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的邏輯思維
㈠ java中的思維邏輯怎麼樣
Java邏輯思維的理解
在前面我們已經學習了不少java的語法,以及其應用方法。那麼因此可知,如果要解決的問題十分復雜,可能需要上萬行代碼,像以前那樣把代碼全部放在一個java文件內會造成一個問題,那就是難以維護。那麼今日就讓我們進入面向對象的世界裡,學習如何從另一個角度看待世界萬物。
一、類和對象邏輯的理解
1.1 對象
1.1.1 對象的理解
如何去理解對象呢?對象其實是一個世界當中的一個具體事物。人們對萬事萬物的認知過程中把一個個的事物分類總結起來,所以世界可以說是由不同類別的事物構成的。這些一個個的具體事物在你想到它的特徵時,就會在腦海里自然的浮現出它的形象。這些客觀存在的萬事萬物中的一個就是對象。在Java的世界中,「萬物皆對象」。
1.1.2 對象的解析
既然客觀存在的任何事物都可以被看做對象,那麼我們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如何對現實世界的對象進行分析和歸納,與要解決的相關問題有所聯系。
Java是一種面向對象的編程語言(Object Oriented Programming Language,OOPL),因此我們需要學會使用面向對象的思維方式考慮問題和編寫程序。那對於對象如何區分呢?其實每一個對象都有獨有的特徵,就像自然界中沒有兩片相同的葉子。而特徵則可以分為靜態特徵與動態特徵。靜態特徵是可以用文字、數字等數據來描述的特徵。動態特徵是當前對象所具有的動作、功能。
1.1.3 對象的屬性和方法
在限定一個范圍內,正是因為對象有了靜態特徵與動態特徵,才能讓我們把它與其他東西區分開來。在面向對象的編程思想中,把對象的靜態特徵與動態特徵分別稱為對象的「屬性」和「方法」,它們是構成對象的兩個主要因素。。
對象:用來描述客觀事物的一個實體,由一組屬性和方法構成。
1.1.4 封裝
封裝就是把一個事物包裝起來,並盡可能的隱藏內部的細節。而對象的屬性和方法是不可分割的,它們共同組成了實體對象。因此,對象具有封裝性。
1.2 類
1.2.1 什麼是類
上文已經解釋了什麼是對象以及分析對象的屬性和方法,但是一個對象的屬性或方法並不是唯一的。這只是對象本身這一類中的一個實例,在將這些共同的屬性和方法歸為一個分類,這就是「類」。
1.2.2 類與對象的關系
類其實是我們用來更好更快的了解世間萬物的實體所下的一個***抽象的統一定義***。而實體,也就是所謂的對象,就是這一個類中的一個實例。
1.2.3 類是對象的類型
在以前我們已經學習了不少數據類型,它們非常便於我們使用,在編程數只需聲明變數即可。當然,在翻閱了以上文字之後,你應該對類與對象有了一定的了解。那麼,如果描述一個現實中的事物,他的數據類型就應當是他所屬的這個類。也就是說:類就是對象的類型。
1.3 Java是面向對象的語言
1.3.1 Java的類模板
編寫時要注意代碼規范,不要漏寫public。
類的命名規則:
不能使用Java中的關鍵字。
不能包含任何嵌入的空格或點號「.」,以及除下劃線「_」、字元「$」外的特殊字元。
不能以數字開頭。
二、類的無參方法
2.1 類的方法的使用
2.1.1 如何定義類的方法
類的方法必須包括以下三個部分。
方法的名稱。
方法的返回值類型。
方法的主體。
通常,編寫方法時,分兩步完成。
第一步:定義方法名和返回值類型。
第二步:在{}中編寫方法的主體部分。
在編寫方法時,要注意以下三點:
方法體放在一對大括弧中。方法體就是一段程序代碼,完成一定的工作。
方法名主要在調用這個方法時使用。在Java中一般採用駱駝命名法。
方法執行後可能會返回一個結果,該結果的類型稱為返回值類型。使用return語句返回值。
2.1.2 返回值的使用注意
在編寫程序時一定要注意方法聲明中返回值的類型和方法體中真正返回值的類型是否匹配。如果不匹配,編譯器就會報錯。return是跳轉語句的一種,它主要做兩件事情。
跳出方法:意思是「我已經完成了,要離開這個方法」。
給出結果:如果方法產生一個值,這個值放在return後面,即<表達式>部分,意思是「離開方法,並將<表達式>的值返回給調用它的程序」。
2.1.3 方法調用
在程序中通過使用方法名稱從而執行方法中包含的語句,這一過程就稱為方法調用。
類的方法調用,均使用如下兩種形式。
同一個類中的方法,直接使用方法名調用該方法。
不同類的方法,首先創建對象,再使用「對象名.方法名()」來調用。
2.2 如何區分變數
2.2.1 成員變數和局部變數
成員變數和局部變數是在運用類的方法中的兩種作用域不同的變數。它們都是變數,只是在使用的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兩點。
成員變數:AutoLion類的方法可以直接使用該類定義的成員變數。如果其他類的方法要訪問它,必須首先創建該類的對象,然後才能通過操作符"."來引用。
局部變數:它的作用域僅僅在定義該變數的方法內,因此只有在這個方法中才能使用。
總的來說,使用成員變數和局部變數時需要注意一下幾點內容
作用域不同:局部變數的作用域僅限於定義它的方法,在該方法外無法訪問。成員變數的作用域在整個內部都是可見的,所以成員方法都可以使用,如果訪問許可權允許,還可以在類外部使用成員變數。
初始值不同:對於成員變數,如果在類定義中沒有給他賦初始值。Java會給他一個默認值。基本數據類型的值為0,引用類型的值為null,但是Java不會給局內變數賦初始值,因此局部變數必須要定義賦值後再使用。
在同一個方法中,不允許有同名的局部變數。在不同的方法中,可以有同名的局部變數。
局部變數可以和成員變數同名,並且在使用時,局部變數具有更高的優先順序。
2.3 JavaDoc 注釋的使用
程序是程序員的創作作品,它應該具有可讀性、相對持久性和可維護性,否則自己以前的作品在之後的閱讀中可能給自己或者他人留下障礙,因此,一定要從一開始就養成寫注釋的習慣。
JavaDoc是前Sun公司提供的一種技術,它能夠從程序源代碼中提取類、方法、成員等的注釋,形成一個和源代碼配套的API幫助文檔(簡單那來說,就是介紹該類、類的方法和成員變數的文檔)。
JavaDoc注釋的語法規則:
JavaDoc注釋以"/**「開頭,以」*/"結尾。
每個注釋包含一些描述性的文本及若干個JavaDoc標簽。
JavaDoc標簽一般以"@"為前綴
㈡ Java邏輯思維能力怎麼訓練
這個如果完全靠自己練習,恐怕會比較困難
如果可以的話,參加一些試聽課程,看看人家老師怎麼講的
如果老師講得好的話,那去報個階段性的班,讓自己的學習會輕鬆些
有些時候老師的一句話,就能點破自己看了幾遍還看不懂的問題
舉個粟子:
對象和類的概念
對象:對象是類的一個實例(對象不是找個女朋友),有狀態和行為。例如,一條狗是一個對象,它的狀態有:顏色、名字、品種;行為有:搖尾巴、叫、吃等。
類:類是一個模板,它描述一類對象的行為和狀態。
下圖中男孩女孩為類,而具體的每個人為該類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