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卡查詢密碼是什麼
Ⅰ 社保查詢密碼是什麼
社保卡的密碼分為2種,即用於個人信息查詢的查詢密碼、用於個人醫保賬戶資金支付及個人信息修改的使用密碼。
1、初始查詢密碼為:社保卡卡號後6位。
2、初始使用密碼為:123456。
備註:有部分地區的社保卡每張卡都跟卡出了一張密碼紙,雙層的封到的,下面那層上面有初始密碼的!可以直接輸入這個密碼。
不過由於地區的差異,可能初始密碼會有略微的不同,持卡人如想了解本地區的社保卡初始密碼可以咨詢所在的社保中心或者撥打電話12333咨詢。
Ⅱ 醫保卡余額密碼是什麼意思
醫保卡的密碼有兩個,一個是取款密碼,一個是網上查詢密碼!
醫療保險個人查詢兩個密碼分別有不同的規定,取款的密碼目前施行密碼信封方式不統一密碼。而網上查詢的原始密碼目前是個人社保編號!
取款密碼:按照我國銀行業的有關規定,該市新發行的醫保卡不再使用統一的初始密碼,而改用密碼信封。
具體如下:
1、簡介
社會醫療保險卡,簡稱醫療保險卡或醫保卡,是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專用卡,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碼,儲存記載著個人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以及帳戶金的撥付、消費情況等詳細資料信息。醫保卡由當地指定代理銀行承辦,是銀行多功能借計卡的一種。參保單位繳費後,地方醫療保險事業部門在月底將個人帳戶金部分委託銀行撥付到參保職工個人醫保卡上。
2、使用流程
(1)在定點醫院就醫的時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身份和掛號,個人不需要先支付再報銷,直接便可由醫保和醫院結算該醫保報銷的部分,只有在結帳的時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醫保卡余額或者現金支付。
(2)住院報銷的時候,有個起付線(起付標准一般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也就是說起付線的錢需要自己支付,超過起付線的部分才能根據當地醫保的規定報銷,報銷比例各地是不一樣的,並且不同的醫院和不同的項目也是不一樣的,大概80%,詳細的可以去當地勞動保障網上了解。
住院費用結算採用後付式的服務項目結算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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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醫保卡初始密碼怎麼查
撥打社保查詢電話12333,或者到社保機構咨詢 。通常來說,醫保卡的初始密碼是比較簡單的, 要麼是6個6、6個1、6個8或是123456, 再或者,就是參保人員 居民身份證號碼的後6位數字 ,在發放醫保卡時,原始密碼也會一並告知參保者,如果忘記了。
同義詞 醫保卡一般指社會醫療保險卡. 社會醫療保險卡 (簡稱醫療保險卡或醫保卡) 是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專用卡,它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碼,儲存記載著個人 身份證號碼 、姓名、性別以及帳戶金的撥付、消費情況等詳細資料信息。醫保卡一般由當地指定 代理銀行 承辦,是銀行多功能借計卡的一種。參保單位 繳費後,地方醫療保險事業部門在月底將個人帳戶金部分委託銀行撥付到參保 職工 個人醫保卡上。2021年4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 》。意見明確,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葯店發生的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
拓展資料:
使用方法
1,醫保卡使用范圍:參保職工在定點醫院、葯店就醫購葯時,可憑密碼在POS機上刷卡使用,但無法提取現金或進行轉帳使用。
2,醫保卡余額查詢:參保職工可通過撥打電話進行余額查詢,也可在中行儲蓄所或市區定點醫院、葯店查詢。也可以上網在社保查詢系統登錄查詢。
3,醫保卡交易查詢:參保職工可以到中行的儲蓄所憑身份證和醫保證要求列印醫保卡交易記錄,包括個人帳戶金的撥付記錄和消費記錄。對交易記錄有疑問的,可以到中行零售業務部進行查詢。
4,醫保卡密碼:參保職工若修改密碼,可撥打電話進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證到中行儲蓄所進行修改。參保職工若忘記密碼,可持身份證到中行儲蓄所掛失原密碼並更改密碼。
5,醫保卡的保管:參保職工要妥善保管好醫保卡,若不慎丟失,請立即到單位開具證明信並到醫保處蓋章確認,然後持身份證到中行儲蓄所掛失,並辦理補卡手續,7天後可領取新卡。
6,注意事項:當醫保卡交易次數達到60次時,參保職工必須到中行儲蓄所列印交易記錄,否則,會停止該卡的使用。交易記錄列印完後,該卡即可繼續使用。
在葯店100%自己承擔,住院才能享受到報銷比例(還得在醫保范圍內的)。
住院在醫保范圍內的,根據實際花銷的額度,如:花10000元報銷范圍在55%-65%之間。
Ⅳ 醫療保險查詢密碼是什麼
個人醫療帳戶的信息管理
(一)市醫保中心應當告知職工個人醫療帳戶資金的支出和結余等情況。
(二)職工可以使用醫療保險憑證,在醫療保險查詢設施上查詢其個人醫療帳戶的有關情況。
(三)職工對個人醫療帳戶計入或者支出資金金額有疑問的,可以向區縣醫保辦查詢,若出現差錯的,由市醫保中心核實後作出相應的更正處理。
個人醫療帳戶的建立和啟用
(一)《醫療保險辦法》實施前已經參加本市城鎮企業職工住院醫療保險、門診急診部分項目醫療保險和退休人員門診急診醫療保險的職工,以及享受公費醫療的職工,自《醫療保險辦法》實施之月起由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直接為其建立個人醫療帳戶,並在領取醫療保險憑證後可啟用個人醫療帳戶。
(二)《醫療保險辦法》實施後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在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附加醫療保險費的當月,由市醫保中心為其建立個人醫療帳戶,並在個人醫療帳戶建立的次月,在領取醫療保險憑證後可啟用個人醫療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