是否順公婆,更多是主觀感受,一些公婆借口不孝強迫兒子休妻,造成像《孔雀東南飛》中劉蘭芝與焦仲卿雙雙殉情的悲劇。
無子
「七出」之條中,該條對被休婦女而言,最是無辜。父權制家庭中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孟子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娶妻就是為了生育後代;而按照父系傳承的世系原則,只有兒子才算延續香火的後代。因此,婦女不得不擔起「無子」的「罪名」。依制只能娶一個妻子,所以需休棄無子之妻,再娶新妻以生子。曹植《棄婦詩》寫道:「無子當歸寧(被休)……有子月經天,無子若流星;天月相終始,流星沒無精。」是說無子的婦女就像流星一樣在夫家短暫;只有生了兒子的妻子才能像日月經天在夫家站住腳。可見漢代因無子休妻的普遍存在。後代越來越重視「無子」在「七出」中的位置,開放如唐朝,唐律中把「無子」置於首位,這一直延續到明清。不過,後來流行無子的正妻為丈夫納妾,妾生子可視為己生,免於被出;若無子且妒,只有被休。歷代因無子被棄的婦女上至宮廷貴婦(如春秋時衛國夫人庄姜,出身高貴,品貌超群,《詩經.衛風.碩人》就是贊揚她而作,但她由於沒有生育而被疏遠冷落,《詩經?邶風?日月》舊說如是)下至民間(如曹植《棄婦詩》所詠)不可勝數。
「淫」
這里是指婦女有放縱淫亂的行為,「僻」是行為邪僻不正,淫僻被認為是婦女道德品行最大惡德。(儒家在性行為、性道德上也是奉行男女雙重道德標準的)該條要求妻子對丈夫保守貞操,不得與家族內外男子有染,以保持家族穩定和血統純正(《大戴禮記?本命》「為其亂族也」)。對已婚婦女來說,被認為是自身可掌控的最大的過錯,「萬惡淫為首」。宋代以後重視「處女貞」(守貞操的未婚女子,民間俗稱「黃花閨女」),有新婚夜「驗紅」的習俗(用白絹檢驗初婚夜夫妻性生活是否有血,有血即是貞潔處女,無血,就斷定犯淫即刻休棄)。唐律令把「淫佚」提到第二條;清律列在第三條,但又規定犯「七出」之條中,惟獨對犯「淫佚」條不執行「三不去」(詳見第23檔案)的權變規定而格休勿論。家族在對犯淫婦女處罰上起重要作用,如清代江西臨川孔氏支族家規規定「婦與人私,斷令改嫁;其夫不嫁,革餅逐出,生子不得名登團拜;凡族中婚姻喜慶之類,俱不得與;不得派行稱呼」。婦女犯淫除休棄外,更有施行「沉塘」(沉」(將犯淫婦女綁在竹木板上塘底淹死,湖南等地習俗)等嚴厲懲罰。宮廷懲罰淫亂的婦女有「幽閉」(是處罰淫行的酷刑即《尚書?呂刑》「宮辟疑赦」之宮刑,男子割勢,女子毀壞生殖器,僅次於死刑)。至於小說、戲劇中如《水滸》對犯淫的妻婦嫂非休即殺在後代影響深遠。
惡疾
「惡疾」,《大戴禮記?本命》認為是「不可與共粢盛(備祭祀供品)」,東漢何休認為「惡疾棄,不可事宗廟也。」何休把喑、聾、盲、癘、禿、跛、佝都歸入惡疾,未免太泛,除了「癘」傳染性強難以治癒,其他6種殘疾並不妨礙祭祀。東漢許慎《說文解字》:「癘,惡疾也。」「癘」通「癩」,就是麻瘋病,傳染性強,患者遍身爛灼,毛發凋零,指節自解,為不治之症。婦女患此惡疾除不許參與祭祀外,也影響生活、生育,不能承擔倫理責任,自然被父權制家庭休棄。後來,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也視為惡疾,如清代直隸安平縣歸可子妻岳氏,因患有羊角瘋,被丈夫以「七出」中的「惡疾」條休棄;岳氏回娘家養病,漸漸康復,而歸可子已再婚娶妻;岳氏看復婚無望,又不願改嫁,就投井自殺了。(事見李塨《恕谷後集》卷7,《可母岳墓碣銘》)
嫉妒
「妒忌」(「嫉妒」)出妻,是要懲罰那些對丈夫多納妾不滿、敢於表現在語言和行動上的正妻。認為嫉妒有背「婦德」中的柔順之德、賢惠之道,其目的是維護父權制家庭丈夫多娶、家族多子的利益需要。《說文解字》對「妒」解釋為「婦妒夫」,相應還有「媢」字是「夫妒婦」,說明當時婦女有外遇或通淫的情況,引起丈夫嫉妒情況比較多;後來人們更習見妻子對丈夫納妾的嫉妒了。先秦時代,上層婦女即使嫉妒也不一定被出,《左傳》記載晉國叔向的母親羊叔姬(嫡妻)嫉妒叔虎的母親(妾)長得漂亮,不讓丈夫多接近她,怕妾生下兒子威脅叔向的地位,她不但未被休,《左傳》還稱贊她聰明。到了東漢的馮衍妻任氏因阻止丈夫納妾被丈夫休遣,馮衍寫信給妻弟說自己按照先聖之禮納妾遭到妻子嫉妒,是自己和家庭的不幸,不去此婦,家不寧、不清,福不生,事不成。從魏晉南北朝一直到唐朝,上層婦女中嫉妒制夫的現象還非常普遍,直到理學占統治地位的明清時代,婦女嫉妒減少甚至主動為丈夫納妾的多了起來。
多口舌
「四德」對「婦言」的要求,作為妻婦應沉靜寡言,「言不貴多而貴當」。父權制家庭忌諱妻婦多言,主要因為怕外來的妻婦會離間家庭內部人際關系,特別是兄弟間的關系,導致家庭不和甚至瓦解。如漢初陳平年輕時與兄嫂同住,其兄每日耕田,而鼓勵陳平到外面游學,嫂子嫌陳平不生產白吃飯,說:「有叔如此,不如無有!」被丈夫休棄,趕回娘家。東漢李充的妻子也因妻子多言而出之。在妯娌間搬弄是非、製造家族不和也是多口舌的表現。後代連篇累牘的女教書中,普遍認為婦女多言是違背婦道,不賢、瘋癲,難為夫家所容。清代唐彪《婦女必讀書》中說:「婦人賢不賢,全在聲音高低、語言多寡中分:聲低言寡者賢,聲高言多者不賢也。」《清平山堂話本?「快嘴」李翠蓮記》就是寫一個聰明敏銳,性情直率,不受禮法約束,說話無忌,出口成章的李翠蓮,到婆家不為所容,而遭休棄,也不為自家哥嫂接納,終於出家為尼。
盜竊
把妻婦「竊盜」(不是指在外盜竊他人財物,而是家內)作為「七出」之一條,一方面反映婦女沒有獨立財產權,更反映出父權制家庭(族)為維護父權—夫權家族的財產利益而對婦女進行控制。《禮記?內則》規定:「子婦無私貨、無私畜、無私器。」即使娘家人的饋贈也要交給婆婆,更不能把丈夫家的財物「私假(借)」、「私與(給)」,不然就構成「竊盜」,這被認為「吃裡扒外」。所以,把妻婦竊盜的罪名定為「反義」,即違反常情常理。在父權制婚姻家庭制度中,男家為內,女家為外。《韓非子?說林》中講衛國女子因出嫁前聽她母教導——婚姻不可靠,被丈夫遺棄很普遍,應該自己積攢財物,到婆家後照乃母話行事被發現,「其姑以其多私而出之」。後代大家族家法規定妻婦不得把大家族的公共財物據為小家所有,鄭氏家規要求家庭勞作如紡線必須集體進行,不許分散在各自小家,每天收工前檢查有無缺少,嚴格防止竊盜私藏歸小家庭。
「七出」小結
「七出」是對婦女而設的懲罰規條。明初劉基就說過「七出」不是「聖人意」,乃「後世薄夫之所雲」。他認為犯淫、妒、不孝、多言、盜竊這五條,出妻尚有道理,而「惡疾」與「無子」,是人不願有之大不幸,而竟被出,有悖天理人情。(《郁離子》)從今天的眼光看,「七出」的用意:(1)在於鞏固父權—夫權家庭(族)秩序——如以「不孝」出妻為了維護家長尊嚴和轉移養老責任給婦女,以「淫僻」、「嫉妒」、「多言」出妻為了保持尊卑有序、血緣純正和人際和睦;(2)為維護父權—夫權家庭(族)的利益,包括世系延續及其象徵意義、社會聲譽和物質利益,以「無子」、「惡疾」、「盜竊」等不近情理的條規出妻。責怪、壓制、懲罰婦女使其屈從犧牲,是「七出」之條對婦女構成壓迫的主要方面。另一方面,與「七出」相補充的還有「三不去」規定:「有所取(娶)無所歸,不去;與更三年喪,不去;前貧賤後富貴,不去。」(《大戴禮記?本命》)這是對「七出」的一種變通,對那些娘家無人、與夫守孝三年和與夫共歷貧賤患難的妻子當出而給予「豁免」,但對於犯淫的婦女是不適用的。
古代 離婚:「七出」由禮入法
父權制婚姻家庭制度是周代建立起來的。在西周甚至春秋戰國時期,父權制家庭不是特別穩固的,如《周易》中有妻子離家出走,秦始皇巡遊時發現男子招贅、寄宿女家和死了丈夫的妻子拋棄孩子改嫁的現象,於是刻石頒令天下維護家庭穩定。先秦還沒有「七出」具體規條,婦女雖有犯七出規條者,不一定被休,然丈夫遺棄妻子也可以不受限制。漢代儒者在闡發古禮時根據當時的需要規定了「七出」、「五不娶」、「三不去」的條文,只是在家庭(族)禮教範圍內實行,到了唐代,「七出」、「三不去」進入法律范疇,《唐令》:「諸棄妻需有『七出』之狀:一無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盜竊,六嫉妒,七惡疾。皆夫手書棄之……雖犯七出有三不去。三不去者,謂一經持舅姑之喪,二娶時賤後貴,三有所受無所歸。」此外,唐律在解除婚姻方面還增加了「義絕」條款(見第24檔案)。法律又規定,妻子沒有七出和義絕的情況而出妻的,要受到懲罰。宋元明清以來的離婚律令,基本沿襲唐律。
「義絕」與「和離
「義絕」與「和離」,同為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方式。「義絕」一詞最早見於漢代《白虎通?嫁娶》。禮規定丈夫可以休妻,妻不能離夫,但是丈夫「悖逆人倫,殺妻父母,廢絕綱紀,亂之大者也;義絕,乃得去也。」妻子可以與殺死岳父母的丈夫脫離關系,因為他破壞了「夫妻義合」的原則,妻子離開他是正當的。「義絕」作為強制離婚的法律規定始於唐代,且不再限於夫殺妻之父母,而是包括夫或妻對對方的父母、祖父母、兄弟、外祖父母等的侵犯(毆打、詈罵和傷害)。唐宋通行的七種「義絕」條件有2條針對丈夫,1條夫妻共用,4條針對妻子,其中有「妻子欲害夫」即「義絕」的條款。法律還規定,若犯義絕不離的,「合得一年徒罪」。元明清義絕據時變更內容。
「和離」始見於唐代《唐律?戶婚》,在「諸犯義絕者離之」條後規定:「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問罪)。」和離需由丈夫簽「放妻書」。後代循唐例,也稱「和離」為「兩願離婚」,並為近代法律沿用。
古代休妻、離婚舉例(3)……(字數限制問題 以下略)
歷朝鉗制婦女的手段:
女教……
家規……
國法……
語言……
陋習……
趨勢與數字……
歷代女主……
3. 任何時候講'孝'都是一個人倫問題
靜態文件主要是指那些普通的文本文件或html或像html的沒有任何後台動作的jsp、asp、php頁面文件。它們的特點就是:只有文本或圖片,且它們不會通過後台的控制來更改的元素。如果可以由後台控制的,就不屬於靜態文件了。所以,一般的靜態文件內容是固定的文本或圖片。如果jsp頁面中包含像<%---java代碼---%>等後台腳本,那麼該JSP頁面就不是靜態文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