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編譯局級別對照表
A. 國家行政級別一覽表
中國行政級別採用行政五級劃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司廳局級、縣處級、鄉鎮科級,各級分為正副職。
劃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的行政級別按,2006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十五號主席令頒布《國家公務員法》 有如下條款:
第十六條 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第十七條 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置確定。
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務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職務與級別
(一)國務院總理:一級;
(二)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二至三級;
(三)部級正職,省級正職:三至四級;
(四)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四至五級;
(五)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五至七級;
(六)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六至八級;
(七)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七至十級;
(八)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八至十一級;
(九)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
(十)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九至十三級;
(十一)科員:九至十四級;
(十二)辦事員:十至十五級。
B. 重要編譯局是什麼級別
中央編譯局吧?副部級單位。
C. 國家公務員級別劃分表
公務員級別由低至高依次為二十七級至一級。
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一) 國家級正職:一級;
(二) 國家級副職:四級至二級;
(三) 省部級正職:八級至四級;
(四) 省部級副職:十級至六級;
(五) 廳局級正職:十三級至八級;
(六) 廳局級副職:十五級至十級;
(七) 縣處級正職:十八級至十二級;
(八) 縣處級副級:二十級至十四級;
(九) 鄉科級正職: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十) 鄉科級副職: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副部級機關內設機構、副省級市機關的司局級正職對應十五級至十級;司局級副職對應十八級至十二級。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一) 巡視員:十三級至八級;
(二) 副巡視員:十五級至十級;
(三) 調研員:十八級至十二級;
(四) 副調研員:二十級至十四級;
(五) 主任科員: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六) 副主任科員: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七) 科員:二十六級至十八級;
(八) 辦事員:二十七級至十九級;
副部級機關內設機構、副省級市機關的巡視員對應十五級至十級;副巡視員對應十八級至十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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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公務員職級並行對照表在哪裡看
根據《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
第七條職級序列按照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等公務員職位類別分別設置。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職級序列另行規定。
(九)三級主任科員:二十三級至十七級;
(十)四級主任科員:二十四級至十八級;
(十一)一級科員:二十六級至十八級;
(十二)二級科員:二十七級至十九級。
第八條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對應相應的級別。
領導職務對應的級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對應的級別是:
(一)一級巡視員:十三級至八級;
(二)二級巡視員:十五級至十級;
(三)一級調研員:十七級至十一級;
(四)二級調研員:十八級至十二級;
(五)三級調研員:十九級至十三級;
(六)四級調研員:二十級至十四級;
(七)一級主任科員:二十一級至十五級;
第九條廳局級以下領導職務對應的綜合管理類公務員最低職級是:
(一)廳局級正職:一級巡視員;
(二)廳局級副職:二級巡視員;
(三)縣處級正職:二級調研員;
(四)縣處級副職:四級調研員;
(五)鄉科級正職:二級主任科員;
(六)鄉科級副職:四級主任科員。
(八)二級主任科員: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4)國家編譯局級別對照表擴展閱讀
根據《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
領導級別
第六條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第十條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按照下列規格設置:
(一)中央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機關設置一級巡視員以下職級;
(二)副省級城市機關設置一級巡視員以下職級,副省級城市的區領導班子設置一級、二級巡視員;
(三)市(地、州、盟)、直轄市的區領導班子設置一級巡視員,市(地、州、盟)、直轄市的區機關設置二級巡視員以下職級,副省級城市的區機關設置一級調研員以下職級;
(四)縣(市、區、旗)領導班子設置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縣(市、區、旗)、鄉鎮機關設置二級調研員以下職級。
E. 官級別排列表是什麼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一) 國家級正職:一級;
(二) 國家級副職:四級至二級;
(三) 省部級正職:八級至四級;
(四) 省部級副職:十級至六級;
(五) 廳局級正職:十三級至八級;
(六) 廳局級副職:十五級至十級;
(七) 縣處級正職:十八級至十二級;
(八) 縣處級副級:二十級至十四級;
(九) 鄉科級正職: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十) 鄉科級副職: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5)國家編譯局級別對照表擴展閱讀
計劃單列市的市長的行政級別是副省(部)級。市委,政府,人大,政協,正職,由國務院及中組部任命。
計劃單列市市政府--副省級;
市轄區政府--副地(廳)級;
市轄縣政府--正處級(使用等同副廳級);
市政府的工作部門--副地(廳)級;
市轄區政府的工作部門--正處級;
市轄縣政府的工作部門--正科級(使用等同正處級);
市政府的工作部門的內設機構(處、室)--正處級;
市轄區政府的工作部門的內設機構(科、室)--正科級;
市轄縣政府的工作部門的內設機構(科、室)--正股級(使用等同正科級)。
F. 國家公務員職稱級別一覽表
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中曾經規定,國家公務員的級別分為十五級。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分別是:
(一)國務院總理:一級;
(二)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三級至二級;
(三)部級正職,省級正職:四級至三級;
(四)部級副職,省級副職:五級至四級;
(五)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七級至五級;
(六)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八級至六級;
(七)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十級至七級;
(八)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十一級至八級;
(九)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十二級至九級;
(十)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十三級至九級;
(十一)科員:十四級至九級;
(十二)辦事員:十五級至十級。
(6)國家編譯局級別對照表擴展閱讀
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1、中央總書記,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級;
2、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紀委書記:二至三級;
3、中央各部部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書記,中紀委副書記:三至四級;
4、中央各部副部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副書記、常委,中紀委常委,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書記:四至五級;
5、中央各部局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各部部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書記,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副書記,巡視員:五至七級;
6、中央各部副局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各部副部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副書記,地、盟(市、州、直轄市的區)委委員(常委),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紀委書記,助理巡視員:六至八級;
7、處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各部部長,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書記,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紀委副書記,調研員:七至十級;
8、副處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各部副部長,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副書記、常委,地、盟(市、州、直轄市的區)紀委委員(常委),縣(市、旗、省轄市的區)紀委書記,助理調研員:八至十一級;
9、科長,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各部部長,鄉(鎮)黨委書記,縣(市、旗、省轄市的區)紀委副書記,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
10、副科長,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各部副部長,鄉(鎮)黨委副書記,縣(市、旗、省轄市的區)紀委常委,副主任科員:九至十三級;
11、科員:九至十四級;
12、辦事員:十至十五級。另外,各級黨的機關中與上述職務相對應的其他職務,也適用上述規定。
領取公務員考試資料
G. 中共中央編譯局是什麼級別的單位
中共中央編譯局全稱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編譯局,成立於1942年,是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副部級單位.
主要任務是編譯和研究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翻譯黨和國家重要文獻和領導人著作;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實踐,研究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及其在當代的發展,研究世界社會主義運動的歷史和現狀、理論和實踐;收集和整理馬克思主義和社會主義研究領域的文獻信息資料。
H. 公務員級別與事業單位級別
公務員級別
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一)國家級正職:一級;
(二)國家級副職:四級至二級;
(三)省部級正職:八級至四級;
(四)省部級副職:十級至六級;
(五)廳局級正職:十三級至八級;
(六)廳局級副職:十五級至十級;
(七)縣處級正職:十八級至十二級;
(八)縣處級副職:二十級至十四級;
(九)鄉科級正職: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十)鄉科級副職: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事業單位級別:
事業單位現行的部級正職、部級副職、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依次分別對應管理崗位一到十級職員崗位。
I. 公務員職務層次與級別對照表,升遷和年齡有關嗎
1、年紀
公務員在晉升的不同節點都是有年齡上的限制的。例如,副處級幹部一般要求是在35歲以下;副局級幹部一般在45歲以下;副部級幹部一般在55歲以下。在其他條件相似的情況下,年紀輕的公務員可以占更大的優勢。
2、學歷
在以前,只要你有基層的工作經驗,再加上政績比較顯著的話,就可以得到提拔和升遷;但是現如今,處長和局長博士學歷已經不是奇事了。所以,在進行幹部提拔升遷的時候,學歷就是一個潛在標准,如果你的學歷越高,那麼順利晉升的可能性就越大。
3、崗位
崗位的輪換交叉,是高層幹部的必備條件之一。只有經過很多崗位的鍛煉,才可以具備處理復雜問題的經驗和能力,才可以駕馭高層幹部的崗位。
4、基層
基層雖然級別不高,但是可以說基層就是一個小社會,任務艱巨,情況也比較復雜,這對幹部綜合素質考驗,是機關辦公室工作無法達到的。所以,凡是提拔省部級及以上級別幹部,是一定要有基層工作經驗的,這已經是一種不成文的規定了。
5、班子
一般情況下,在某個地區或者是部門,由於業績突出或者其他原因,幹部升遷很快;反過來理解的話,由於幹部升遷很快,又會有更多優秀的幹部被派到這一地區或部門。如此就會形成一個良性的循環,簡單來說的話,就是越是出幹部的地方,越能多出幹部。
6、領導
有一個會培養人才的領導是很重要的。主政一方,掌握著幹部升遷的主要領導,其經歷和喜好,決定了某一時期官員的升遷命運。站好隊,排好位,對這類領導要敬愛有加,高調做事低調做人,要在領導方面得到認可,也要得其他幹部和群眾的認可。
7、機遇
俗話說,「來得早不如來得巧」,公務員的升遷更是如此。某一部門領導的升遷或者是工作崗位調動,另一部門領導前去接任,這時部門缺額需要填補,單位領導奉調前往,你就成了合適的接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