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如何配置好
發布時間: 2023-09-14 09:37:24
Ⅰ 黨支部人數及支委設置
法律分析:1、正式黨員人數超過3名、不足50名的基層單位,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可成立黨支部。
2、黨支部委員的職數和設置,應根據黨員人數和工作需要來確定。一般情況下,支部委員的職數應是單數,以3-5人為宜。最多不超過7人。可分別設支部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支委多的還可以設副書記、青年委員、保密委員、統戰委員等。黨員人數不足7人的黨支部,一般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書記1人,必要時可增設副書記1人。支部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有些工作不一定要設專門委員。
法律依據:《中華共產黨章程》 第三十條 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
黨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分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基層委員會由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提出委員候選人要廣泛徵求黨員和群眾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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