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的類方法
⑴ python中的面向對象(進階)
一、實例方法,類方法,靜態方法
我們首先寫一個類,裡麵包含這三種方法。
可以看到,我們用到了兩個裝飾器。
我們用類和實例分別調用下類方法
我們用類和實例分別調用下靜態方法
靜態方法其實就是把一個普通的函數寫在類里,與直接在外層寫一個函數是一樣的,本質上是一個函數。
為了方便理解,我們分別列印下這些方法的類型
通過type()查看對象是方法還是函數
此外,還可以通過inspect模塊判斷某個對象是否是某種類型,返回布爾值。
用法
小Tips:概念理解
直接def定義的,我們叫做函數
把函數放到類里,我們叫做方法
方法可以通過裝飾器staticmethod轉為(放在方法里的)函數
繼承
一個類繼承另一個類時,會自動獲得另一個類的所有屬性和方法,被繼承的類稱之為父類,新類稱為子類。子類擁有父類所有的屬性和方法,並且可以定義自己的屬性和方法
我們以上邊的Rectangle類為父類來試一下
1)完全繼承
可以看到,子類完全繼承父類後,可以直接調用父類的所有方法。
2)部分繼承
部分繼承:繼承父類後,修改父類的同名方法
我們試一下,Square繼承Rectangle後,修改__init__()方法
3)拓展父類的方法
在保留父類中某個方法的代碼同時,對方法進行拓展
可以在方法中加入"super().方法名"來實現
4)@property
⑵ python 如何調用類的方法
以numpy為例,首先創建一個對象:
In[32]:a=numpp.arange(10)
然後,a就擁有了類的方法,例如求和:
In[33]:a.sum()
Out[33]:45
也可以使用類的方法,將其應用到類的對象上,例如:
In[34]:numpp.sum(a)
Out[34]:45
⑶ python類方法和靜態方法有什麼用
Python中至少有三種比較常見的方法類型,即實例方法,類方法、靜態方法。它們是如何定義的呢?如何調用的呢?它們又有何區別和作用呢?且看下文。
首先,這三種方法都定義在類中。下面我先簡單說一下怎麼定義和調用的。(PS:實例對象的許可權最大。)
實例方法
定義:第一個參數必須是實例對象,該參數名一般約定為「self」,通過它來傳遞實例的屬性和方法(也可以傳類的屬性和方法);
調用:只能由實例對象調用。
類方法
定義:使用裝飾器@classmethod。第一個參數必須是當前類對象,該參數名一般約定為「cls」,通過它來傳遞類的屬性和方法(不能傳實例的屬性和方法);
調用:實例對象和類對象都可以調用。
靜態方法
定義:使用裝飾器@staticmethod。參數隨意,沒有「self」和「cls」參數,但是方法體中不能使用類或實例的任何屬性和方法;
調用:實例對象和類對象都可以調用。
實例方法
簡而言之,實例方法就是類的實例能夠使用的方法。這里不做過多解釋。
類方法
使用裝飾器@classmethod。
原則上,類方法是將類本身作為對象進行操作的方法。假設有個方法,且這個方法在邏輯上採用類本身作為對象來調用更合理,那麼這個方法就可以定義為類方法。另外,如果需要繼承,也可以定義為類方法。
如下場景:
假設我有一個學生類和一個班級類,想要實現的功能為:
執行班級人數增加的操作、獲得班級的總人數;
學生類繼承自班級類,每實例化一個學生,班級人數都能增加;
最後,我想定義一些學生,獲得班級中的總人數。
思考:這個問題用類方法做比較合適,為什麼?因為我實例化的是學生,但是如果我從學生這一個實例中獲得班級總人數,在邏輯上顯然是不合理的。同時,如果想要獲得班級總人數,如果生成一個班級的實例也是沒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