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問題
『壹』 信訪工作主要內容有哪些
主要內容如下:
一、受理來信,接待來訪。
二、承辦上級行政機關和本級行政機關負責人以及有關部門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
三、向下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責任單位轉辦、交辦、督辦信訪事項。
四、參與調查、協調處理有關重要信訪事項。
五、指導、檢查本地區、本系統的信訪工作,對不負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向有關單位提出處理建議。
六、調查研究,向領導提供信息。
七、為信訪人提供有關法律、政策咨詢。
八、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其他職責。
信訪,是指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有關行政機關反映糾紛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且相關部門依法由處理上訪案件的活動。信訪的原則是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
本身是除法律以外的又一種解決問題的辦法,是一種比較直接的利益表達形式。但是,由於信訪的有關信息一般要經過信訪辦公室工作人員的篩選,然後遞交給有關領導、有關機關,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也是一種間接的利益表達方式。
『貳』 信訪問題分類18類
法律分析:將處理信訪投訴請求工作的法定途徑劃分為訴訟、仲裁、行政復議、行政裁決、行政確認、行政許可、國家賠償、行政補償、行政給付、行政強制、特定類型的申訴、技術鑒定、行政監察、勞動監察、行政處罰、立案偵查、紀律檢查、信息公開等18類。
法律依據:《信訪條例》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信訪工作機構的通信地址、電子信箱、投訴電話、信訪接待的時間和地點、查詢信訪事項處理進展及結果的方式等相關事項。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在其信訪接待場所或者網站公布與信訪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信訪事項的處理程序,以及其他為信訪人提供便利的相關事項。
第十條設區的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行政機關負責人信訪接待日制度,由行政機關負責人協調處理信訪事項。信訪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點向有關行政機關負責人當面反映信訪事項。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負責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員,可以就信訪人反映突出的問題到信訪人居住地與信訪人面談溝通。第十四條信訪人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
(一)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
(三)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
(四)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
(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
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信訪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
『叄』 怎樣才能徹底的解決中國的信訪、上訪問題
首先得認識到法律途徑的代價,時間長、花銷大,還存在失敗的風險。
其次信訪若得到領導的重視,往往會很快解決,甚至超越法律的效力。
最後很多信訪事由,群眾不知道如何通過法律解決,產生畏懼心理,這一缺陷也是信訪產生的重要原因。
體制一天不變,信訪、上訪問題永遠都會存在的!或者這樣說,現階段不可能徹底解決中國的信訪問題,因為信訪渠道相當於一個民意出口,即使不能全部解決問題,至少是一個途徑。給大家去反應問題啊、
『肆』 信訪是什麼意思
信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由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活動。
(4)信訪問題擴展閱讀:
信訪方式:
1、辦轉信
國務院1996年《信訪條例》規定了辦理信訪的總的原則是「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2005年新《信訪條例》又強調「屬地管理、分級負責」。
其中分級負責、屬地或歸口辦理就產生了一個信訪機關是以辦信為主還是以轉信為主的問題。 國家信訪局局長周占順2003年指出,群眾信訪問題。
「80%以上是基層應該解決也可以解決的問題」。所以,「分級負責」意味著,除基層之外,上級信訪部門的主要工作就是向下轉信而不是辦信。
2、走訪
新《信訪條例》列舉了信訪的形式為「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並處處透出不鼓勵「走訪」,而鼓勵書信、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狹義「信訪」的信息。
特點:
1、主體的多方性,包括:被信訪人、信訪受理人、信訪人。
2、內容的復雜性,信訪內容涉及面寬,除信訪人反映的土地、腐敗、城建、勞動人事、民政、政法等問題外。
凡是生活中發生的涉及政治權力運行和政府職能行使的問題都可以信訪。由於信訪內容涉及多方利益和廣泛的社會關系,從而形成了信訪制度內容的復雜性。
3、形式的靈活性,除了傳統的書信和走訪形式以外,信訪的基本形式也在不斷增多,電子郵件、傳真、電話等都可以作為信訪的形式。
隨著互聯網技術和政府辦公網信息化建設,信訪的渠道在不斷增多,通過部門領導公布的微博、QQ等信息化手段來反映問題,可以做到信訪足不出戶。
4、運行的程序性,信訪制度運行的程序是指信訪的方式、步驟、路徑。程序性是指這些方式、步驟、路徑由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所規定,具有相對確定性,而不能是一種無序的狀態。
信訪案件的受理、轉辦審批、回復期限、督辦審查、答復上訪人的方式方法等均有相應的規定,各信訪部門之間的職責劃分、案件的終結也有相應的規定。
信訪講求程序性就是要以最小的運行成本換取最大的成效。
『伍』 信訪工作解決哪些問題
著我國各項改革的逐漸深化和社會關系的逐步調整,各類復雜的社會矛盾日益凸顯,信訪工作面臨著新的挑戰,一些問題已經阻礙了信訪工作的進一步開展。作為一名鄉鎮信訪工作領導幹部,筆者結合農村信訪工作實際,對當前信訪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提出如下思考:
一、當前農村信訪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個別領導幹部對信訪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到位
一是認為抓信訪太牽扯精力,影響抓經濟建設,把信訪工作與經濟發展對立起來。二是認為上訪群眾多是「刁民」,對他們採取哄、攔、卡、壓的辦法,把政府機關與人民群眾對立起來。三是認為信訪工作是信訪部門的事,由信訪部門處理就行了,把自己與群眾割裂開來。四是認為信訪部門是「救火隊」、「擋箭牌」,有事時想到,無事時忘掉。
(二)地區性的政策因素增加了信訪工作的難度
一是個別政策的制訂遠離實際,脫離群眾,造成了群眾對政府的不滿。二是對新政策出台後可能出現的情況預見不夠,准備不足,造成政府工作被動、形象受損。三是政出多門,口徑不一,造成操作困難、群眾不滿。四是執行政策不及時,不到位,損害了部分群眾的切身利益。
(三)群眾思想觀念上存在誤區
一是信「上」不信「下」。有問題不找基層政府和具體部門,認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門、大領導才能解決問題。二是信「多」不信「少」。其一是認為不論什麼事,多找幾個部門和領導反映總不會錯,多多益善。其二是認為參與信訪的人越多問題解決得就越快。三是信「鬧」不信「理」。不管有理無理,先鬧再說,認為「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四是信「訪」不信「法」。即使是典型的涉法問題,也要到政府部門上訪解決。
(四)個別幹部素質不高,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群眾不斷上訪
一是一些基層領導幹部只重視抓經濟、謀發展,不注重社會效益,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不夠重視,甚至對群眾的上訪徵兆置若罔聞,既不想辦法解決問題,也不採取任何預防措施,把群眾「逼」上上訪之路。二是一些領導為出政績,不顧群眾的實際承受能力,辦一些諸如「形象工程」之類的違民意、失民心的事,引發群眾集體上訪。三是個別領導幹部擺不正位子,放不下架子,遇到問題不主動與群眾溝通,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從而激化了矛盾,造成干群關系緊張對立。四是一些領導幹部不能嚴格自律,辦事不堅持原則,甚至以權謀私,引發群眾的強烈不滿。
二、做好農村信訪工作的對策措施
面對當前的形勢,必須採取以下措施,把做好信訪工作作為構建和諧社會、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
(一)努力實現「三個轉變」
一是變群眾上訪為幹部下訪。各級領導幹部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調查了解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密切關注群眾的思想動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針對性地解決好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從而實現變群眾上訪反映問題為領導幹部主動下基層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二是變被動應付為主動預防。各職能部門、基層單位,尤其是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拓寬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時獲得預警性、超前性、深層次的上訪信息。在此基礎上,客觀分析問題,制定工作預案,服務領導決策,把信訪苗頭消除在內部,化解在基層,解決在初始。三是變單純信訪為綜合治理。信訪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能把群眾信訪問題都看成是信訪部門的事。大多數信訪是反映某個部門、單位或某幾個部門、單位的問題,這些問題最終還要靠這些部門和單位來解決。只有各部門充分發揮主導作用,認真履行職責,才能真正解決群眾的信訪問題。
(二)加大宣傳疏導工作的力度,努力做好上訪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要教育群眾依法有序上訪,要讓群眾明白處理信訪問題在基層而不是在上級,解決信訪問題靠法規而不是靠領導。第二,要把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第三,要疏與堵相結合。對於一般性的群眾上訪,採取教育疏導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決問題;對於惡意糾纏、影響機關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後果的上訪,必須堅決批評制止,情節嚴重、影響較大的,可移送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三)以誠相待,認真做好日常信訪接待
一是態度要親和。接待來訪,自始至終都要態度親和,語氣平和,切忌簡單粗暴。來訪群眾一般都是來自基層,他們是弱勢者,或是反映情況,或是提出建議、意見以及訴訟請求,或是因有困惑與困難希望得到幫助和解決。接待人員的一個微笑、一句關心的話,都能讓他們感到溫暖和親切。二是要耐心傾聽。聽是一門學問,良好的傾聽能最大限度地取得上訪者的信任和釋放他們的怒氣。對來訪群眾講的每一句話都要仔細傾聽,即使是表述不清晰的來訪者,也要不厭其煩地邊問邊聽,弄明白原委,讓上訪者將情緒發泄完後再解釋政策,給予答復。三是要詳細記錄。對來訪的情況進行規范的記錄,對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和請求、事實、理由,並讓來訪者在記錄上簽名確認,讓對方在你的認真記錄過程中感到你對他的尊重和對上訪事項的重視。四是要語言准確。在表述上要准確、嚴謹、形象,讓上訪者聽後無歧意,更容易接受你的觀點。要使用普通話,雖然普通話不及地方方言讓群眾感到親近,但卻更規范,更能讓上訪者感到是在國家機關中反映情況,而不是自己家裡閑聊,讓上訪者自覺注意自身行為的規范,不放任。五是要及時答復。對初訪者的及時解答能較好地防止重復訪和越級訪。對能一次性答復的問題要及時答復,同時注意講明講透有關政策和法律規定,不要留下模糊不清的概念給上訪者,不能讓無理纏訪者心存僥幸,要讓有理者心中踏實,信任政府,相信政策。
『陸』 信訪工作存在問題及措施
一、 當前信訪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信訪工作紛繁蕪雜, 導致群眾上訪的具體原因也不盡相同, 但究其根本, 主要有以下三個原因:
(一) 少數領導幹部的思想認識和服務意識不到位。
一是思想認識和工作方法不到位。 有的單位和部門領導幹部一方面在對待群眾上訪時態度不夠熱情、 工作不夠積極、 解決問題的力度不夠大, 沒有顧及到群眾的利益和意見, 另一方面在對待上級部門交辦的信訪案件時, 採取應付了事的態度, 沒有去做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工作, 在案件的處理過程中也是草率行事, 沒有將工作立足點和目的放在徹底 1 化解矛盾上, 致使辦理案件質量不高, 群眾反復上訪和越級上訪。 二是決策制定不夠民主。有的單位和部門在決策過程中不夠科學民主, 不注重聽取民意, 政策制定的連續性、 權衡性和利民性考慮不夠, 在政策執行過程中也沒有注意做好前期宣傳工作, 經常採取強硬的工作態度, 容易激發社會矛盾, 造成群眾上訪。 三是工作作風不夠踏實。 一些單位和部門的領導為出政績, 在實施工程或制定政策時完全不顧群眾的實際承受能力, 做一些有違民意、 失去民心的「形象工程」 , 致使群眾利益受損, 引發群眾集體上訪; 四是宣傳工作不到位。 深入人心的宣傳教育工作是提高認識、 凝聚人心、 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 有的單位和部門對改革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 新變化、 新問題沒有對群眾進行及時到位的宣傳解釋, 使得群眾對問題的認識不夠, 在對待新事物時不能理性對待而引發矛盾
『柒』 如何從根本上解決基層信訪問題
導致基層信訪問題的原因是多重的,不是一兩個部門可以造成的,也不是一兩個部門可以解決的,更不是「黨與國家、政府和社會、政府與個人、信訪部門和信訪者」獨自一家可以單獨解決的。因此,解決我國基層信訪問題需要跨學科、跨領域、跨部門與多角度、多層次、多主體地綜合研究,更需要「制度、組織、機制與公民」等復合型途徑來解決,同時這還需要系統設計。既要有「頂層設計」,又有要「中層設計」,還要有基層的首創精神,既要「自發」又要「自為」,既是「應然」又是「實然」。
『捌』 信訪工作要注意些什麼
一、信訪工作的基本原則:1、嚴格按照黨章、黨政法規,《控申條例》和有關政策規定處理問題;2、堅持實事求是,以事實為依據的原則:3、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長負責制的原則;4、維護當事人的民主權利;5、實行分級負責,分工歸口處理檢舉,控告和申訴的原則;6、解決實際問題同思想教育相結合。
二、來信、來訪電話舉報登記辦理制度:1、接到群眾來信、來電或接待群眾來訪,首先要認真拆閱來信,記錄好來電或來訪者反映的內容,再作好登記,認真填寫《群眾來信來訪登記表》;2、登記來信、來訪的內容時,要言簡意明,准確無誤,條理分明;3、在辦理好登記的同時,要根據來信來訪內容,慎重考慮處理辦法,急件要先辦,對反映重要問題或涉及領導幹部的信訪要及時呈報領導批示,對一般問題的信訪,按照"分級負責,分工歸口"的原則處理;4、需要轉辦的信訪件,轉辦時要填寫轉辦單,不宜轉原信的要隱去姓名摘轉;
三、接訪制度:1、對來訪者要做到熱情、禮貌、文明接待,耐心聽取來訪者所反映的問題,不得有任何輕視、忽視來訪者的言行;2、對來訪者所反映的問題要如實記錄,不得自行取捨;3、接訪時要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解答問題,不許願,更不得信口開河;4、對情緒激動的來訪者,要做好冷靜的疏通工作,避免不良後果的發生。
<P>四、回信回訪制度:1、對真實姓名的信訪舉報人,要給予負責的答復,檢舉、控告和申訴的給予結論答復,問題不能解決的給予解釋性答復,合理化建議給予鼓勵;2、對聯名信或集體上訪反映的問題,查結後,要召開全部信訪人員(或代表)會議,公布調查結果; 3、屬於匿名信可視情況在適當范圍公布調查結果; 4、嚴格按有關政策規定回信回訪,回信要言簡意明 5、答復信訪舉報人可書面或口頭答復,答復情況要記錄在案。
五、保密制度:1、信訪工作人員要遵守保密紀律,不宜公開的材料,不能隨意泄露、擴散; 2、嚴格分級負責制,屬於哪一級職權范圍內處理的信訪問題,就應由哪一級負責解決; 3、不得將檢舉、控告的信訪件轉給被檢舉的單位和個人;4、不擴散來信來訪反映的情況和問題,不把內部醞釀討論處理信訪的情況向信訪者或信訪反映人泄露;<BR> 5、嚴格管理信訪材料,上級組織和領導同志對處理信訪問題的批示,信訪工作文件,信訪登記簿、報告、統計資料等應妥善保存,不得擅自外傳。
『玖』 如何解決當前的信訪問題
一、重視信訪工作,提倡「小題大做」
對工作中那些易被輕視的問題、易被忽略的小環節,務必「小題大做」。一是小事當作大事辦。經驗教訓告訴我們:凡是把小事當作大事來辦的,就平安無事;凡是把大事當做小事來辦的,就必然要出事。對於幹部職工反映的任何一件「小事」,各部門應當做「大事」來認真對待,謹防小事拖大,矛盾激化。二是身體力行親自辦。對於信訪工作,領導班子成員應做到經常下基層聽民聲,經常接訪查民情,經常辦訪解民憂;應定期過問信訪工作,親自辦理重點信訪案件。三是齊抓共管協力辦。就是做到工作推進和維護穩定並舉,分管的業務工作與穩定工作並重,不能只重業務工作而忽視穩定工作,更不能遇到矛盾就退避三舍,以不分管穩定工作為托詞上推下卸。作為班子成員,無論分管哪項工作,都應樹立處理信訪問題到我為止的觀念,為維護穩定大局盡心盡力、盡職盡責。
二、排查潛在的不穩定因素,力求「面面俱到」
排查不穩定因素是抓好信訪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只有通過不斷排查,才能不斷發現問題,從而解決問題。一是排查做到全方位。既做到「眼觀六路」,又達到「耳聽八方」,做到全方位、多角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力求「面面俱到」。對不穩定因素的排查,應注意重點從征、管、查、審批等方面扎實細致地抓好。二是建立信息員隊伍。只有建立了信息網路,健全了信息預警機制,可能引發不穩定的苗頭性因素才能得到及時反饋,才能早拿預案、早作處理、減少疏漏。三是排查工作制度化。排查工作不是突擊行動,所以應形成定期排查的工作制度,層層明確責任,做到常抓不懈,切實將不穩定因素排細排足,早作處理,不留隱患。
三、多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立足「利為民謀」
胡錦濤總書記強調,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所以在工作中要做到以民為本,執政為民。一是樹立科學發展觀。在處理幹部職工反映問題特別是信訪工作中,應認真吸取教訓,做到求發展不以損害幹部職工利益為代價,單位再困難也不與幹部職工爭利益,堅持立足實際求發展,真心實意待幹部職工。而是盡心盡力為群眾辦實事。對群眾上訪反映的每一件事,應盡心盡責,認真對待,哪怕群眾反映的問題只有1%的道理,應以100%的努力去幫助解決。三是注意不能突破政策底線。對一些群眾反映的問題依照法律法規確實解決不了或由於這樣那樣的原因一時難以解決的,應耐心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千萬不能輕易突破政策底線亂開「口子」,以致引發更多的矛盾。
四、多引導信訪者的上訪行為,善於「教育規范」
應注意做好教育引導工作,尤其是要打消上訪者趨上心理,教育引導其就地解決問題。一是應堅持不懈地深入到幹部職工中去,認真扎實地做好信訪法規的宣傳工作,使上訪者進一步了解「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信訪原則,進一步提高其法律意識,引導他們就地反映、解決問題,做到依法有序逐級上訪。二是加大對國家信訪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使上訪幹部職工打消借訪獲利思想,增強政策觀念,意識到通過合法渠道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違法上訪不但不能獲利,而且容易滑向犯罪的深淵。三是要通過正面教育為主與依法處理相結合的辦法,規范其上訪行為,教育其依法上訪反映問題和解決問題。
五、探索解決信訪穩定問題的辦法,做到「與時俱進」
IT工作在當前的發展中面臨著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有關方面的應對政策還有待進一步完善,而發展中的信訪問題又日趨復雜,涉及面大的信訪問題和群體性的信訪問題又明顯增多,這就需要在解決、處理信訪問題時與時俱進,不斷探索創新。一是對幹部職工反映的一般性問題,明確專人辦理,定期督查回訪,確保處理到位。二是對矛盾集中、涉及面廣、問題復雜、影響較大的群體性信訪問題,區別對待、慎重處理、嚴防事態擴大。對其中反映問題確屬應該合理解決的,明確責任,責成專人或成立專班,及時處理解決,必要時可以實行「一事一策」、「一人一策」予以解決;對混在上訪幹部職工中策劃、組織、指揮鬧事的不法分子和借機進行打砸搶的典型分子,堅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三是對長期無理纏訪、惡意鬧訪、干擾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的少數違法上訪人員,要在思想教育疏導的前提下,適時依法處理和探索依法處理,同時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對策,制定出合理合法,切實可行的應對措施,為規范信訪秩序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確保IT工作長治久安、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