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首付解壓
⑴ 買二手房時需要先給房東首付用於解壓,但過戶需要延後2個月,如何避免中途違約風險
像這種情況,在簽定房屋買賣合同的時候就得把你付25萬給房東用於解押的情況寫入合同的補充協議里,然後去公證處把房屋買賣合同做公證。做完公證後才讓中介中介帶你和房東去銀行做解押。而產權證一定要扣下來做抵押,如果你定金是下在中介方那產權證就放在中介方保管,定金是直接下給房東的,那你就把產權證扣下來由自己保管。
至於房東把產權證做掛失這點你倒不用擔心,房東掛失產權證的話得向房管局申請,然後登報申明,整個手續做完得三個月。而你們所約定的過戶時間是二個月,所以從時間上來說房東是不夠時間做掛失的。
⑵ 買二手房賣家讓我墊付一半首付款幫他解壓怎麼辦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有很多時候出現這種問題,給大家一個統一的解決方案參考,需要買家幫助還款的主要原因是:由於賣家經濟能力無法償還房屋貸款餘款的。
在整個交易過程中尋找一家擔保公司,支付費用,由擔保公司辦理房屋的贖樓業務。
在節省贖樓費用的前提下,提供自己首付款幫助賣家贖樓的。可以在交付首付款之前,填寫補充協議,內容為買家的首付款部分,提供給賣方用來償還銀行欠款,不夠部分由賣家自行承擔,並且此筆款項只能打到賣家的還貸銀行卡里。(這些都是申請提前還款以後轉款的)
你轉款當日,請和賣家辦理一份全權委託公證,公證內容大致就是賣家沒有時間辦理房屋交易手續的,由委託人代為辦理。這樣避免首付款還貸以後,賣家反悔,給買家造成損失。
以上手續有很高的專業性,請選擇使用。自行無法處理的,可以找當地有 資質的中介公司,代為辦理,代辦收費一般很少。也很方便。
⑶ 二手房買家用首付款解壓有哪些風險
在二手房交易中,很多購房者會用自己的首付款幫助房主解抵押房產,然後再辦理過戶手續。這樣做其實是風險比較大的,可能會面臨以下兩種風險:
一、賣家不止有一筆貸款。
首付支付了,但是房子的貸款可能還沒還清。陷入兩難境地,既拿不到房子,也收不回首付。
除了銀行貸款,賣家有可能還將房屋做抵押借了別的錢。賣家拿到首付去還錢,但只是杯水車薪。
二、賣家挪用首付款。
賣家並沒有如約去辦理解抵押手續,而是把錢用作他處,甚至會提出再給一筆房款去解抵押的無理要求。
如果業主因為沒去解抵押而導致房屋被查封,因為查封房無法過戶,好則耗時費力,差則錢房兩失。
因此比較安全的方式是,購房者的首付款做資金監管,房主的房產解抵押應該由對方尋求中介或第三方的幫助。
⑷ 二手房賣家拿買家首付款解壓
法律分析: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辦理程序,買受人的首付款必須直接交付至貸款行,不能交給業主,以防止挪作他用,買受人要全程跟蹤辦理,留存相關資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第六十二條 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