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統治長江水資源合理配置
發布時間: 2024-12-01 05:12:09
A. 水行政主管部門指什麼
法律分析:由中央和地方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確定的負責水行政管理和水行業管理的各級水行政機關的總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設立的流域管理機構,在所管轄的范圍內行使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水資源管理和監督職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 第二十一條 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統籌長江流域水資源合理配置、統一調度和高效利用,組織實施取用水總量控制和消耗強度控制管理制度。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根據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和水污染防治要求,確定長江流域各省級行政區域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長江流域水質超標的水功能區,應當實施更嚴格的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要求。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要求,採取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措施。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統籌長江流域新增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和計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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