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類的方法
❶ 我解釋一下python的類方法為什麼要寫一個self參數
類(class)初始化之後會得到實例(instance)。
self就是用於代表初始化的到的實例。
明確地寫一個self參數,使得類的方法(method)和普通的函數(function)本質上沒有差異,所有的輸入參數都顯示地傳遞到方法/函數當中。
當然作為類的方法,作用的對象一定會是實例,因而在Python的設計之初,完全可以設計成self不作為一個參數,但是那樣就需要一個關鍵字代表實例,比如在javascript中就是this。
然而Python的哲學是"Explicit
is
better
than
implicit.",顯示要比隱示好,因此Python類的方法需要一個self參數代表實例是符合邏輯的。
❷ python 如何調用類的方法
以numpy為例,首先創建一個對象:
In[32]:a=numpp.arange(10)
然後,a就擁有了類的方法,例如求和:
In[33]:a.sum()
Out[33]:45
也可以使用類的方法,將其應用到類的對象上,例如:
In[34]:numpp.sum(a)
Out[34]:45
❸ python類中屬性方法的事件
1普通方法:直接用self調用的方法。
2私有方法:__函數名,只能在類中被調用的方法。
3屬性方法:@property,將方法偽裝成為屬性,讓代碼看起來更合理。
4特殊方法(雙下劃線方法):以__init__為例,是用來封裝實例化對象的屬性,只要是實例化對象就一定會執行__init方法,如果對象子類中沒有則會尋找父類(超類),如果父類(超類)也沒有,則直接繼承object(python 3.x)類,執行類中的__init__方法。
5類方法:通過類名的調用去操作公共模板中的屬性和方法。
6靜態方法:不用傳入類空間、對象的方法, 作用是保證代碼的一致性,規范性,可以完全獨立類外的一個方法,但是為了代碼的一致性統一的放到某個模塊(py文件)中。
❹ python類中的 方法 屬性分別什麼意思
就比方說有一個類叫做car
這個類的屬性可以有colorsizebrandpriceyear等描述性的東西
這個類的方法可以是runstopforwardbackward等執行性的東西
classcar:
#定義基本屬性
color=''
size=0
brand=''
price=0
year=0
#定義構造方法
def__init__(self):
self.color=color
self.size=size
self.brand=brand
self.price=price
self.year=year
defrun(self):
print("thecarisrunning")
defstop(self):
print("thecarisstop")
defforward(self):
print("thecarisforward")
defbackward(self):
print("thecarisbackward")
#類調用
benz=car('red',1.8T,'Mercedes',400000,2016)
benz.run()
benz.stop()
benz.forward()
benz.backward()
❺ python類的構造方法
python類的構造方法固定為__init__(self),可以增加需要的參量。
❻ python中的類怎麼用
python中的類用法:
在python中如果要使用類,需要先將類實例化,實例化之後就可以調用類中的方法了
例如:「變數名=類名()」
示例如下:
執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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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python 類方法和靜態方法的區別
面相對象程序設計中,類方法和靜態方法是經常用到的兩個術語。
邏輯上講:類方法是只能由類名調用;靜態方法可以由類名或對象名進行調用。
在C++中,靜態方法與類方法邏輯上是等價的,只有一個概念,不會混淆。
而在python中,方法分為三類實例方法、類方法、靜態方法。代碼如下:
class Test(object):
def InstanceFun(self):
print("InstanceFun");
print(self);
@classmethod
def ClassFun(cls):
print("ClassFun");
print(cls);
@staticmethod
def StaticFun():
print("StaticFun");
t = Test();
t.InstanceFun();# 輸出InstanceFun,列印對象內存地址「<__main__.Test object at 0x0293DCF0>」
Test.ClassFun(); # 輸出ClassFun,列印類位置 <class '__main__.Test'>
Test.StaticFun(); # 輸出StaticFun
t.StaticFun(); # 輸出StaticFun
t.ClassFun(); # 輸出ClassFun,列印類位置 <class '__main__.Test'>
Test.InstanceFun(); # 錯誤,TypeError: unbound method instanceFun() must be called with Test instance as first argument
Test.InstanceFun(t); # 輸出InstanceFun,列印對象內存地址「<__main__.Test object at 0x0293DCF0>」
t.ClassFun(Test); # 錯誤 classFun() takes exactly 1 argument (2 given)
可以看到,在python中,兩種方法的主要區別在於參數。實例方法隱含的參數為類實例self,而類方法隱含的參數為類本身cls。
靜態方法無隱含參數,主要為了類實例也可以直接調用靜態方法。
所以邏輯上類方法應當只被類調用,實例方法實例調用,靜態方法兩者都能調用。主要區別在於參數傳遞上的區別,實例方法悄悄傳遞的是self引用作為參數,而類方法悄悄傳遞的是cls引用作為參數。
python實現了一定的靈活性使得類方法和靜態方法,都能夠被實例和類二者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