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文件管理 » 網上傳銷

網上傳銷

發布時間: 2022-02-15 17:18:16

Ⅰ 網路傳銷立案標准

傳銷公安的立案標准:涉嫌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對組織者、領導者,應予立案追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八條,[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涉嫌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對組織者、領導者,應予立案追訴。
本條所指的傳銷活動的組織者、領導者,是指在傳銷活動中起組織、領導作用的發起人、決策人、操縱人,以及在傳銷活動中擔負策劃、指揮、布置、協調等重要職責,或者在傳銷活動實施中起到關鍵作用的人員。

Ⅱ 什麼是網路傳銷

應用網路的手段來發展會員 比如發郵件 QQ 博客等的傳播方式來誘惑人花錢加入的發展下線的方式都是傳銷的一種

如果有人告訴你短期內能賺很多錢 那一般都是騙子

Ⅲ 網路傳銷是什麼

傳銷有2點 第一 是金字塔的模式 永遠都是最上面的人賺錢 而且只要這個系統存在 就是一輩子的事。第二 國家《刑法》第七部新增補第224條明確規定:傳銷必須推銷商品。當然 還有那種純粹的以洗腦和暴力作為手段的形式 那種 完全是犯罪

Ⅳ 網路傳銷的定義

網路傳銷是以互聯網為平台的新型傳銷方式,是隨著電子商務的推廣應用而使網路廣告形式、網路交易手段、網路聯系媒介被不法分子所利用的傳銷現象。
目前網路傳銷主要有「純網式」和「嫁接式」兩大類型。
1.「純網式」是目前主流的網路傳銷類型,即拉人加入、信息傳遞等均通過網路來實現。從工商、公安部門最近幾年查處的網路傳銷案件來看,主要有五種版本:
一是傳統傳銷網路版。傳統傳銷以互聯網為平台,藉助網路來推銷實物商品,發展下線營利,這種操作方式較低級,行為過於明顯,已逐漸被傳銷分子拋棄。
二是電子商務版。假借國家發展電子商務產業的有關政策,以網路營銷、網路直銷為名,變相收取入門費,並設定各種獎勵方式,激勵會員發展下線,這是目前傳銷分子慣用的欺騙方式。如我局查處的「中國數字農村網」傳銷案就屬於這種方式。
三是投資理財版。假借個人理財名義,以私募基金、發行原始股為幌子,騙取網民入會來獲取高額利潤,並以「返還原始股、回報基金」等激勵措施,鼓動人會者發展會員。
四是網路游戲版。在各游戲論壇、QQ群打誘人廣告,號稱會員只需在游戲中充值,就可通過網游賺取各種游戲幣,繼而兌換現金,如果推薦其他用戶注冊充值還可以獲返現金。
五是資本運作版。傳銷組織打著「資本運作」、「連鎖銷售」旗號,一方面以投資一筆資金即可以在短期內取得大額盈利為誘餌,騙取參與者的高額入門費;另一方面以高額提成回報,激勵入會者發展下線。這些投資項目並不是針對任何產品或者服務,僅是純資金運作。其更具誘惑性和欺騙性,時下頗為流行。
2.「嫁接式」網路傳銷類型,是近年剛出現的一種新型傳銷模式,傳銷分子將網路與傳統手法嫁接在一起,既利用網路擴散,又落地推廣,「網上」和「網下」雙管齊下。在具體操作上,傳銷組織一方面用網路傳播方式推銷產品變相收取入門費,並發展下線牟利;另一方面對於那些年齡大或文化程度低,不具備獨立上網能力的發展對象,他們尋找到當地的骨幹代理,再由這些骨幹通過種種關系秘密接觸上述人員,用拉家常的話語,在不知不覺中給這些人員「洗腦」,然後在電腦上幫助這些人進行網上登記和輸入推介人基本資料,這樣經過「網上」和「地下」相結合,即拓寬了面又照顧到「點」,涉眾面極廣。如「FKC愛可欣」傳銷案,傳銷組織既在網上推銷保健產品發展會員,又在網下拓展業務,雙管齊下,受騙上當者眾多。
目前,網路傳銷實現了從發布信息、發展人員、計提報酬、資金結算到會員管理等一系列活動的網路化。由於網路所具有的虛擬性、無邊界性、開放性和快捷性等特點,傳銷組織傳播地域更廣、違法活動更加隱蔽。網路傳銷成為當前傳銷活動中影響最廣、危害最大的違法傳銷行為。它與傳統的傳銷行為相比,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一)傳銷標的虛擬化
目前網路傳銷標的物除了傳統的健身器材、保健品、衛生化妝用品等實物產品外,還出現了網路商業廣告通訊數據量、經營資金份額、計算機軟體、網路遠程教育、網路服務空問容量等虛擬服務甚至虛擬概念,傳銷標的類型趨於復雜化、虛擬化且不易於判斷和控制。此外,網路傳銷組織為了規避政府的監管,往往將傳銷行為披上「電子商務」活動的外衣,以推銷「網路通信業務、等離子、納米技術產品」等概念性產品為幌子,並借國家對發展電子商務的有關政策來偽裝其傳銷行為,遮蓋其發展會員或下線牟利的本質,通過大肆鼓吹電子商務造就當代富翁的神話,使大多數不明真相的參與者一方面難以識破組織者的騙局,另一方面又抵擋不住高額利潤回報的誘惑而上當受騙。
(二)組織策劃隱蔽化
網路傳銷活動的組織者以互聯網為平台實現傳銷活動的隱蔽式操作:發布、接收、反饋相關信息,對會員進行封閉式的「洗腦」教育;通過網站、即時聊天工具發展會員;通過電子郵件和即時通訊工具來完成上下線之間的聯系;通過電子銀行吸納會費、「發工資」,這些方式避免了傳統傳銷中下線與上線必須見面的情況。網路傳銷充分利用了網路聯系的便利性,和組織者都是通過網上聊天工具進行聯系的,而且使用的都是網名,上下線之間只是單線網上聯系,會員之間根本沒有聯系,甚至不知道有其他會員的存在,這是一種「點對點」的聯系,其大大增強了網路傳銷的隱蔽性。
(三)管理運作遠程化
由於互聯網傳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網路傳銷突破了地域和國界的限制,從普通傳銷的以地區性社會關系為傳銷對象轉變為針對所有上網用戶為對象。網路傳銷分子可藉助互聯網平台向境內外的任何網民推廣,擴大了其傳播的范圍。在運作方式上,網路傳銷組織往往將網站伺服器設在境外,對各級組織者和參與者進行網路遠程管理,如在福建省查處的「麥酷」、「世界通」、「立康立」、「月朗」等網路傳銷案件無一不是通過設在境外的伺服器開辦傳銷網站進行遠程運作的。而境內傳銷組織者和參與者則利用網路跨區域發展會員,改變了傳統傳銷的大團隊運作、大規模集中、大場所培訓、大尺度宣傳的運作模式。網路傳銷成員分散在各地、隸屬不同的團隊,彼此之間往往互不認識,平時不直接接觸通過網路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電話等進行業務培訓和信息傳播等運作。
(四)傳銷活動高效化
1.利用網路技術實現團伙內部管理的嚴密化。網路傳銷犯罪團伙在建立所謂的「商務系統」後,在網站中通過各種加密手段設置不同的登錄入口(代理商和會員系統),創建用於作案的辦公自動化平台,採用「金字塔」模式對團伙內部的最高組織者、財務管理、各地會員管理、技術維護、教學視頻和宣傳寫作等人員進行管理。所有代理商和會員也可通過此平台查詢到積分、工資、會員發展組織圖,實現轉賬、申請代理等功能,整個組織管理嚴密有序。
2.利用網路即時聊天通訊工具實現「業務拓展」的實時化。網路傳銷組織大多都通過QQ、MSN、UC等聊天工具進行溝通聯絡,部分代理商與會員之間還建立了相對固定的QQ群、GOOGLE群,其開展活動的公告、最新動態等情況都通過這些群組進行發布,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3.利用網上銀行、網上支付等方式實現資金交易自動化。網路傳銷組織中每個代理、會員一般都會開通網上銀行,或者使用「支付寶」、「財富通」等網路第三方交易平台。各地代理、各員向「總部」交納會員的「入會費」,以及「總部」向各地代理、會員支付提成及工資等,整個過程都可以在網上自動完成。
4.利用網路免費空間、論壇、博客等交流平台實現「宣傳推廣」的全面化。傳銷團伙的「總部」一般將「高科技產品」的資料、入會規則、入會的豐厚回報、會員入會心得等一系列蠱惑性的資料提供給代理,再由下線代理、分支和會員上傳到各類免費空間、論壇、個人博客、個人主頁等網路平台,以達到提高其傳銷產品的真實性、推廣傳銷業務的目的,誘騙更多人上當受騙。
(五)危害結果社會化
目前網路傳銷行為呈現高發態勢,傳銷組織裂變繁殖速度加快,傳銷人員往往成幾何級數倍增,涉及面更廣。幾乎所有傳銷組織對參與者都實行以「精神」為核心、以暴利誘惑為主要手段的多重控制,宣揚「不能相信政府和媒體」、「要敢於跟政府等『反對傳銷偉大事業的敵人』做斗爭」等偏激錯誤言論;部分別有用心的人甚至以政府查禁傳銷為由進行反黨反政府宣傳,進行高頻率、高強度的「洗腦」進而對其產生心理強制,凸顯出「經濟邪教」的本質特徵。同時,網路傳銷人員和傳銷方式日趨職業化,部分傳銷組織者組建了等級森嚴的傳銷團隊,形成一整套制度體系,掌握和使用一定的暴力管理和對抗執法檢查的手段,逐步向黑社會組織性質轉變。

Ⅳ 最新網路傳銷有哪些

從類型來看,目前網路傳銷主要包括三種:

一種是傳統傳銷的網路版,藉助互聯網推銷實物產品,而且傳銷的產品也不僅限於化妝品、葯品等實物,還包括計算機軟體、各種信息等, 以此發展下線。但這種模式過分明目張膽,已經開始逐漸消失。

Ⅵ 網路傳銷有哪些

從類型來看,目前網路傳銷主要包括三種:一種是傳統傳銷的"網路版",藉助互聯網推銷實物產品,發展下線。但這種模式過分明目張膽,已經被逐漸拋棄。
另一種是靠發展下線會員增加廣告點擊率來給予傭金回報,通過網路瀏覽付費廣告獲得積分,並由單一的點擊廣告發展為點擊廣告、收發email、在線注冊等多種方式並存。這種在線注冊多為免費的,在我國發現不多,但對維護網路個人信息安全、免受垃圾郵件騷擾造成極大威脅。

第三種,也是我們目前發現最多、查處最多的,是所謂的多層次信息 網路營銷模式。日前,我們崑山工商局經檢大隊查獲的利用北京歐亞偉業國際商務有限公司網站傳銷一案中,當事人採取的傳銷手段就是典型的mlm模式。傳銷載體是北京歐亞偉業國際商務有限公司的網站,該網站宣傳提供九大平台,分別為:企業策劃、個人理財、遠程教育、培訓、買賣商、宣傳服務、信息服務、60mb空間、管理控制中心,只要交納人民幣1300元後即可申請到一個用戶名,可以使用網站提供的九大平台5年。而且,成功加入該網站後,即可有資格推薦、發展他人加入該網站,並可以按照推薦成功加入的人數獲取積分。具體的規則是:會員發展下線包括左、右兩個消費區,既要發展左右兩個分支,左右分支人數發展比例在1:2或2:1(兩邊之和等於3,稱之為一組)范圍內為有效,發展第一組後可積6分,相應的獲得獎金600元;發展2-10組,每組可獲得獎金450元;發展11-100組,每組可獲得獎金350元;發展到第100組後,每組可獲得獎金300元,每周各會員最高獎金額度為3.5萬元。以此類推,下線再按照一定的比例發展會員。
在此案中,拉人頭取代了傳統的商品銷售方式,但本質仍是以下線交納的入會費來支付上線的獎金,是一種典型的金字塔型的傳人傳銷。

第三種,也是我們目前發現最多、查處最多的,是所謂的多層次信息 網路營銷模式。日前,我們崑山工商局經檢大隊查獲的利用北京歐亞偉業國際商務有限公司網站傳銷一案中,當事人採取的傳銷手段就是典型的mlm模式。傳銷載體是北京歐亞偉業國際商務有限公司的網站,該網站宣傳提供九大平台,分別為:企業策劃、個人理財、遠程教育、培訓、買賣商、宣傳服務、信息服務、60mb空間、管理控制中心,只要交納人民幣1300元後即可申請到一個用戶名,可以使用網站提供的九大平台5年。而且,成功加入該網站後,即可有資格推薦、發展他人加入該網站,並可以按照推薦成功加入的人數獲取積分。具體的規則是:會員發展下線包括左、右兩個消費區,既要發展左右兩個分支,左右分支人數發展比例在1:2或2:1(兩邊之和等於3,稱之為一組)范圍內為有效,發展第一組後可積6分,相應的獲得獎金600元;發展2-10組,每組可獲得獎金450元;發展11-100組,每組可獲得獎金350元;發展到第100組後,每組可獲得獎金300元,每周各會員最高獎金額度為3.5萬元。以此類推,下線再按照一定的比例發展會員。
在此案中,拉人頭取代了傳統的商品銷售方式,但本質仍是以下線交納的入會費來支付上線的獎金,是一種典型的金字塔型的傳人傳銷。

Ⅶ 常見的網路傳銷有哪些

網路傳銷與傳統傳銷是一個娘胎里雙胞胎。傳統傳銷為非法,受到工商部門的密切關注和嚴厲打擊。網路傳銷使用了隱秘的不公開的手段,它的得利方式同樣是交納會費(或說是享受產品),然後再拉人進入作為自己的下線,如此炮製,這種方式與傳統傳銷沒有本質的區別。
網路傳銷和傳銷差不多就是利用網路等手段進行傳銷,通常有自己的網站,通過拉人加入,人拉人然後拉下線,拉的越多就掙的越多,是傳統傳銷的變種,因為交的會費低,但是人數多,發展也會很快,利用人民愛財心理,其實就是個綁架敲詐團伙。千方百計的讓你從自己的口袋裡掏出錢來交給他們,然後成為他們當中的一員。對自己的朋友、親人實行欺騙。在當今社會上已經有不少的畢業生陷入這個泥潭中。不少的家庭為這些事情而苦惱,越來越受到政府部門如工商部門的重視和管制。

Ⅷ 網路傳銷有哪些規定

網路傳銷的法律規定: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本罪侵犯的客體為復雜客體,既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所有權,又侵犯了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Ⅸ 網路傳銷怎麼定罪

「網路傳銷是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騙取他人財物的、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一種違法行為,會被判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判處一定的罰金。如果網路傳銷情節是比較嚴重的,可能會被判處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Ⅹ 什麼是網路傳銷

網路傳銷也是傳銷的一種,就是利用網路等手段進行傳銷,通常有自己的網站,通過拉人加入,人拉人然後拉下線,拉的越多就掙的越多,是傳統傳銷的變種,因為交的會費低,但是人數多,發展也會很快。

自2013年以後網路傳銷發展極為迅速,成為傳銷的主要形式,出現了新的特點,我們稱之為第二代網路傳銷或新型網路傳銷。

新型網路傳銷的發展藉助於以下工具:

一是移動端即智能手機端的快速發展和網費的下降;

二是微信群、手機QQ、QQ語音聊天室、陌陌、公眾號等社交平台的發展;

三是一些支付平台未落實實名制為微傳銷肆孽提供便利和隱蔽條件。

(10)網上傳銷擴展閱讀:

案例:

全國首例微信傳銷案——陳志華微信傳銷案。

微信傳銷模式的始作俑者、所謂的「亞洲催眠大師」陳志華,宣傳交59800元代理費,每天只要轉發微信營銷課程,拉更多人來聽課,就能月入百萬,108天買賓士,6個月買房,一年開上勞斯萊斯。

陳志華打著「微信營銷、月入百萬」的口號,以手機微信為平台,陸續在上海、杭州、廣州、北京、長沙、南京等十餘個城市組織非法傳銷。

陳志華把這種傳銷偽裝成微信營銷、免費授課的形式,從2013年1月到2014年3月的15個月內,涉案人員達329人,涉案金額達461萬元。

微信傳銷的始作俑者陳志華最終被判刑8年,罰金10萬。

熱點內容
rar解壓縮破解版 發布:2024-10-26 00:12:43 瀏覽:380
javarestfulapi開發 發布:2024-10-26 00:04:04 瀏覽:443
伺服器設置業務口ip 發布:2024-10-25 23:46:12 瀏覽:69
手機游戲解壓縮怎麼用 發布:2024-10-25 23:45:57 瀏覽:255
存儲過程性能 發布:2024-10-25 23:35:39 瀏覽:111
同一個ip是不是同一個伺服器 發布:2024-10-25 23:33:15 瀏覽:518
為啥c語言要編譯器啊 發布:2024-10-25 23:32:38 瀏覽:218
快存儲 發布:2024-10-25 23:31:05 瀏覽:286
演算法製造 發布:2024-10-25 23:11:27 瀏覽:886
台式電腦安裝哪個安卓系統好 發布:2024-10-25 23:11:25 瀏覽: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