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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力量配置存在哪些問題

發布時間: 2022-05-27 10:18:32

『壹』 分析農村基層組織在應急管理方面存在哪些不足

摘要 目前農村應急管理方面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體現在:

『貳』 綜合性應急管理停滯的原因

綜合性應急管理停滯的主要原因是在整一個管理的過程中,不能夠有效的實施措施進行有效的管理,所以才會導致這樣的情況。
我國應急管理面臨新的形勢。一是新型風險在增加。特大高樓事故風險、新技術風險、城市地下空間風險等不斷出現。
二是事件復合性加強。一個小范圍的傳染病,可以形成世界性的傳染事件,並使宏觀經濟衰退;一次冰凍災害,可以導致大規模停電,而一次大規模停電,可在一定程度上導致整個城市與區域社會的癱瘓;一次大雨,可以讓城市變成海洋;一次安全生產事故,可在一定條件下中斷整個產業鏈等。
三是突發事件由境內擴展到境外。隨著我國「走出去」步伐的加快,我國出入境人數快速增長,2017年達到5.98億人次;境外突發事件影響境內化,例如馬航MH370事件和利比亞撤僑事件,不僅需要在境外進行處置,而且境內處置任務也非常繁重。
四是應急管理由應對向防範轉變。由於技術的快速發展,社會形態不斷變化,人類社會已經進入了風險社會,更加自覺地防範各種風險已經成為應急管理的重要內容。
拓展資料:我國在以往的應急管理中存在著如下幾個方面問題:
一是在風險防範中,數據「部門牆」和「行業牆」比較嚴重,風險信息不全,風險防範能力較弱。二是在應急准備中,各種應急資源存在著部門分割、低水平重復建設的問題,在專業化部門管理與屬地化區域管理之間也存在著協調不足的問題。
三是應急預案體系建設針對性、實操性不足,尤其是預案銜接比較難。
四是在事件處置中,以往牽頭部門管理單災種的體制難以應對事件的復合性,雖然在各部門內部上下指揮暢通,獨立完成任務能力強,但部門之間協調不足,協同不夠;權責配置不夠明晰,職責交叉和管理脫節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力量條塊分割,事件處置指揮協調不夠順暢。如在抗擊南方雨雪冰凍災害和汶川地震等事件的應對中,我國應急管理能力明顯與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極不平衡,在新時代需要更加統一的應急管理體制。

『叄』 應急預案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法律分析:應急預案編制的重要性不夠,預案的針對性有待加強。規劃編制是一項專業化、系統化的工作,規劃編制的質量直接關繫到實施效果。在自行制定應急預案時,由於人員素質、技術水平和專業知識的限制,應急預案缺乏可行性評估,不能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情況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應急能力需求和應急救援體系脆弱性分析不足,預案框架結構不合理,職責和職能不明確。

法律依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六條 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劃分,分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兩大類。

第七條 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由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制定,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

總體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制定。

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工作方案,由有關部門牽頭制訂,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印發實施。

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涉及部門工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鼓勵相鄰、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應對區域性、流域性突發事件的聯合應急預案。

『肆』 我國應急管理方面存在哪些薄弱環節

應急管理工作正逐步成為我國政府部門開展公共服務的主要內容之一。
目前,已建成覆蓋各地區、各行業、各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構建了「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和「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應急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正在推進;「政府主導、部門協調、軍地結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但是,我國應急管理工作基礎仍然比較薄弱,體制、機制、法制尚不完善,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有待提高。主要的薄弱環節有:第一,應急管理體制建設各地發展不均衡,全國仍未形成「應急管理一盤棋」的局面。很多地方的應急管理工作機構設置不夠合理,導致一些應急機構除承擔應急值守任務外,無法開展其他應急管理業務工作。第二,應急預案體系雖然已成體系,但因缺乏必要的演練檢驗和實戰檢驗,預案的實用性不夠強。第三,應急管理法制建設尚需進一步完善。2007年底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仍有亟需完善的內容,各地貫徹落實該法的實施條例出台的不多,依法處置突發事件的效率有待提高。第四,政府部門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有待提高。

『伍』 環境應急管理存在哪些問題

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時期,各種自然災害和人為活動帶來的環境風險不斷加劇,突發環境事件的誘因更加多樣、復雜。
目前,環境惡化狀況尚未得到根本遏制;企業環境違法問題仍然普遍存在,環境風險隱患突出;突發環境事件仍呈高發態勢,跨界污染、重金屬及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事件頻發,社會危害和影響明顯加大。
存在問題
環境應急管理體系亟待健全,突出表現為:環境應急管理的法規標准體系不完善,預案的針對性、操作性較差,預案建設及管理不規范;地方環境應急管理隊伍建設嚴重滯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能力薄弱;環境應急管理機制不夠健全,部門內部及部門之間協調聯動的工作格局尚未建立;環境應急管理的科技、監測、信息、宣教等能力支撐不足。

『陸』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存在哪些突出問題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是:應急管理法制、標准工作滯後,不能滿足應急救援實際工作的需要。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法律依據不充分,規章標准不健全。
二是:地方應急管理機構建設進展緩慢。《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建設國家、省、市三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目前還有42%的市(地)沒有成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層層衰減。已經成立的省、市應急指揮機構多數職能不健全、編制少、人員不能完全到位,遠遠不能滿足當前應急管理工作的需要,履行職責困難重重。
三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制不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綜合協調機制還不完善,應急資源部門分割問題比較突出。有關方面的工作機制需要進一步理順。
四是:應急救援隊伍體系還需要進一步充實完善。缺乏應對重大復雜事故的大型特種裝備,難以滿足跨地區跨企業處理特別重大復雜事故的要求;企業專兼職隊伍投入不足、裝備陳舊,隊伍的分布及裝備水平滯後於所在地區的經濟發展,尚不能適應安全生產形勢及救援工作的需要;缺乏對社會救援力量的組織、引導,難以發揮其積極性和社會效應。
五是: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有待進一步加強。應急預案管理仍然薄弱;應急預案操作性差,實用性不強;部分預案格式不規范、要素不全,預案銜接性差。
六是:應急救援技術支撐能力薄弱。應急平台體系尚不健全,研發和檢測檢驗能力有待加強。現有應急平台尚未實現互聯互通、數據交換。重大危險源、高風險生產過程的監測、監控、預警體系尚未建立。
七是:應急培訓演練體系尚不健全,現有培訓演練能力與實際需求還有較大差距。缺少專業的國家、省、市應急培訓演練場所。培訓演練的設施和模擬實戰訓練系統不完善,用於培訓的教具和演練裝置、設備性能落後。
八是:加強重大危險源監管刻不容緩。近年來,我國采礦、石油、化工等產業快速發展,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大幅度上升,等級不斷提高。全國范圍內重大危險源的實際數量、分布和動態情況不清,重大危險源申報登記的信息完整性和准確性不夠,重大危險源監控網路尚未建立,政府主管部門對各地區的重大危險的控制和管理情況也缺乏有效手段。
九是:應急管理經濟政策缺失現象較嚴重。應急救援費用難以得到補償。大部分救援隊伍參加事故救援發生的材料損耗、交通費用等得不到補償,救援積極性受到嚴重挫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經費缺口大。救援人員待遇、獎勵、撫恤以及救援車輛免交過路(橋)費用等經濟政策缺失。

『柒』 應急演練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有哪些

存在的問題:

1、本次演練個別職工重視程度不夠,有點不好意思,認為火災不可能在自己身邊發生,存有僥幸心理。

2、演練准備工作還不夠充分,一些細節問題沒有考慮到,組織活動缺乏嚴肅性。

整改措施:

1、要建立健全消防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值班制度;加強疏散通道、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以及用火、用電,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防火防爆的管理。

2、建立單位義務消防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演練。

相關信息介紹:

1、功能演練:基本任務是針對應急響應功能,檢驗應急人員以及應急體系的策劃和響應能力。功能演練一般在應急指揮中心或現場指揮部舉行,並可同時開展現場演練,調用有限的應急設備。

2、全面演練:基本任務是對應急預案中全部或大部分應急響應功能進行檢驗,以評價應急組織應急運行的能力和相互協調的能力。全面演練為現場演練,演練過程要求盡量真實,調用更多的應急人員和資源,進行實戰性演練,可採取互動式方式進行,一般持續幾個小時或更長時間。

『捌』 我國公共衛生應急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有哪些

我國公共衛生應急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有以下幾點:
1、整體投入嚴重不足,投入結構不合理。據統計,我國衛生投人佔全民經濟總產值的2.7%,遠低於美國的13.7%和德國的10.5%,也明顯低於印度的5.2%』,佔全國人口不到15.0%的城市人口享受2/3的醫療保障服務,而廣大農村人口僅能享受1/3的醫療保障服務,投人結構嚴重不合理。衛生應急物資儲備和快速配送保障能力不足,衛生應急物資儲備信息管理系統尚未建立,現有應急物資缺乏統籌管理,物資儲備的更新、輪換、補償機制不健全。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管理體系需進一步健全。國務院在2003年5月頒發了《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條例》,將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納入法制化管理。各地方政府,甚至部分企事業單位當時也制訂了各自的應急反應預案。但是,這些條例和規章制度基本上是從行政角度對如何協調、落實各部門之間的具體任務進行規定的。行政條例是一個綱領性的文件,它不能等同於一個完整的行之有效的管理體系。
3、人才培養及後備人才不足。醫學生在校學習應全面兼顧。預防醫學生和醫療醫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應在課程設置上給予充分的互補,預防醫學生應開設一些必要的臨床醫學課程,以補充其今後工作中的知識量不足;臨床醫學生也應該學習預防醫學相關課程,畢業後分配到醫院傳染科,可參與院內控制傳染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參與防止院內交叉感染等工作。就「非典」傳播來說,醫務人員感染率比較高,盡管到目前,我們對「非典」的認識仍有許多不清楚的地方,但該病是呼吸道傳染病,傳統的呼吸道傳染病預防措施完全可以預防其傳染,大量臨床實踐也證明了這一點。這充分說明,「非典」在一些醫院傳播,與臨床醫生普遍缺乏預防醫學知識,自我保護意識差,防護措施不到位密切相關。上述情況充分體現出疾病預防控制體系人員知識結構的不合理性。
4、應急葯品、物品的生產能力和儲備不足。據調查個別省、市應急葯品的調撥和儲備情況,認為應急葯品儲備品種缺漏較多,葯品儲備品種和數量不足,針對性不強;葯品生產企業科研力量薄弱,沒有應急開發能力;葯品生產不均衡,葯品生產存在盲目性,沒有及時根據人群疾病種類和數量的改變調整葯品品種結構;我國雖然有中央、省級葯品儲備制度,但相互之間缺乏信息溝通,難以形成聯動;儲備資金不到位,承儲企業損失較大,加重了葯品儲備的匱乏。
5、緊急醫療救援基地網路和應急實驗室檢測網路尚未有效建立。全國尚未建立起統一規劃、布局合理、功能明確、裝備完善的省區、地市盟、旗縣、鄉四、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基地網路,尤其缺乏能夠承擔巨災等大規模人員傷亡事件醫療救援任務的區域性緊急醫療救援中心,難以滿足各類突發事件傷病員應急醫療救治的需要。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應急檢測功能還不到位,盟市級實驗室尚不完全具備「一錘定音」的檢測能力,旗縣級實驗室應急檢測能力尚不能滿足早期識別和初步鑒定的需要。
6、衛生應急信息管理工作亟待加強應急工作。信息為先信息管理是做好應急工作的生命線。目前,各地衛生應急信息報送工作很不平衡,良莠不齊,信息報送的及時性、准確性和敏感性還有待提高。部分地區不能按照相關要求報送非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應急醫療衛生救援的工作信息,存在該類信息報告不及時,甚至不報告的現象。各類信息的分析利用和事件趨勢研究工作相對薄弱,在工作意識、專家隊伍和工作機制等方面都需要進一步加強。

『玖』 應急管理體制的存在問題

自建國以來,我國應急管理體制應對的危機范圍逐漸擴大,其覆蓋面從以自然災害為主逐漸擴大到覆蓋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生產事故和社會危機四個方面。應對危機的方式從被動的「撞擊-反應」式危機處置逐漸演變為從前期預防到後期評估的危機全過程管理。危機管理體制從專門部門應對單一災害過渡到綜合協調的危機管理,從議事協調機構和聯席會議制度的協調過渡到政府專門辦事機構的協調。在政府行政管理機構不做大的調整的情況下,一個依託於政府辦公廳(室)的應急辦發揮樞紐作用,協調若干個議事協調機構和聯席會議制度的危機管理的新體制初步確立。但在實際運行中也存在一些問題。
1、指揮部與同級的應急辦之間的職責沒有劃清、關系沒有理順
議事協調機構同辦事機構職責重疊,關系不順的問題在危機處置和常態工作中都有發生。以全國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揮部(以下簡稱「防控指揮部」)和國務院辦公廳應急辦(國務院應急辦)為例:
一是在危機處置過程中,按照中編辦的批復,國務院應急辦「協助國務院領導處置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協調指導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和國際救援等工作。」可見國務院應急辦的職責是明確界定的,即: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其處置權利有限定,須協助國務院領導處置。而防控指揮部的主要任務有「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工作。」危機關頭履行著臨場指揮處置的職責。防控指揮部的總指揮是國務院副總理,防控指揮部等10個議事協調機構實際上也履行著「協助國務院領導處置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職責。
二是在常態工作中,國務院應急辦的職責包括「負責協調和督促檢查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應急管理工作」。防控指揮部的任務也包括「對各地防治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督促。」隨著應急辦在應急管理中發揮的作用日益顯著,這種職責上的沖突可能會日漸顯露。
2、議事協調機構和聯席會議的權威性不足
一是常態協調的權威性不足。在危機發生期間,各部門高度重視、積極配合議事協調機構的工作,議事協調機構(特別是指揮部)的協調能力是強的。但是「指揮部」不是常設機構,只是在危機發生的時候才被啟動,無法有效組織各部門開展危機前的預防、演練、儲備等工作。一些相關研究表明,在沒有嚴重災情的平常年份,某自然災害專項指揮部一年只開一兩次會議,日常業務由設在某部委的辦公室負責。
二是同級協調的權威性不足。現行的政府應急體制有在指揮部之外再組建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情況。例如,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和國務院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都設在地震局)並存,聯席會議及其辦公室的組成人員與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人員相同。兩塊牌子,各有用處。即便如此,由一個部門出面協調同級別的其他部門還是有很大難度。有些部門,例如發改委,出現在每一個議事協調機構中;財政部、公安部、衛生部和農業部也出現在絕大部分議事協調機構中。同級部門協調這些政府強勢部門存在相當難度。即使副總理擔任專項應急管理領導機構的負責人,協調該副總理分管之外的部門也有難度。現有應急機構主要是針對某一領域的突發事件設立的,機構之間溝通相對不足,預警信息發布後難以形成統一應對合力。
3、一些領導小組和委員會與應急管理關聯度低,部際聯席會議的職責區別較大
有一些領導小組、委員會承擔的是政府常態工作。例如國家減災委員會、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國務院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絕大部分部際聯席會議的任務是政府常態工作的一部分。例如煤礦整頓關閉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的工作職責是「在國務院領導下研究煤礦關閉整頓的政策措施;制訂工作計劃和階段性任務並組織落實;協調煤礦整頓關閉工作中的重大事項;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活動;研究煤礦安全生產標本兼治的措施;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按照國務院的批復,聯席會議由牽頭部門召集,不刻制印章,也不正式行文。其工作規則是定期(大多為每年或者每半年一次,個別為每季度)或者不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和協調解決指定的有關問題。以會議紀要形式記錄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後印發有關方面並抄報國務院。各成員單位按照部門職能分別落實。對難以協調一致的問題,由牽頭部門報上級決定。但個別部際聯席會議的職能卻類似於指揮部。例如境外中國公民的機構安全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按照《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在中國公民出境旅遊重大和較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需要啟動境外中國公民和機構安全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統一組織、協調、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委員會和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分類不清、職能不統一,因此不能僅從機構的名稱推斷其職能。政府應急管理行政體制的范圍變得越來越大,邊界不清晰,增加應急辦協調的難度,也容易使應急辦與辦公廳等政府協調機構產生工作矛盾和職能沖突。
4、各地政府應急辦機構設置不一,職責規定不同,影響協調、樞紐職能的發揮
從現狀來看在30個省(區、市)級應急辦中,有正廳級機構7個,副廳級13個,正處級10個。在20個正、副廳級應急辦中,13個應急辦的負責人由省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或辦公廳主任、副主任兼任,另外7個應急辦主任為專職。10個正處級機構的應急辦主任全部為專職。除應急辦的級別各不相同外,編制員額差距更大。多者45人,少的不到10人。各地應急辦的編制、級別不同仍然是表面現象,更大的區別是在機構設置和職能確定上。應急辦的機構設置和職能劃分大致有如下三種情況:
一是依託於政府日常工作協調機構。多數省(區、市)政府應急辦的機構和職能設置與國務院應急辦基本保持一致:應急辦設在辦公廳內;在應急辦(或辦設處室)上加掛值班室的牌子;應急辦承擔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總值班工作,「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有的讓政府辦公廳加掛應急辦牌子,應急管理工作仍由廳內相關處室承擔。有的應急辦承擔了與應急相關而且力所能及的其他職能。承擔這些日常職責有利於接近政府領導同志工作,掌握信息,佔有應急資源,強化應急辦的協調能力。 二是應急辦的職責與日常業務脫離。例如浙江、四川兩省的應急辦沒有值班職能,值班工作分別由省委辦公廳和政府辦公廳辦公室承擔。深圳市應急辦完全脫離了辦公廳業務工作,與辦公廳享有平級的待遇,但對於全面掌握市政府領導工作的情況、信息和動態打了折扣,幹部交流和提升也是問題。其工作的難度大,其權威性受影響。
三是應急辦的職責過寬,影響應急辦履行其基本職責。例如北京市應急辦將協調和指揮、調度權集於一身,削弱了議事協調機構原有的指揮、調度和處置職能,應急辦卻忙得不可開交。
綜上所述,應急辦各項工作在短期能迅速走上正軌是值得肯定的,其職能的確定還需進一步摸索和調整。但由於上述問題的存在,協調、樞紐職能的定位出現差距。首先,縱向上存在著信息報告上不夠及時、准確和全面,遲報、漏報和瞞報問題仍然存在,不利於國務院及相關主管部門及時掌握情況,部署開展相關處置工作,對各地區、各部門信息報告情況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也難以建立。其次,橫向上,應急辦限於人手少等原因,往往應付於信息接報、上傳下達,與有關部門、應急機構之間的協調聯動不夠,影響了綜合協調能力的發揮。有時政府領導也會將政策上沒人管的、部門管不了的應急工作統統交給應急辦,使應急辦工作往往處於超負荷的溢出狀態。

『拾』 單位應急管理存在不足和原因

單位應急管理存在不足和原因:

  1. 領導不重視,分管領導不履職;

  2. 單位主管工作不認真,工作落實不到位;

  3. 單位應急管理所需資金落實不到位,所需器材無法購買等;

  4. 關於應急管理方面無制度或制度不健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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