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中類的使用
Ⅰ python中「類」有什麼用為什麼要使用類
簡單來說,類是一種高級抽象,就是一種高級的數據類型,是對象的藍圖,就是用來定義你要用的對象的屬性和行為的,為什麼要使用類,你可以和之前沒有類的時候進行比較,比如和結構化編程比較,有了類有什麼好處,總結就是封裝、繼承、多態,這些要你自己理解,越高級越抽象,越接近人的思維,越容易理解與使用,慢慢體會
Ⅱ Python中類與對象的其他說明
9.4. 一些說明
數據屬性會覆蓋同名的方法屬性。為了避免意外的名稱沖突,這在大型程序中是極難發現的 Bug,使用一些約定來減少沖突的機會是明智的。可能的約定包括:大寫方法名稱的首字母,使用一個唯一的小字元串(也許只是一個下劃線)作為數據屬性名稱的前綴,或者方法使用動詞而數據屬性使用名詞。
數據屬性可以被方法引用,也可以由一個對象的普通用戶(客戶)使用。換句話說,類不能用來實現純凈的數據類型。事實上,Python 中不可能強制隱藏數據——一切基於約定(如果需要,使用 C 編寫的 Python 實現可以完全隱藏實現細節並控制對象的訪問。這可以用來通過 C 語言擴展 Python)。
客戶應該謹慎的使用數據屬性——客戶可能通過踐踏他們的數據屬性而使那些由方法維護的常量變得混亂。注意:只要能避免沖突,客戶可以向一個實例對象添加他們自己的數據屬性,而不會影響方法的正確性——再次強調,命名約定可以避免很多麻煩。
從方法內部引用數據屬性(或其他方法)並沒有快捷方式。我覺得這實際上增加了方法的可讀性:當瀏覽一個方法時,在局部變數和實例變數之間不會出現令人費解的情況。
一般,方法的第一個參數被命名為 self。這僅僅是一個約定:對 Python 而言,名稱 self 絕對沒有任何特殊含義。(但是請注意:如果不遵循這個約定,對其他的 Python 程序員而言你的代碼可讀性就會變差,而且有些 類查看器 程序也可能是遵循此約定編寫的。)
類屬性的任何函數對象都為那個類的實例定義了一個方法。函數定義代碼不一定非得定義在類中:也可以將一個函數對象賦值給類中的一個局部變數。例如:
# Function defined outside the class
def f1(self, x, y):
return min(x, x+y)
class C:
f = f1
def g(self):
return 'hello world'
h = g
現在 f, g 和 h 都是類 C 的屬性,引用的都是函數對象,因此它們都是 C 實例的方法-- h 嚴格等於 g 。要注意的是這種習慣通常只會迷惑程序的讀者。
通過 self 參數的方法屬性,方法可以調用其它的方法:
class Bag:
def __init__(self):
self.data = []
def add(self, x):
self.data.append(x)
def addtwice(self, x):
self.add(x)
self.add(x)
方法可以像引用普通的函數那樣引用全局命名。與方法關聯的全局作用域是包含類定義的模塊。(類本身永遠不會作為全局作用域使用。)盡管很少有好的理由在方法 中使用全局數據,全局作用域卻有很多合法的用途:其一是方法可以調用導入全局作用域的函數和方法,也可以調用定義在其中的類和函數。通常,包含此方法的類也會定義在這個全局作用域,在下一節我們會了解為何一個方法要引用自己的類。
每個值都是一個對象,因此每個值都有一個 類( class ) (也稱為它的 類型( type ) ),它存儲為 object.__class__ 。
Ⅲ Python中類的定義規是什麼
類的概念:
類 Class: 用來描述具體相同的屬性和方法的對象的集合。定義了該集合中每個對象所共有的屬性和方法。對象是類的示例。
類變數:類變數在整個實例化的對象中是公用的。類變數定義在類中且在函數體之外。類變數通常不作為實例變數使用。
實例變數:定義在方法中的變數,只作用於當前實例的類。
數據成員:類變數或者實例變數用於處理類及其實例對象的相關數據。
方法:類中定義的函數。在類內部,使用 def 關鍵字來定義一個方法,與一般函數定義不同,類方法必須包含參數 self, 且為第一個參數,self 代表的是類的實例。
構造函數:即__init()__,特殊的方法,在對象創建的時候被自動調用。
析構函數:即__del()__,特殊的方法,在對象被銷毀時被自動調用。
實例化:創建一個類的實例,類的具體對象。就是將創建的類賦值給另一個變數。理解為賦值即可,a = class(),這個過程,就叫做實例化
對象:通過類定義的數據結構實例。對象包括兩個數據成員(類變數和實例變數)和方法。
繼承:即一個派生類(derived class)繼承基類(base class)的欄位和方法。繼承也允許把一個派生類的對象作為一個基類對象對待。例如,有這樣一個設計:一個Dog類型的對象派生自Animal類,這是模擬」是一個(is-a)」關系(例圖,Dog是一個Animal)。
方法重寫:如果從父類繼承的方法不能滿足子類的需求,可以對其 進行改寫,這個過程叫方法的覆蓋(override),也稱為方法的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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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python中是否有類,其作用是
python中元類是類的類。類定義類的實例(即對象)的行為,而元類定義類的行為。類是元類的實例。雖然在Python中你可以對元類使用任意可調用對象(如Jerub演示),但是更好的方法是使其成為實際的類。type是Python中常見的元類。type它本身是一個類,並且是它自己的類型。你將無法type純粹使用Python 重新創建類似的東西,但是Python有點作弊。要在Python中創建自己的元類,你實際上只想將其子類化type。元類最常用作類工廠。class執行該語句時,Python首先將class語句的主體作為普通代碼塊執行。生成的名稱空間(字典)保留了將來類的屬性。通過查看待定類的基類(繼承了元類),待定類的__metaclass__屬性(如果有)或__metaclass__全局變數來確定元類。然後使用該類的名稱,基數和屬性調用該元類以實例化它。但是,元類實際上定義了類的類型,而不僅僅是它的工廠,因此你可以使用它們做更多的事情。例如,你可以在元類上定義常規方法。這些元類方法就像類方法,因為它們可以在沒有實例的情況下在類上調用,但是它們也不像類方法,因為它們不能在類的實例上被調用。type.__subclasses__()是type元類上方法的示例。你還可以定義正常的「魔力」的方法,如__add__,__iter__和__getattr__,執行或如何變化的類的行為。
Ⅳ python中類對象的理解總結
9.3.2. 類對象
類對象支持兩種操作:屬性引用和實例化。
屬性引用 使用和 Python 中所有的屬性引用一樣的標准語法:obj.name。類對象創建後,類命名空間中所有的命名都是有效屬性名。所以如果類定義是這樣:
class MyClass:
"""A simple example class"""
i = 12345
def f(self):
return 'hello world'
那麼 MyClass.i 和 MyClass.f 是有效的屬性引用,分別返回一個整數和一個方法對象。也可以對類屬性賦值,你可以通過給 MyClass.i 賦值來修改它。 __doc__ 也是一個有效的屬性,返回類的文檔字元串:"A simple example class"。
類的 實例化 使用函數符號。只要將類對象看作是一個返回新的類實例的無參數函數即可。例如(假設沿用前面的類):
x = MyClass()
以上創建了一個新的類 實例 並將該對象賦給局部變數 x。
這個實例化操作(「調用」一個類對象)來創建一個空的對象。很多類都傾向於將對象創建為有初始狀態的。因此類可能會定義一個名為 __init__() 的特殊方法,像下面這樣:
def __init__(self):
self.data = []
類定義了 __init__() 方法的話,類的實例化操作會自動為新創建的類實例調用 __init__() 方法。所以在下例中,可以這樣創建一個新的實例:
x = MyClass()
當然,出於彈性的需要,__init__() 方法可以有參數。事實上,參數通過 __init__() 傳遞到類的實例化操作上。例如,
>>> class Complex:
... def __init__(self, realpart, imagpart):
... self.r = realpart
... self.i = imagpart
...
>>> x = Complex(3.0, -4.5)
>>> x.r, x.i
(3.0, -4.5)
Ⅵ python 如何調用類的方法
以numpy為例,首先創建一個對象:
In[32]:a=numpp.arange(10)
然後,a就擁有了類的方法,例如求和:
In[33]:a.sum()
Out[33]:45
也可以使用類的方法,將其應用到類的對象上,例如:
In[34]:numpp.sum(a)
Out[34]:45
Ⅶ python中的元類是什麼,它們用於什麼
元類是類的類。類定義類的實例(即對象)的行為,而元類定義類的行為。類是元類的實例。
雖然在Python中你可以對元類使用任意可調用對象(例如Jerub演示),但是更好的方法是使其成為實際的類。type是Python中常見的元類。type它本身是一個類,並且是它自己的類型。你將無法type純粹使用Python 重新創建類似的東西,但是Python有點作弊。要在Python中創建自己的元類,你實際上只想將其子類化type。
元類最常用作類工廠。當你通過調用類創建對象時,Python通過調用元類來創建一個新類(執行「 class」語句時)。因此,與普通方法__init__和__new__方法結合使用,元類可以讓你在創建類時做「額外的事情」,例如在某些注冊表中注冊新類或將其完全替換為其他類。
class執行該語句時,Python首先將class語句的主體作為普通代碼塊執行。生成的名稱空間(字典)保留了將來類的屬性。通過查看待定類的基類(繼承了元類),待定類的__metaclass__屬性(如果有)或__metaclass__全局變數來確定元類。然後使用該類的名稱,基數和屬性調用該元類以實例化它。但是,元類實際上定義了類的類型,而不僅僅是它的工廠,因此你可以使用它們做更多的事情。例如,你可以在元類上定義常規方法。這些元類方法就像類方法,因為它們可以在沒有實例的情況下在類上調用,但是它們也不像類方法,因為它們不能在類的實例上被調用。type.__subclasses__()是type元類上方法的示例。你還可以定義正常的「魔力」的方法,如__add__,__iter__和__getattr__,執行或如何變化的類的行為。
Ⅷ Python中函數和類的用途有什麼區別
類,class,用來描述具有相同的屬性和方法的對象的集合。它定義了該集合中每個對象所共有的屬性和方法。對象是類的實例。
函數,是組織好的,可重復使用的,用來實現單一,或相關聯功能的代碼段。
函數能提高應用的模塊性,和代碼的重復利用率。你已經知道python提供了許多內建函數,比如print()。但你也可以自己創建函數,這被叫做用戶自定義函數。
python語言中類和函數的區別是什麼?
1、規則不同
類是一種引用數據類型,類似於byte、short、int(char)、long、float、double等基本數據類型;
函數必須聲明後才可以被調用,調用格式為:函數名(實參)調用時函數名後的小括弧中的實參必須和聲明函數時的函數括弧中的形參個數相同。
2、主體不同
類是面向對象程序設計實現信息封裝的基礎;
函數是指一段在一起的、可以做某一件事的子程序。
3、特點不同
類是一種用戶定義的引用數據類型,也稱類類型,每個類包含數據說明和一組操作數據或者傳遞消息的函數,類的實例稱為對象;
函數分為全局函數、全局靜態函數,在類中還可以定義構造函數、析構函數、拷貝構造函數、成員函數、友元函數、運算符重載函數、內聯函數等。
Ⅸ Python中編寫一個類,包含一個變數,一個方法;再編寫一個子類,繼承前一個類
摘要 使用 class 語句來創建一個新類,class 之後為類的名稱並以冒號結尾:class ClassName:
Ⅹ python中的類怎麼用
python中的類用法:
在python中如果要使用類,需要先將類實例化,實例化之後就可以調用類中的方法了
例如:「變數名=類名()」
示例如下:
執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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