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票的存儲空間
⑴ 已開具的電信電子發票數據能保存多少時間
您好,已經開具電子發票的發票數據用戶在電信網上營業廳可查詢和下載列印版式文件的期限為12個月,建議用戶下載保存版式文件。在國稅網站上的查詢期限由國稅局決定。
電信網上營業廳獲取電子發票方法:
打開電信網上營業廳,然後點擊辦業務,點擊電子發票
⑵ 金稅盤單機版開票軟體征期抄稅後但未清卡前可以開具多少張發票
每月征期抄稅後到清卡前,最多可以開具6016張發票,該數值為理論最大值(每張發票按最小開票內容計算)。在實際開票中,根據每張發票內容不同,所佔存儲空間有所變化,最大開票量也會有不同程度的減少。
⑶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如何保管發票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62號)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完稅憑證、發票、出口憑證以及其他有關涉稅資料應當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 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後銷毀。」
⑷ 會計中的發票保存年限
發票的保存年限是十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規定,帳簿、記賬憑證、報表、完稅憑證、發票、出口憑證以及其他有關涉稅資料應當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除外。
(4)關於發票的存儲空間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稅收征管法及本細則;稅收征管法及本細則沒有規定的,依照其他有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作出的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一律無效,稅務機關不得執行,並應當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
納稅人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其簽訂的合同、協議等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一律無效。
第四條國家稅務總局負責制定全國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技術標准、技術方案與實施辦法;各級稅務機關應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總體規劃、技術標准、技術方案與實施辦法,做好本地區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的具體工作。
⑸ 企業收到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在存儲方面有什麼要求
納稅人以電子發票(含電子專票和電子普票)報銷入賬歸檔的,應當按照《財政部_國家檔案局關於規范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的通知》(財會〔2020〕6號,以下簡稱《通知》)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一,納稅人可以根據《通知》第三條的規定,僅使用電子發票進行報銷入賬歸檔。
第二,電子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照《通知》第五條的規定,納稅人取得的電子發票,可不再另以紙質形式保存。
第三,納稅人如果需要以電子發票的紙質列印件作為報銷入賬歸檔依據的,應當根據《通知》第四條的規定,同時保存列印該紙質件的電子發票。
⑹ 電子發票可以當普通發票用嗎
當然可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電子發票就是為了普票而產生的,屬於普票的一種表現形式。
電子發票是信息時代的產物,同普通發票一樣,採用稅務局統一發放的形式給商家使用,發票號碼採用全國統一編碼,採用統一防偽技術,分配給商家,在電子發票上附有電子稅局的簽名機制。
電子發票不屬於普票,只是說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列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電子發票更不屬於專票,電子發票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電子發票只能開普票,不能開專票。開專票由於涉及進項抵扣的問題,所以非常嚴格的。
那電子發票與普通發票有什麼區別?
電子發票實體上還是紙質。只不過以前的發票是定額或者是根據需要開具金額,所以會存在大頭小尾的情況。而電子發票義務人自行留存空白發票,在通過互聯網錄入數據,然後開具給客戶。從而杜絕一些管理上的漏洞,防止偷稅漏稅行為。
⑺ 金稅盤提示可開發票最大數量已滿怎麼辦
答:因為金稅卡和金稅盤存儲空間有限,出現此提示表明金稅盤中本期開具的發票數量已達到最大值,即金稅盤的最大容量,不能再開具發票。此時企業只要將這部分發票抄稅後,就可繼續開具發票了。
⑻ 發票的保存年限是多少
發票的保存年限是十年,但是發票的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的保存年限是五年。
⑼ 稅控盤開具發票顯示存儲介質已滿
這是因為本月開具發票多,存儲空間不夠。這種情況你先在家進行抄稅,去主管稅務局申報幫你返寫監控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