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字發票重復上傳
發布時間: 2023-07-06 23:52:32
1. 紅字發票信息表重復上傳,沒顯示審核成功。
1、提交紅字發票信息表申請,由於購買方沒有抵扣,所以選擇開票方申請。
2、按照原發票信息一樣錄入
3、申請單開好後,提交上傳。
4、審核通過
5、導入通知單,開具紅字發票,右下角顯示了通知單編碼。
6.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是最關鍵的一個問題,它第一條(一)是這樣說的,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於申報抵扣並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並上傳《信息表》。銷售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2. 第一張紅字信息表開完上傳後,第二張怎麼上傳
具體方法如下:
1.打開開票軟體,進入「發票管理」模塊,點擊「發票填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填開」,選擇發票卷後確認發票代碼號碼。
2.點擊「紅字」,錄入原來的藍字發票的代碼和號碼兩次。再點擊「下一步」。
3.接著會彈出原藍字發票的相關信息,核對後點擊下方的「確定」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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