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包括哪些要素
㈠ 供給側結構改革措施有哪些具體措施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總要求就是要求供給質量第一、效益優先。這里的效益並非是效率,效益講的是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以及動力變革。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具體措施可以精簡為以下四點:
一、推進增長動能轉換,以加快發展先進製造業為重點全面提升實體經濟
這里需要注重的是發展先進製造業和實體經濟。目前我國是世界上的第一製造業大國,我們要穩住這個地位就要防止出現一系列的風險問題。而實體經濟是相對於虛擬經濟而言的,是能夠具體產出商品和服務的行業。現實社會虛擬經濟和實體經濟是沒有辦法分開的,但如果大力發展虛擬經濟,那麼就很可能引發泡沫經濟導致金融危機。因此我國的經濟發展,著力點放在實體經濟當中。
二、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實現由以價取勝向以質取勝的轉變
這里需要注意的關鍵是從價格轉換到質量。之前我國的經濟發展要素市場化配置並不是很規范合理,對於一些企業來說就是單純的以市場為導向,不考慮自身的質量品質,沒有對消費者的真實需求進行滿足。然而隨著生活條件水平的不斷提高,消費者不單單看商品價格,更加看重的是商品的質量。
㈡ 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是什麼意思 完善知識產權什麼意思。
「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是我國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改革與時俱進的重要體現,有效地改變了過去知識產權『三家分晉』、多頭管理的歷史局面。」大連理工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陶鑫良告訴《經濟日報》記者,借鑒國際上知識產權統一行政管理的有益經驗,重組後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優化全生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系,形成監管合力。
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表示,此次機構改革在縱向上,有利於打通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的全鏈條,推動知識產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在橫向上,有利於發揮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志的組合效應,更好地支撐創新驅動發展和擴大對外開放。
㈢ 要素市場化改革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要素市場化改革,是從依靠土地等自然資源發展,轉向依靠人力、資本、技術等新型資源發展的必經之路。同時,當我們思考要素市場和市場化配置的問題時,應該不僅僅局限於研究市場本身,我們應該看到:市場發達,是其所交易的商品能夠被高效優質大量生產出來的必要條件。缺少交易場所(主要是無形市場)而不得不停留在以物易物的原始階段條件下,是不可能激發供給側的大規模生產組織的。因此,當討論要素市場時,我們實際上也在研究它自身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的整個流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草案)》 第三條 (1)提升登記便利度。推行當場辦、一次辦、限時辦、網上辦、異地可辦。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應予當場登記;不能當場登記的,一般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登記。電子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精簡申請材料和登記環節。登記機關能夠通過政務信息共享平台獲取的相關信息,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供。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關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材料。
㈣ 要素市場化改革頂層設計出爐 催化土地流轉
改革正在加速。
4月9日晚間,《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發布。其中,《意見》分類提出了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五個要素領域改革的方向,並從加快要素價格市場化改革和健全要素市場運行機制的角度,明確了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的具體舉措。對於形成生產要素從低質低效領域向優質高效領域流動的機制,提高要素質量和配置效率,引導各類要素協同向先進生產力集聚,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重大意義。
同一天,國家發改委印發《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以下簡稱《任務》),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其中多處政策涉及土地和勞動力要素市場化改革的內容,對《意見》中的相關政策做出了更為細致的布置。
對此,有分析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加快要素市場化改革,通過體制機制改革挖掘增長潛力,而不是採取需求刺激的政策,這是中國面對疫情的沖擊做出的堅定回應。此次疫情倒逼我國加快要素市場化改革,能夠進一步推動供給側結構調整、品質提升,從根本上實現高質量發展。
農地入市指導文件將出
作為基礎性的生產要素,土地在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但城鄉二元土地制度帶來的復雜性,制約著其市場進程。因此,土地制度改革一直是我國近年來改革的重點領域,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也是《意見》強調的首要要素。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意見》接受媒體記者采訪時表示,土地要素方面,《意見》著力增強土地管理靈活性。一是靈活產業用地方式,健全長期租賃、先租後讓、彈性年期供應、作價出資(入股)等工業用地市場供應體系,完善產業用地政策,推動不同產業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二是靈活土地計劃指標管理,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指標使用應更多由省級政府負責,探索建立全國性的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
其中,征地制度和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制度,被認為是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的「一體兩面」。《意見》提出,加快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制定出台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全面推開農村土地徵收制度改革,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建立公平合理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製度。建立公共利益征地的相關制度規定。而《任務》則在此基礎上提出,要「全面」推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直接入市。
實際上,建立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的收益分配製度和建立公共利益征地的相關制度規定,都是「三塊地」改革當下正在解決的難點。因此,《意見》與《任務》的相關表述,被認為是中央對已有階段性成果的改革,做出了新的方向性部署。
而更受關注的,則是中央從2019年開始逐步強調的,土地管理體制尤其是靈活土地計劃指標管理等土改新領域的政策部署。
《意見》明確提出,要完善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實施年度建設用地總量調控制度,增強土地管理靈活性,推動土地計劃指標更加合理化,城鄉建設用地指標使用應更多由省級政府負責。探索建立全國性的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任務》中,則進一步細化稱,要「分步」實現城鄉建設用地指標使用更多由省級政府負責。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副教授、城市管理系主任王偉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所謂的「分步」,從短期來看,就是此前已經部署試點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審批許可權「下放」,減少審批周期,增加地方政府的能動性。
而從長期來看,王偉指出,未來不僅要逐步將審批權這樣的事權下放從局部、短期試點變為長期、整體的下放,一個更重要的隱含主題是,土地作為調節央地關系的重要環節,要通過靈活土地管理,實現央地之間財權關系的再分配。
《任務》同時還表示,推動建設用地資源向中心城市和重點城市群傾斜,貝殼研究院首席市場分析師許小樂表示,此次《意見》強調推動土地計劃指標更加合理化,就是要推動土地供應根據需求而定,建立「人-房-地」聯動的土地供應機制,一線城市土地供應有望增加,緩解房價上漲的壓力;三四線城市土地供應相應減少,避免土地資源浪費,避免空城「鬼城」。
探索城市群落戶累計互認
引導勞動力要素合理暢通有序流動,在《意見》中僅次於土地要素被第二個提及。同時,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則在《任務》中被首先強調。
《意見》要求,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推動超大、特大城市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探索推動在長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實現戶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
而《任務》則具體提出,督促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推動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基本取消重點人群落戶限制。並鼓勵有條件的Ⅰ型大城市(即常駐人口300萬以上500萬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超大特大城市取消郊區新區落戶限制。
另外,《任務》還從促進農業轉移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城市便捷落戶、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未落戶常住人口、大力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就業能力、加大「人地錢掛鉤」配套政策的激勵力度等角度,從深化改革戶籍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兩個方面,打破阻礙勞動力自由流動的不合理壁壘,促進人力資源優化配置。
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研究員馮奎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城市落戶再放鬆,是在既定的改革方向上對政策的進一步落實。尤其是在當前,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和城市間流動人口在適宜的城市實現落戶,對於疫情之後拉動投資、促進消費、增強經濟社會發展的韌勁也具有重要意義。
而王偉則指出,我國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存在較大差異,一些農民想落戶而不能,另一些農民則出於宅基地、承包地等「隱形」社會保障的因素,不願意落戶城市。引導勞動力要素合理暢通,在當前已經基本放開制度限制為農民落戶「賦權」的前提下,要走向「內涵式」的城鎮化,提升城市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能力,增強城市對農民的「拉力」,同時要大力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就業能力,做到「賦權、賦能、賦志」。
㈤ 國務院: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 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為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促進要素自主有序流動,提高要素配置效率,進一步激發全社會創造力和市場活力,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中共中央、國務院現就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提出相應意見。
總體要求上,《意見》指出要堅持的基本原則為:一是市場決定,有序流動;二是健全制度,創新監管;三是問題導向,分類施策;四是穩中求進,循序漸進。
《意見》顯示,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方面,提出了四個意見。
具體而言,第一是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加快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制定出台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全面推開農村土地徵收制度改革,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建立公平合理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製度。建立公共利益征地的相關制度規定。
第二,則深化產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方面,健全長期租賃、先租後讓、彈性年期供應、作價出資(入股)等工業用地市場供應體系。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調整完善產業用地政策,創新使用方式,推動不同產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
第三,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充分運用市場機制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研究完善促進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的稅費制度。以多種方式推進國有企業存量用地盤活利用。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深入推進建設用地整理,完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為鄉村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第四,完善土地管理體制,其中包括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基本完成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城鄉建設用地供應三年滾動計劃。探索建立全國性的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加強土地供應利用統計監測。實施城鄉土地統一調查、統一規劃、統一整治、統一登記。推動制定不動產登記法。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意見》指出,引導勞動力要素合理暢通有序流動,其中包括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具體而言,推動超大、特大城市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探索推動在長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實現戶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建立城鎮教育、就業創業、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與常住人口掛鉤機制,推動公共資源按常住人口規模配置。
㈥ 要素市場化配置通俗的講是什麼意思
要素市場化配置通俗的講是資源分配。
生產要素主要有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兩方面,具體有三個方面:勞動力價值;資本或資產等物質生產要素(租房子啥的賺錢就是這種要素);管理和知識產權類要素。
市場化配置就是要把這些生產要素合理的分配,更好地利用起來。
市場經濟要求生產要素商品化,以商品形式在市場上通過市場交易實現流動和配置,從而形成各種生產要素市場。生產要素進入市場配置資源,自然會形成資本要素價格、土地要素價格和勞動要素價格。土地、勞動、資本等生產要素的價格形成與變動,具有兩重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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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要素市場特點:
1、在不完全競爭的生產要素市場上,邊際資源成本不等於平均資源成本,即不等於生產的價格,而廠商根據邊際收益產品等於邊際資源成本的使用生產要素的最大利潤原則決定產要素的需求量。
2、市場對某種生產要素的需求曲線不是簡單地由各個廠商對這種生產要素的需求曲線在水平方向上相加而形成的。當生產要素價格下降的時候,各個廠商將增加對生產要素的需球量,這樣產量將增加,產品價格將下降,生產要素的邊際產量價值或邊際收益產品將下降。
3、市場對某種生產要素的供給曲線與單個居民對這種生產要素的供給曲線是不同的。在生產要素市場為完全競爭的條件下,單個居民不能影響生產要素的價格,單個居民對生產要素的供給曲線是水平線,但整個市場對生產要素的供給曲線是向右上方傾斜的曲線。
4、勞動供給曲線向後彎曲是由勞動的替代效應和收入效應共同造成的,並不是勞動的供給曲線向左上方傾斜由勞動的替代效應造成,向左上方傾斜由勞動的收入效應造成。
㈦ 列舉並說明市場化改革的主要內容
市場化改革的特徵與內容。
由高度集中統一的產品計劃經濟向國家調節的市場經濟轉換,是實質性的變革,
正如鄧小平同志所指出的,改革是第二次革命,經濟系統的整體性、內在統一性,要
求新經濟體制盡快從總體上取代舊的經濟體制。新舊轉換沖突的加劇已表明,改革過
程中量變到質變的時刻已經迫近。
這場大變動應是以市場經濟的全面推進為標志的,以社會經濟生活全部轉上市場
軌道為基本特徵的。這就是:
(1)在所有經濟領域和環節,大步推進各類市場的發展,如勞動力市場、資金
市場、外匯市場、股票市場、債券市場、技術市場、信息市場、房地產市場、生產資
料市場和消費品市場等等,形成完整的市場體系。商品經濟的實踐在告訴我們,缺乏
任何一種市場,都會使市場體系出現斷層,有礙市場運行中內在聯系和反饋迴路的形
成。市場結構的殘缺不全必然阻礙市場功能的正常發揮,阻礙生產要素的流動和資源
的合理配置。
(2)大步驟、大面積引入包括競爭風險、供求機制在內的市場機制,讓各種市
場參數進入市場,啟動起來,運轉起來。市場參數僵硬,市場機制就無法發揮正常的
調節作用;只有市場參數的正常運轉,才可能使各類市場內在地統一起來,產生互相
適應又互相抑制的市場力。
(3)建設市場運行中的各種經濟組織,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尤其是股份制經
濟;改造和重建市場主體,即形成自主經營的企業,使企業行為市場化,經濟效益評
估市場化;限制和疏導具有反市場化行為的。通過所有制關系的改革,完善市場基礎。
(4)通過法律重新確認財產所有權,是當前改革中一個突出的問題,也是市場
化改革的一個基本條件。全民所有制企業固定資產存量和增量的產權的確認,關繫到
理順國家與企業的財產關系、分配關系,關繫到宏觀調控方式的改變和企業積累動機
的形成。為此成立的國家資產委員會和投資公司,將以平等的市場主體的身份參與競
爭,調節市場。個人財產和國有財產同樣神聖不可侵犯。法律保護每個公民不限數額
的合法收入。
(5)在市場化進程中,改造和完善國家調節經濟的職能,改造和健全社會主義
經濟的計劃功能,確立國家對經濟有效的計劃調節,實現「國家調節市場,市場引導
企業」。以維護和穩定市場運行為目標,加快財政、金融體制改革,完善工商、審計
等市場管理職能;通過參與市場競爭,重新確立國營商業、物資、外貿部門在大宗商
品批發環節上的主導地位。
(6)建立、完善各種經濟法則和法制機構,依靠法律調解市場運行中的各種經
濟矛盾,保護市場機制的正常運行,實現各種市場行為的規范化。
總之,要以建設新體制、健全市場運行機制為出發點,以市場化為主線,設計各
種改革方案。對前期改革中一些側重於破舊而不能立新的改革措施,要加以改進。
㈧ 什麼是要素市場化
生產要素是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利用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統稱,一般包括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和信息等。
市場經濟要求生產要素商品化,以商品的形式在市場上通過市場交易實現流動和配置,從而形成各種生產要素市場。
要素市場化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關鍵。市場經濟是通過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經濟形式。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前提是要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
(8)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包括哪些要素擴展閱讀
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前提是要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但面臨的嚴峻形勢是,我國在實行了近40年的改革開放、形成了較為健全的商品市場後,生產要素市場發展滯後。
一是普遍存在的二元結構雙軌運行現象。資本市場,既有經過政府批準的規范的證券市場,又有不規范的地下融資市場。土地市場中既有城鄉二元的市場分割,又有城市中通過招拍掛等市場手段和通過協議出讓或其他渠道獲得的土地並存。
二是價格扭曲。突出的是要素價格不完全由市場供求決定,定價規則透明性不夠,政府不當干預依然存在。
三是市場壁壘。沒有要素市場化配置,就不可能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進而也就不可能形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參考資料來源:
中國經濟網-[一日一課]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
㈨ 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
要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
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要以保護產權、維護契約、統一市場、平等交換、公平競爭為基本導向,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各種侵權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對產權糾紛案件要依法甄別糾正。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實行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快技術、土地等要素價格市場化改革,深化資源類產品和公共服務價格改革,打破行政壟斷,防止市場壟斷。要用有力的產權保護、順暢的要素流動,讓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競相迸發。
在產權保護中,知識產權的保護也備受關注。「進入工業社會後期和軟價值時代,硬資源的重要性開始相對下降,知識產權等軟資源的重要性開始上升,而知識產權保護是科技成果、專利等軟資源流動的基礎保障,有利於優化市場的軟資源配置,提升全要素生產效率。同時對於破壞市場秩序、侵犯知識產權、侵害企業合法權益進行嚴厲懲處,也是營造創新友好的軟環境建設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