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人員如何配置
❶ 政府人員配置根據什麼調整
政府人員配置根據工作性質調整。
市縣發改局和國家、省發改委機構設置保持一致,都是政府行政部門,主抓地方經濟宏觀調控和投資項目規劃和審批工作。局機關為行政機構,使用行政編制,原物價局職責整合到發改局職責之內,取消加掛的牌子。
❷ 縣人大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
法律分析:縣級人民代表大會由主席團、秘書長、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次會議舉行預備會議,選舉本次會議的主席團和秘書長,通過本次會議的議程和其他准備事項的決定。
預備會議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每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預備會議,由上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由主席團主持會議。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設副秘書長若幹人;副秘書長的人選由主席團決定。
❸ 縣政府黨組成員由哪些人員組成
縣政府的黨組成員屬於副處級。縣處級副職(八級幹部)包括縣(縣級市、區、旗等)委副書記、縣(區)委常委、(區)副縣長、(區)縣人大、(區)縣政協副主席、市各單位副局長,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還有廳級各單位下屬,如省公安廳X處,省委辦公廳副主任等。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副職(如農業部獸醫局防疫處副處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副職(如江蘇省教育廳人事處副處長)。
(3)縣政府人員如何配置擴展閱讀
縣處級副職:
包括縣(縣級市、區、旗、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級等)委副書記、縣(區)委常委、副縣(區)長、副(區)縣人大、副(區)縣政協主席、市各單位副局長(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國務院部委各司所屬處室副職幹部(如農業部獸醫局防疫處副處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所屬處室副職幹部(如江蘇省教育廳人事處副處長)。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處室及區縣各局副職幹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處副處長、玄武區衛生局副局長、XX區XX街道辦事處副書記、副主任)。
地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副職幹部(如德陽市民政局副局長、佛山市順德區副區長)。
❹ 縣政府黨組成員由哪些人員組成
縣政府黨組成員的組成人員:
縣政府黨組成員由縣長、副縣長、秘書長、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等組成。縣政府黨組成員的行政級別要求:最起碼是正科級,最大的是縣長為正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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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縣一級政府機構的設置
法律分析:根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承擔。縣政府的組成一般有以下部門組成:縣政府辦公室,發展改革局,經濟貿易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局,規劃建設局,交通局,農業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衛生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審計局,統計局,林業局,監察局,民族宗教事務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法律依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應當以職責的科學配置為基礎,綜合設置,做到職責明確、分工合理、機構精簡、權責一致,決策和執行相協調。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應當根據履行職責的需要,適時調整。但是,在一屆政府任期內,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應當保持相對穩定。
第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後,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一個行政機構承擔。
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
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規定其撤銷的條件和期限。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承擔。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和精乾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內設機構。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該行政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
❻ 政府工作人員包括哪些
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實行首長負責制。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委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地方各級政府實行省長、市長、縣長、區長、鄉長、鎮長負責制。 國務院共設置29個部、委、行、署,1個辦公廳,15個直屬機構和6個辦事機構。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設有50多個行政機構,除辦公機構以外,其他行政機構大體可以歸納一下四類:
1。政治與行政綜合管理機構 如監查、民政、公安、司法、國家安全、外事、人事、編制、民族事務、宗教事務、僑務、機關事務等廳、局、委員會或辦公室。
2。財政經濟綜合管理機構 如計劃、經濟、外貿等委員會,審計、財政、勞動、稅務、統計、物質、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等廳、局。
3。財政經濟專業管理機構 如冶金、化工、機械工業、機電工業、紡織工業、物資、農業、林業、水利、糧食、商業、工商行政等廳、局、委員會。
4。科學、教育、文化、衛生管理機構 如科學技術、體育運動、計劃生育委員會、教育(高等教育)、衛生、文化、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等廳、局、委員會。
地級市人民政府(1950年規定):設立民政、公安、財政、建設、文教、衛生、勞動等局、處、科、並財經委員會和人民監查委員會等。
縣級人民政府:(1)直屬工作部門 包括計委、經委、農委、科委、體委、民政、財政、公安、勞動、教育、稅務、工商、衛生、交通、工業等局或科。
(2)直屬辦事機構 包括政府辦公室、財貿辦公室、外事辦公室、計劃生育辦公室、人防辦公室、林業(或漁業、畜牧業)辦公室等。
(3)其他直屬機構 包括各銀行支行、保險公司支公司、電力局、郵電局、外貿局、氣象站以及供銷社等。還設有市政管理所需要的工作機構。
鄉級人民政府: (1)直屬辦公機構 包括鄉(鎮)政府辦公室、工交財貿辦公室、農村辦公室、民政司法辦公室、文教衛生辦公室、計劃生育辦公室、城鎮規劃建設與管理辦公室。
(2) 企事業機構 包括縣政府設在鄉鎮的農技站、經管站、廣播站、學校、衛生院等。
(3)雙重領導機構 如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稅務所、財政所、糧管所、信用社、農業銀行營業所等。
❼ 縣政府組成人員有哪些
縣人民政府組成人員包括:縣長,副縣長,秘書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政府各組成部門即機構性質屬行政單位的政府工作部門的行政負責人,如財政局局長等。
法律依據: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九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後,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一個行政機構承擔。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規定其撤銷的條件和期限。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承擔。
第十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和精乾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內設機構。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該行政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
❽ 政府人員級別如何劃分
法律分析:一、中國行政,基本上分為五套班子,即黨委、政府、政協、人大、紀委。
二、中國幹部級別劃分:
1、國家級正職: 包括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全國政協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等國家頭號人物。
2、國家級副職: 國家副主席、中央軍委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人大常委等。
3、省部級正職: 各個省級行政區的省委書記、省長、省政協主席、省人大常委會主席等、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直轄市市委書記等。以及國家各部部長等。
4、國務院各部委正職幹部(如教育部部長、國家發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正職幹部(如江蘇省省長、天津市市長) ,部隊正軍職幹部(如江蘇省軍區司令員、12軍軍長)。
5、省部級副職: 各個省級行政區的省委副書記、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省人大常委會副主席、省人大常委等。
6、廳局級正職: 以前叫地廳級,主要是地級市(各自治州)市委書記、市長、市人大主席、市政協主席、省級下屬單位,如省公安廳廳長、國家各部下屬單位,如外交部新聞司司長 國務院部委各司正職幹部(如教育部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長)。
7、廳局級副職: 地級市市委副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市人大副主席、市政副協主席、,省級下屬單位,如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國家各部下屬單位,如外交部新聞司副司長等,還有一些行政級別是正處但是必須要副廳來兼任的,一般認為那個單位是副廳單位。
8、縣處級正職: 包括縣(縣級市、區、旗等)委書記、(區)縣長、(區)縣人大、(區)縣政協主席、市各單位局長,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9、縣處級副職: 包括縣(縣級市、區、旗等)委副書記、縣(區)委常委、(區)副縣長、(區)縣人大、(區)縣政協主席、市各單位局長,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還有廳級各單位下屬,如省公安廳X處,省委辦公廳主任等。
10、國務院部委各司所屬處室副職幹部(如農業部獸醫局防疫處副處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所屬處室副職幹部(如江蘇省教育廳人事處副處長),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處室及區縣各局正職幹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處處長、玄武區衛生局局長)。
11、鄉科級正職: 包括各鄉、鎮、辦事處黨委書記、鄉長、鎮長、辦事處主任、以及鎮級人大等,還有處級下屬,如縣公安局長等。
12、鄉科級副職: 包括各鄉、鎮、辦事處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副鄉長、副鎮長、辦事處副主任、以及鎮級人大副主任等,還有處級下屬,如縣公安副局長等 鄉科級在下,就是所股級,是中國行政當中最小的,一般是鄉里邊財政所、派出所之類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
第十八條 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第十九條 公務員職級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級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